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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11時45分)謝謝召委!有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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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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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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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次長好。我們看到最近世界各國都受到美國總統川普關稅政策的影響,除了全球股市大震盪之外,預計很多產業也陸陸續續會受到衝擊,但是我們發現文化創意娛樂產業卻意外的逆勢成長,這可能是因為它沒有依賴貨運、運輸,受關稅影響會比較小,且受到經濟趨緩的影響,民眾的一般性消費可能會降低,這時候可能通常會窩在家裡面看電視、看電影、打遊戲等等,所以許多投資人在這時候都認為關稅危機對於文創娛樂產業來說可能也是一個轉機,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事實上也證明文創娛樂產業的串流平台Netflix呈現逆勢成長,在這一片股災之中,我們看到它的股價上漲15%,第一季的營收也成長12.5%,淨利成長大概24%,表現是不錯的,預計整年營收也一樣會持續往上成長,所以它的執行長Peters說娛樂產業在歷來經濟較為艱困的時期都表現出相當的韌性,不過,我們對於在此時投入文創內容預算這件事情上,可能就要比以往更加謹慎,更講求策略。次長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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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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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文化部為了要強化我國文創產業內容的製作力,在100年起由國發基金挹注了100億元作為財源,委託文策院執行國發基金這個文化內容投資的計畫,這當中包含事業體的投資,且投資的對象載明是股份有限公司,請問一下什麼的事業體可以獲得這個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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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基本上還是要針對文化內容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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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沒有錯,要針對文化內容產業,所以依照「文化部辦理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事業及專案作業要點」,投資範疇跟對象是要有助於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生態發展相關的事業跟專案,也就您剛剛說的要以文化內容為主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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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本席發現文策院投資案當中有一個「黃金稻埕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隼鹿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在111年1月5號找文策院共同投資的,並且得到4,400萬元的投資款,可是根據資料顯示,這個「黃金稻埕」主要的營業項目是餐館、餐廳、會議辦理跟飲酒店,這好像不符合剛才次長您所說的文化內容。而且本席進一步調查得知,這個「黃金稻埕」在104人力銀行招募的9項職缺裡有7項都是在招募餐飲人才,工作內容是做什麼呢?就是位於迪化街的一個福來許咖啡館還有發琴吧、酒吧這些工作,顯見這家公司恐怕根本就是以做餐飲為主,經營咖啡吧跟酒吧,請問這要怎麼去協助文創產業的發展?這個能不能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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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委員,不好意思,因為這個投資案是文策院在經營,我可以請文策院說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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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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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俊偉:跟委員說明,「黃金稻埕」這個案子是以文化策展為吸引的訴求,它的變現管道當然是餐飲,但這個跟一般餐廳是不一樣的,它主要還是用文化元素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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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因為它當中有文化策展,但它當然還是以經營餐飲為主,所以我覺得這跟我們剛剛所說的要以文化內容為主要是有落差的。我們再來看看共同投資方「隼鹿公司」自己顯示的資料,它的業務其實就是包含了福來許咖啡館,甚至於這兩家就是「黃金稻埕」跟隼鹿公司其實是同一個負責人。這樣的投資案,次長您覺得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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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投資其實還是有一定的標準,我們的錢才會進場。它這裡看起來變現是餐飲,但是它的投資在文化內容上可能指的是策展。基本上它還是要符合我們的標準,如果沒有符合我們的標準,我們還是可以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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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次長,當然它在眾多的營業項目當中主要全部都是餐飲類,有一項可能是策展。如果這樣就符合……我們是在想說會不會有更多其實是更適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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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可能還要看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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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想這個由你再回頭去檢視一下,因為我們希望錢要花在刀口上,補助要補助對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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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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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本席一開始有說到,也是您所說的,現在投資文創的內容當然非常重要,但是也要謹慎。如果投資的內容當中對於文創或是文化內容是占少數,我覺得我們是要去多想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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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件投資案,本席也有看到一些問題,就是喧嘩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案。110年昶裕國際創投找了文策院共同投資喧嘩公司,也獲得文策院3,000萬的資金挹注。但是我們看到共同投資方昶裕國際卻在我們的資金進入之後,113年捲入了一個銷售垃圾幣的詐騙案。據媒體的報導,我看到也嚇一跳,不法所得恐怕高達22億。文化部後來知道這件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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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有,後來委員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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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文化部後來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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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有,事後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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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如果文化部後來知道的話,你有沒有針對這個可能捲入詐騙案的共同投資方,回頭了解文策院有沒有可能也在被騙的當中?同時文化部跟文策院針對這個共同投資方後來涉及這麼大的不法,有沒有因應的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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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有。文策院應該有機制,我還是請文策院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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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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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俊偉:跟委員報告第一個,當初昶裕國際是共同投資方,我們不是把錢給昶裕國際。第二個,當初它在申請我們共投的時候,它還沒有發生這件事情,所以我們當初盡職調查都沒有任何法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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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很好!次長,剛剛文策院回答是說,我們投資之後,它才發生的,那我們來看一看投資之前它發生了什麼?這個投資對象喧嘩公司在文策院110年投資之前,也就是108年就爆出了這個負責人利用職權性騷擾旗下的無雙樂團女團員。這個有性騷擾前科的公司,當時我們在投資的時候,有沒有把這樣的因素考量進去?