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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9時57分)謝謝召委。有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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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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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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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次長好。次長,先跟你請教一個比較輕鬆的問題。你知道最近是哪一位深植人心、我們稱祂為女神這樣的宗教文化人物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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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媽祖。不好意思,我想說女神很多。是媽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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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就是媽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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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因為是神明,我剛剛一直在想是人被叫成女神,所以覺得應該有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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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我有講說是宗教文化人物的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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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不好意思,是媽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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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是深植民心的媽祖。大甲媽祖遶境剛圓滿落幕,白沙屯媽祖也即將啟程,這是全臺灣規模最大的、參與度最高的民間信仰活動之一。雖然媽祖文化脈絡源自於福建,但它在臺灣深耕數百年,早已經內化成臺灣人共同信仰跟生活的文化。這提醒我們,文化的本質不是在於它的起源地,而是在於人們如何在生活中實踐及傳承;文化更不是冷冰冰的分類,也不該只是一個標籤跟定義,而是人們情感連結的載體,是日常生活中自然流動的記憶。從節慶儀式、廟口市集到家族傳統,這些都是臺灣文化很重要的一環。但是也有部分的創作者及民間團體跟我們反映,現行文化補助制度在評選跟推動上,似乎還是有過度集中於價值偏好,以致部分與地方生活緊鑼密鼓,但是不具話語能見度的文化實踐難以被看見或者是被支持。次長,我曾經遇到一位歌仔戲表演者,他一直不斷抱怨沒有獲得支持,其實我很納悶,因為我有看到文化部有在支持歌仔戲相關的一些演出。當然,他提到是大型的歌仔戲劇團有被支持,像他們這種小型的劇團是沒有機會能夠發展的,甚至是拿不到補助、是不被關愛的。我曾經想要幫忙,如我們現在看到的布袋戲幫他們發聲。但是想請問次長,文化部在推動政策跟資源分配的時候,是否有進一步的機制來確保整個多元的內容,讓各種背景、類型、風格相關的文化表現都有機會被公平對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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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我在想委員說的狀況會不會是地方政府補助的問題?這些團體當然有分演出的場次、該團的成熟度、大小等等,但是我們每年其實還是會有很多是直接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再補助地方團體,尤其是地方傑出演出團體。在文化部主導的這些計畫裡面,才會有委員剛剛說的感受,其實如果是跟地方政府有比較好的連帶的話,按理來說,即使是中小型的也都會有對應的計畫做支持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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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我想就算是地方政府的問題,文化部作為主管機關,有沒有相關的機制確保各縣市政府在評選的時候,能夠給予更多評鑑上的建議?或者是這樣的機制去建議各機關?我現在要講的事情是,保護文化傳承不分中央跟地方,大家一起來努力,可是評鑑機制是不是不要有過度集中或者是能見度不一定有話語權的部分能夠被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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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大概兩個部分:第一個就是,委員如果特別提到的是像歌仔戲、布袋戲的部分,在傳藝中心基本上有對應的計畫可以做特定的支持,就是說即使是所謂比較小型的演出團體。第二類就是委員提到比較普遍性的,對於地方政府的提醒,就是他們對於這類多元性的選擇儘量避免重複這個部分,我們會透過業務的往來跟每年固定與地方舉行的文化會議來提醒,當大家在補助這些團體的時候,要有更專業的標準、更開放性的觀點,這個部分是我們可以做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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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次長,您說業務往來時會做提醒,但我希望還是盤點一下過去各縣市政府是不是有這樣子的狀況,甚至文化部有沒有這樣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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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地方政府我們比較難進行盤點,可能要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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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我是說機制上是不是能夠不管是中央、地方,大家一起來檢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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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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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當然,你先做好文化部內部,好不好?至於地方,我想地方的議員也很關心,但有機會的話文化部要做這樣的提醒,我覺得這樣有效於我剛剛說的公平對待,這部分要特別拜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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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要跟你探討的問題是,文化部在政策上有文化幣,並於112年開始推動,今年更進一步擴大到13到15歲的青年,總使用的金額已經超過6.6億元,看起來成效非常可觀,但實際上我們還是有看到一些問題,您目前有掌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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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如果委員指的是文化幣不合法的使用或者販售,有,我們一直都在解決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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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我想文化幣的初衷是希望讓年輕世代能夠接觸到多元的藝文活動,培養文化的相關素養與消費習慣。