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0478
林楚茵 @ 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林委員楚茵:(10時4分)謝謝主席。有請國防部顧部長、外交部陳政次,以及國安局黃副局長,我先問陳政次好了。 |
| 1 | 陳次長明祺:委員好。 |
| 2 | 林委員楚茵:剛剛我特別認真看了一下報告,外交部開宗明義就提到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一條及第五條,當然公務員一定要恪守誓言。你們在報告當中其實也都特別強調,不論是部內同仁或是外館對於國家認同的部分。 |
| 3 | 陳次長明祺:是。 |
| 4 | 林委員楚茵:針對今天這份報告,其實公務人員服務法的主責單位並不是外交部,照理說應該是人總必須要來,但是就您來講,在部內的執行細則上,有關於同仁可能被滲透的部分,你們認為還有哪些是應該要加強的部分? |
| 5 | 陳次長明祺:我們當然會持續去宣導相關的作為,我們會因應形勢以及累積相關案例,然後提升部裡面所有同仁對於相關事情的關注。第二個我也要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我們絕大多數的公務人員,尤其是通過外交領事人員特考的這些人員都非常優秀,對國家的忠誠度也無可挑剔,雖然我們會繼續進行內部的控制,但是我也跟委員保證,我們相關的人員都是奉公守法,而且對國家的忠誠是無可質疑的。 |
| 6 | 林委員楚茵:其實我們還是信任現任所有的外交同仁,因為他們在第一線所面對的壓力是非常大的,包括中國在明面上的戰狼外交還是在步步逼近,只是如同外交部、國防部或國安局所寫的報告,中國對於我們現任的外交同仁或者是公務人員,在第一線它用金錢利誘,又或者是它刻意滲透,尤其是用金錢利誘的時候,說實話,他可能在某一個時間點因為金錢或債務上面的壓力就走錯了路,過去我在質詢國防部的時候,這種案例更多。在這樣的狀況底下,對於同仁們在工作以外的表現,尤其是在金錢的部分,到底要如何關注?比如像現在講到的樣態,就是會有所謂金錢利誘或者是債務脅迫,這確實是可能看不到或查不到的。針對這個部分,未來包括外交人員或相關同仁們,也必須成為檢視的一個方向嗎? |
| 7 | 陳次長明祺:剛才國防部顧部長已經有了很好的示範,像是有關於接密的一些規定,我想外交部可以研議,當然我們也會看看行政院人事總處對於相關問題是不是也用比照的方式來辦理。就外交部而言,我們覺得顧部長所提出的,像國防部內部人員接密相關規範,我們也可以參照,然後看看是不是能夠比照辦理,以確保我們的外交領事人員在面對中共不斷的無理挑釁,甚至用很多金錢誘拉的時候,能夠繼續保持他們的操守、繼續保持他們的國家忠誠。 |
| 8 | 林委員楚茵:謝謝。接下來有請黃副局長。 |
| 9 | 黃副局長明昭:委員好。 |
| 10 | 林委員楚茵:剛剛不論是外交部的報告或是國防部的報告,都特別點出中國在滲透的部分,其實網路成為一個非常方便的聯絡點,過去可能要真人直接做接觸,但是現在透過網路,可以藉由假的資訊、甚至於網路陷阱,所以當網路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節點的時候,網路的部分如何做管理?針對這個部分,國安局有特別去瞭解嗎? |
| 11 | 黃副局長明昭:我想網路的勾連是其中一個方式,比方在就業的招攬部分也透過網路,但是它設定條件,比方要具備什麼技術、什麼執業人員,然後要提供什麼訊息,還有個人的電郵、臉書裡面都會跑出這些需求的樣態,只要點進去,後來再跟對方聯繫的話,慢慢就會涉入陷阱,這些事我們都有掌握到。 |
| 12 | 林委員楚茵:好。我必須強調,今天雖然我們找的是以國安及外交單位為主,但事實上政府各個部門都可能會成為中共滲透的對象,而透過網路既方便、又可以串聯,甚至於只要放入病毒、相關的程式進去之後,都有可能成為被滲透的對象,而且無意間可能就成為共犯,這個部分我相信國安局也有注意,也希望能夠瞭解。 |
| 13 | 我們一直在聊政府部門或者是國安部門被滲透成為共諜或是成為共諜的共犯,但是其實在我們立法院當中,從昨天中午的程序委員會我們也看到了,民進黨的委員所提出的國安法案都一再地被阻擋,連審都不能審,我覺得滿莫名其妙的,如果今天國民黨這麼重視共諜,也擔心中國的滲透,為什麼這些法案他們在程序委員會就直接擋在外面?如果以個別提案加起來、再加總,就高達上百次。本席特別去看了一下,有關於到中國到底要不要報備或者申報,其實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中就明確地講了政務人員,也就是今天在場的,只要是政務人員,又或者是直轄市市長、縣長、重要的機關,都是需要做報備的,但是只有民代不需要。當然,身為民意代表,我個人認為如果需要有一定的標準的話,尤其是民意代表會接觸到機密,以監督之名可以看到很多重要的資訊,所以以國安局的角度,你怎麼看?是不是應該要修法?民意代表會不會成為漏網之魚? |