包括相關內部的文化或風評或影響,這一點我們當時有考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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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俊偉:跟委員報告,我們都有做嚴謹的盡職調查,所以在這個申請案之前,我們都有查詢司法院的判決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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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當時你知道他有涉及權勢性性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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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俊偉:他沒有被司法爭議,沒有任何司法的判決或提起公訴或民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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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是有還是沒有性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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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俊偉:當時只是有這樣的一個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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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是爭議還是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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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俊偉:我們沒有去……因為我們主要是看司法有沒有判決這件事情,所以我們還是依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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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所以如果他們和解了,沒有司法判決,你就認為這個性騷不值得我們再去檢討,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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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俊偉:當然不是。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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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是有這個事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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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院長俊偉:我們沒有辦法去釐清當事人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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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顯然因為在之前文策院基礎投資的檢視是針對法定程序的標準,所以包括像司法的檢視它沒有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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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次長,我想我能理解您現在跟文策院要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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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沒有,我跟委員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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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但是我必須要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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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不是!委員,我是要跟您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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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如果他們沒有走到司法的部分,但是可能雙方是和解還是沒有這樣的事情,我個人認為,我建議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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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不是!我是要跟委員說,我就是要要求文策院在未來的投資審議裡面,把這個條件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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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建議在投資的時候,您剛剛也有說針對文化內容……時間暫停!主席,時間可以暫停一下嗎?我剛剛還有幾秒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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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長,今天本席把它提出來,是希望按照您剛剛所說的,我們所有的投資要針對文化內容,這是主體;第二個,對我們文化的產業有幫助。所以今天提出這兩個案子,我是希望你們能夠回頭去釐清,不管是他們有沒有相關涉及詐騙的案件或者涉及性騷,又或者投資方他們根本跟文化關係不大,其實我覺得我們回頭去檢討。今天並不是說你投資這兩個我們指責說這是完全不對的事情,但是有非常多的點是值得去檢討的地方。所以今天本席把它提出來,是希望我們要回頭去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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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你所說的像這樣的性騷,或許你說:「對啊!他們沒有走到司法」,但是我們要不要去看看實際上有沒有這樣的事情?如果有,那我們要不要去考量?如果沒有,我覺得就可以大大方方在這裡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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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今天在這裡,我還是認為這麼多的事情不希望是我們眾多投資當中冰山的一角,因為文策院也好,文化部也好,本來是一番好意,可是我們能夠更嚴謹、更仔細,我覺得這樣對大家都好。所以我希望文化部跟文策院能夠儘速地來檢討我們現行的投審機制,同時將共投方也要納入審查的範圍。1個月之內給本席書面的答復,這可以做得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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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大概幾件事。第一個,針對委員今天提出來的去做檢視,這個我們做得到。第二個,我剛剛是要跟委員澄清說,過去的標準的確只用司法,那接下來我們可以在當事人的部分進行比較多的蒐集。我們很難做事實的認定,因為沒有司法的情況下,我們沒有辦法在這裡回答這是真的還是假的,但他出現這樣的爭議,是可以去蒐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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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次長,我能理解你要說的,你應該也能理解我今天質詢的用意。所以我們希望更嚴謹,把我們的預算上能夠更大化地幫助我們的文化產業,這樣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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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是。我們希望在程序上取得更多的資料,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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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拜託!還是要1個月內把書面的報告給我,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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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我想針對這兩家在1個月內是可以做到,那其他的部分我們再看文策院可以準備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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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讓我們了解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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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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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萬美玲委員,次長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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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下來討論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兩案,請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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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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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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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於2025年4月11日訂定「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民間設置具轉型正義意涵場址作業要點」,並令自訂定之日起生效。該要點係為推動民間設置具轉型正義意涵場址所訂,依要點,可登錄為「具轉型正義意涵場址」者為有二,一為「得作為反省威權統治,國家侵害人權行為之現場」,另一為「有助於彰顯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與人民抵抗的紀念地。如受人權侵害者的生活起居,或於全國發生具時代性、重要性或獨特性事件之空間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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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要點之訂定,在鼓勵民間主動登錄具轉型正義意涵場址,具重要意義。然文化部在訂定相關要點後,將如何在民間進行推廣周知?鼓勵民間提報登錄?