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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 第11屆第3會期第8次會議

Index Text
0 邱委員志偉:(16時29分)謝謝主席,我想國會的職責就是要制定福國利民法案,大家在這邊所做的發言,我想全國民眾、全國老百姓都看在眼裡,誰的發言、誰的法案不是福國利民而是禍國殃民;誰的法案是對產業有幫助,我想所有的選民、所有的民眾、國人同胞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有智慧的,一個福國利民的法案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只有認真的國會議員鍥而不捨的推動。
1 本席針對產創條例開過大概4次的公聽會,跟創投公會跟產業界有很多的討論,所以擬定出第十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第六十七條之一、第六十七條之二以及第六十七條之三、第七十條、第七十二條,也是今天修正九條通過,都是按照本席這幾年跟產業界的研究、座談所擬定出的條文跟行政院的條文通過。台灣民眾黨只提出一條,即第十條之一。產創條例應該是全面的,不管是優化新創投資環境或者是擴大投資抵減範圍或者是保護關鍵技術,這些都是非常核心,不是一個條文可以去處理的。所以我這邊要跟所有的國人同胞報告,今天三讀通過之後,會帶來我們產業競爭優勢的強化,會帶來我們促進新創產業、新創生態系的發展,會鼓勵企業能夠深耕臺灣、能夠全球布局,最大的效益是能夠促進就業與經濟成長,增加臺灣的經濟韌性,所以這是一個福國利民的法案,這是我所堅持,也是民主進步黨的堅持。
2 主席:謝謝邱志偉委員的發言。
3 報告院會,我們討論事項均已經處理完畢。
4 在院會休息之前,要跟院會補充說明一下,今天早上院會進行議程草案確認,有黨團針對禮讓表決順序的情況。跟院會報告,本院歷來在院會進行議程確認時,各黨團提議在處理前,均可以更正其提議的內容;另外,在進行表決的時候,也可以禮讓表決的順序,在第9屆第4會期第9次、第10次的院會議程確認之時,已經有前例可以說明,在此特別補充說明。
5 報告院會,今天的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特別感謝我們邱志偉委員、張啓楷委員以及新來的王義川委員一起在這裡共同審查我們的法案,我們今天的會議就到此為止,4月22號(星期二)上午9點鐘,我們繼續開會,進行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質詢,我們現在休息。
6 休息(16時32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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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8
speakers ["韓國瑜","邱志偉","張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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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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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3701_00003","1143701_00004","11437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8次會議紀錄
content 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六十七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十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之一、第 二十三條之二、第六十七條之一、第六十七條之二、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二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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