然而實際上在文化幣的使用通路上卻明顯集中在大城市、大型通路,例如連鎖書局、電影院、影城的平臺,真正基層的劇團、小書店、在地的藝文空間反而看得到卻用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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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不會啊!獨立書店的數字是非常漂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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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為什麼會這樣說?本席就有接到民眾的陳情,今年文化幣適用的範圍改變了,在文創的工藝店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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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應該是非文化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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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在非文化場域的消費點僅限創作體驗的活動使用,其他就是限定在文化場域內才能夠使用。我想之前有文化幣之亂,現在限縮後難免會有一些民怨,因為導致很多地方藝文的店家沒辦法參與,學生也反映實際的使用有一點不太方便。當然我知道可能是因為前面有一些文化幣之亂,你們會去做一些調整。請問次長,在兼顧使用秩序方面我看得出來你們願意去下一點力道,但是能不能多一點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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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我想這部分我們還是會儘量用溝通的方式來解決,因為文化幣的目的畢竟是為了文化的體驗,為了提升青年們對於文化的使用機會、消費習慣等等,所以對於文化以外的事項我們的確會做限縮。但是剛剛委員提到的,譬如說是針對文化體驗的內容或者是在獨立書店裡面、小型的書店裡面或是小型的藝文中心、設施裡面,這都是我們樂於見到的事情,這些我們反而會非常的鼓勵。至於限制性的使用應該都是針對他的違規使用或者他消費的項目並不是文化項目,這個部分就比較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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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當然,如果消費項目並不是文化項目的話,我們是希望真的一定要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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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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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我另外想請問,文化部有沒有統計過整個文化幣使用的金額在雙北的占比有多少?在偏鄉、非都會區的使用率又是多少?這個部分你們有沒有去瞭解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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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就他消費的場所點進行統計;一種是針對他所在的戶籍去進行統計。這兩種統計的結果是,不管他是在偏鄉或者是在都市地區,他的消費動能跟機會是類似的。但是委員說,比較大型的消費、比較多的消費集中在都市地區,這一點的確是如此,因為畢竟在都市的文化消費點的機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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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當然,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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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但是如果我們能鼓勵其他這些非都地區的人來進行文化消費,還是我們可以鼓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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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對,所以你要鼓勵嘛!你也看到我剛剛所提的,的確在都會區可能方便、可能有比較多的點來使用文化幣,但是當我們目前看到整個資源明顯有失衡的情況的時候,要不要進行檢討?甚至是不是有機會可以比照所謂的社福券、農遊券的方式來做?如果文化幣最後只是在大城市做大量的消費,偏鄉拿到了卻沒有地方用,那這樣的政策看似普及,反而卻擴大了文化的落差、文化的平權。我想這個絕對不是只是數字而已,文化幣的政策必須真正落實在空間的分配、公平的接觸,還有弱勢的參與,這個部分我希望次長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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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謝謝委員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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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我並不是說要刁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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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我了解,我們正希望能倒過來。就因為這樣,所以在所謂的偏鄉有更多的店家或小型的藝文場所,或者像我們現在選擇文化百大基地去提供這些文化體驗,這樣才會倒過來鼓勵偏鄉有更多文化體驗的機會,這是我們文化幣推動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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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文化幣這件事情本席非常的關注,也接到許多網友的提醒,各式各樣的狀況我們都希望彙整之後跟部會溝通,目的都是希望在落實整個文化幣政策上能夠更加的公平、公正,並且能夠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的文化團體或者是店家,我們一起來努力,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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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有,我們很樂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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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也希望剛剛我所提到的部分還是要有適度的檢討,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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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好的,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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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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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次長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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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葛如鈞召委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