| 14 | 黃副局長明昭:只要針對國安的漏洞進行法制面的填補,我們是非常地歡迎而且認為有需要。至於民意代表是不是需要做相關的管制,可能要請權責單位陸委會協調立法院及地方縣市政府等相關業管單位做修法的規範。 |
| 15 | 林委員楚茵:好,所以你們是同意的。其實我真的覺得,這個題目在這裡大家也都看得很清楚,我不希望今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一隻手指著別人,但是四隻手指卻指著自己。我們一直不斷地說要加強監督國防部、外交部或是政府其他各個部門,但是民意代表卻可以不用報備、不用擔心,我認為這個部分我們應該以身作則,至於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我想立法院當中藍白在阻擋這個法案是非常清楚的。 |
| 16 | 最後,我想請主席請一下國防部顧部長。主席,不好意思,再借個幾分鐘。部長,現在民進黨所提出來的國安十法,當然就是希望能夠全面地守護現在的國家安全,從身分的確立、檢討違法的刑責、建立國家安全網及強化管轄制度。本席也針對這個部分提出了修法,就是有關於陸海空軍刑法的修正案,我剛剛看您的報告,其實您也同意在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當中做加強,不過本席希望不只是加重刑責的部分,對於預備或者預謀的部分,我認為刑度太低,就以士林憲兵隊的士官錄製相關的影片對中共宣誓效忠為例,這種是屬於預備的行為,不是已經有犯行了才去做裁罰,針對這個部分,不知道部長您的看法如何? |
| 17 | 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第二十四條裡面就投敵的預備及陰謀都已經有規定…… |
| 18 | 林委員楚茵:納入。 |
| 19 | 顧部長立雄:納入,而且加重。 |
| 20 | 林委員楚茵:目前這個案子是不是已經送到院裡面了? |
| 21 | 顧部長立雄:對,經過公告之後已經送到行政院…… |
| 22 | 林委員楚茵:送到行政院,然後等行政院報送立法院? |
| 23 | 顧部長立雄:對,所以有加入陰謀及預備的部分。 |
| 24 | 林委員楚茵:好,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因為有太多影響的前車之鑑,所以本席會予以肯定及支持,謝謝。 |
| 25 | 顧部長立雄:好,謝謝。 |
| 26 | 主席(黃委員仁):謝謝林楚茵委員上臺質詢。 |
| 27 | 接下來由王定宇委員上臺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7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35-10 |
| speakers | ["黃仁","羅美玲","陳俊宇","陳永康","林楚茵","王定宇","沈伯洋","馬文君","陳冠廷","徐巧芯","楊瓊瓔","郭昱晴","洪孟楷","李坤城","王鴻薇","邱志偉","林憶君","林岱樺"] |
| page_start | 225 |
| meetingDate | ["2025-04-23"] |
| gazette_id | 11440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001_00006"]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國防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國家安全局局長、總統府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報告「近 期國軍、外交部、總統府、國安會遭共諜滲透,其影響國安層面、範圍及未來人員考核管制之具 體作法」,並備質詢 |
| agenda_id | 11440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