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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 第11屆第3會期第8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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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邱委員志偉:(15時31分)主席、兩位同仁,唉!今天早上花那麼多時間,院會應該是討論福國利民的法案,要促進經濟的發展,促進國家的進步,但很可惜,今天早上國民黨跟民眾黨所提的9個討論議案跟福國利民沒有任何的關係,反而是今天下午第一案討論產業創新條例,才真正對福國利民有幫助,對產業發展有幫助,結果呢?民眾黨一個人都沒來,說什麼對產業有關心。所有的立法委員重心應該要放在如何討論對國家、對人民有幫助的法案,而不是去進行一些政治鬥爭、人身攻擊或一些可以用協商去決定的,不管是會期延長也好,或是公投主文的相關修法也好,這都可以透過修法、透過協商來處理,很可惜我們看到今天早上大陣仗,藍、白、綠來了一百多位,但是都在討論一些對國家沒有實質幫助的法案,這些法案的提案人都是國民黨跟民眾黨。今天下午第一案也是今天最後一案是討論產業創新條例,對我們發展的重要性不言可喻,我上會期擔任召委的時候,認為產創條例一定要趕快通過,才能對產業界有所交代,才能對新創業的協助有實質的幫助,刻不容緩,所以我擔任召委的時候立即用最快的速度來排審,再經過委員會充分的討論,沒有任何條文沒有經過詳細的討論,每一條都很負責,之前跟產業界座談,了解產業界的心聲,跟行政部門對談,在審查會的時候作相關的討論,我們也花很多時間,今天的產創條例對經濟、對創新產業非常重要,但是民眾黨卻一個都沒有出現。
1 我做一個召委,我必須留下來跟所有產業界的朋友、跟我們全國的同胞做一個說明。產創條例從99年5月公布施行到現在,有幾次的修正,最近一次是112年6月18號,對於促進整體產業的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競爭力已經有初步的成效了,但我們認為還是不夠。這次修法總共有8條,經過本席在今年1月一讀通過、1月15號完成審議,我們非常樂意也非常期待這8個條文能夠在今天完成二讀、三讀程序,及時上路,對產業界、對新創產業有實質的發展,有實質的協助,但是我必須再強調,這麼重要的法案,卻沒看到民眾黨有任何委員在院會做討論。
2 我很快地針對本次的修法重點跟大家做說明,大概三個方向,第一個,要擴大投資抵減範圍,把支出金額提高到20億,這會加速整個產業數位化跟低碳化雙軸轉型。第二,我們優化新創投資環境,實收出資總額門檻從現行的3億降為1.5億;並提高投資新創事業比例,調整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的適用條件,將新創事業年限從未滿2年放寬為未滿5年,能夠協助新創事業取得營運發展所需資金。另外,我們調整對外投資的管理機制,避免關鍵技術外流,強化臺灣產業在全球供應鏈的競爭力。
3 所以這才是福國利民的法案,這才是對新創有幫助。很可惜,在場只有4位委員,沒有看到任何民眾黨的委員,非常非常地遺憾,口口聲聲不是說發展臺灣經濟嗎?一個人都沒有、一個影子都沒有!
4 主席:謝謝邱志偉召集委員的補充說明。
5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須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逕依審查會意見處理。
6 現在進行逐條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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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8
speakers ["韓國瑜","邱志偉","張啓楷"]
page_start 110
meetingDate ["2025-04-18"]
gazette_id 1143701
agenda_lcidc_ids ["1143701_00003","1143701_00004","11437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8次會議紀錄
content 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六十七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十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之一、第 二十三條之二、第六十七條之一、第六十七條之二、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二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43701_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