同時針對要點第八點所述,「經審議小組審議為具轉型正義意涵之場址,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推動設置紀念牌,每年並至少應舉辦一場歷史場址解說、講座或與場址及周遭場域相關之導覽活動。本館得就前述事項予以協助。」應如何具體協助民間?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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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林宜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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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陳秀寳 張雅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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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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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在推動性別平等上,一直非常努力。臺灣是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並且,根據OECD最新統計資料,臺灣性平指數為全球第六。然臺灣的婦女與性別平權並非橫空出世,婦女運動發展三十年,從鄧如雯案促成《家庭暴力防治法》、彭婉如的悲劇換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到玫瑰少年葉永鋕讓兩性教育延伸轉化成為多元性別教育等,不僅僅只是上述,還有更多在婦女與性別人權方面的重要事件,需要以國家級典藏機構保存文化記憶,讓婦女與性別人權在臺灣得以鑑往知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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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做為我國文化館舍最高主管機關,目前針對國家級婦女與性別人權館,僅規劃可與臺灣國家婦女館合作展覽,然臺灣國家婦女館主要供辦公、活動、集會之用,面積僅330坪且位於行政大樓之一層,顯與國家級典藏機構之需求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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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臨時提案,請文化部於六個月內,提出國家級婦女與性別人權館之設置規劃,比照國內其他國立博物館之面積與設施,重新評估場館地點,並提出建設期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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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范 雲 林宜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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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郭昱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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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兩個案子,第一個案子是本席所提,我稍微說明一下我為什麼要提這個案子。我在政府公告看到文化部在今年的4月11號有訂定一個「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民間設置具轉型正義意涵場址作業要點」,目的就是要推動民間設置具轉型正義意涵的場址。我覺得這個非常有意義,值得讚許。不過我想了解的是,未來人權館是否有積極協助的機制,去讓這個要點讓民間周知,鼓勵民間提報?以及是否將對民間有任何設置具轉型正義意涵場址的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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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其實許多民間轉型正義相關的社團都很重視這個議題,當然這也是本席長期關心的項目,所以我很樂見文化部以這個作業要點作為轉型正義往前推進的一步。只是具體而言,會想知道這個人權館將在這個要點的架構下如何協助民間?還有,就是想跟文化部了解,如果認定這個場址,會公告在哪裡?比照不義遺址設專區,會上網嗎?以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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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謝謝委員。這個案子我們很樂見啦!只有一個小小的建議,就是能不能讓我們時間比較久一點,讓我們3個月內再提書面報告?原因是因為這個辦法我們希望就實際的輔導案例一邊做,一邊把那個方式整理起來。這樣子的話,不但公布了,而且就會有實際的案例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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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委員所說公布的事情,我們會把它跟不義遺址的網頁公布在一起,我們會增加一個新的項目,叫做具有轉型正義的人權場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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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謝謝。還有沒有其他委員有其他問題?如果沒有的話,這個案子就把1個月改成3個月,那我們就修正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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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案子是范雲委員所提。范雲委員有沒有要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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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我補充一下。就像我剛剛質詢所講的,希望文化部能夠具體來規劃。剛剛國會聯絡人有講說「規劃」是不是能夠改成「評估規劃」?我是覺得OK,那這樣子時間可能就不要到6個月,就是縮短一些好不好?看文化部覺得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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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可以,如果是針對設置的評估規劃,我們可以縮短期間,3個月。跟委員說明,主要是因為委員後面提到這些建設期程、面積、設施,它其實會牽涉到比較像是建設的先期計畫,那我們比較沒有辦法。但我們可以把譬如說國際怎麼做的案例做一個整理,然後做一個評估。這樣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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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我這邊特別口頭提醒,就是以我自己辦公室研究的丹麥性別博物館可能會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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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好,了解,我們會把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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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它好像是屬於他們的文化部,因為它英文寫Agency of Culture,我想這部分你們可以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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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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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以在字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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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會變成是,最後「爰臨時提案,請文化部於三個月內,提出國家級婦女與性別人權館之設置評估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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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之設置評估規劃」。然後後面還是一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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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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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後面都沒有了?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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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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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有,我是不是建議,就是直接「爰提案」就好,就不用加「臨時」了?「爰提案,請文化部於三個月內……」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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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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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然後就是「提出國家級婦女與性別人權館之設置評估規劃。」OK,那就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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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其他委員有任何問題?如果沒有,那我們第二案也是修正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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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提案有其他委員想要補簽,它在我的左手邊,請各位來補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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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繼續質詢。我們請陳培瑜委員回娘家質詢,時間4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