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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9時19分)謝謝主席,第一part先請海委會,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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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吳政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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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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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副主委早。我其實要問的跟巧慧委員也差不多,不過事實上我們之前在教文的時候已經跟國科會討論過了,國科會也說在這個部分他們確實會努力跟上,不過在去年的幾個大型颱風之後,其實就有臺灣自己在地的學者專家提出很嚴正關於海洋的研究,這個資料給你看一下。這是成大地科系的劉老師,他在第二段這邊有說,海委會所轄海巡署等單位服役中的船艦,從大型巡防艦到小型巡邏艇有181艘,卻沒有任何一艘可以執行固定、持續穩定蒐集周遭海域海洋基礎調查資料的海洋研究船,只能撈海水取樣。也就是說,他們認為自詡海洋國家的臺灣,在海洋治理上沒有獲取所需關鍵資料的必要工具。可不可以回復一下目前關於這個部分你們的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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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跟委員報告,今天的這個設置中心條例,事實上我們就是針對全海域基礎調查船,現在國海院有3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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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全海域基礎調查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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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對,有3艘正在建造中,100噸跟300噸的在115年可以完工,另外有一個4,000噸的,這個是目前最大的調查船,會在118年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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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如果這些船完工之後,是不是就真的可以做到剛剛這麼多專家學者所呼籲的海洋基礎調查研究資料,不是只有海水取樣?你們目前給它的規劃分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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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這個調查船的建造,事實上就是為了擴大整個全海域基礎的資料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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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如果是這樣,我還有想到關於人才的問題,其實巧慧委員剛剛也有提到,法人的優勢就是進用人才的彈性跟相關的營運,相對於公務機關是好的,目前你們在這邊的規劃方向,可不可以跟我們簡單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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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我們未來會希望爭取這個中心有100個員額的設置,當然裡面專業人力的部分會大概達到79人,從船模的製造、設計、操演等等,還有調查船的關鍵幹部,還有這些探測的幹部等等,在人力的配置上面,我們目前已經有所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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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所以100個人裡面會有79人是做你剛剛所說這些專業的工作,但是我不確定你們目前相關的薪資等級規劃,事實上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前就談過,臺灣高等研究機構給的薪資相較於亞洲其他國家其實是低的,導致臺灣非常難留住這些高階的技術人才、高階的專業人才。我不知道在這個議題上,你們有沒有相關的研究?就是在留才的薪資彈性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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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請國海院院長來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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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我覺得薪資夠好其實才是最務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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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璋玲:謝謝委員。目前我們有大概預估,如果能夠順利在明年115年8月營運的話,主要的……算是營業處裡面的同仁的話,我們目前的規劃是會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的薪資,還會加上一些獎金,尤其是船員部分的話,還有所謂的出海獎金,所以這部分我們大概有預留一些規劃,未來會作為吸引留才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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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聽起來其實還是沒有太回答我,這是很務實的問題,我要講就是這些高階研究技術人才,他們之所以願意留在臺灣,除了是自己的家鄉、他有愛臺灣的心之外,如果相關的福利跟薪水給得不夠好,或是相關敘薪的等級不夠好,其實他們沒有什麼動力。根據你剛剛的回答,我覺得看起來其實還沒有回應到我們的問題,但我們今天時間有限,麻煩你們會後提供給我們你們相關人才還有薪等的資料,我們看一看可不可以為這些願意留下來貢獻臺灣的專業人才更好的薪資福利,好不好?會後提供資料給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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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好,會後提供,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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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謝謝。我們接下來談另外一個事情,運動部成立在即,我之前就有問過海委會一個問題,我說運動部要成立,目前臺灣是一個海洋國家,而且臺灣確實有非常興盛的水域運動,也因為水域運動非常興盛,相關的水域事故其實很多。但必須老實的說,臺灣在相關水域運動事故相關的保險、相關的證照、相關的監管上,過去體育署認為不是他們的業務,他們就推給海委會,可是對於海委會來說,可能也不認同這是你們的業務,所以當時我就發文請教你們,你們給我的回復非常誠實,你們說運動部在籌備的過程當中沒有邀請海委會參與,可是海委會自己勇於任事,你們說面對全民運動政策的制定,在水域運動上,海委會可以並且願意成為運動部在成立過程當中「循證治理」的關鍵助力,這個部分我可不可以請你正面再回復,目前為止,你們依然是這樣的態度嗎?就是願意積極協助運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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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報告委員,答案確實是的,這個也是海委會的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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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這個部分我希望你們跨部會進行討論,不知道有沒有機會押一個時間?還是你覺得由我們辦公室來共同召開兩個部會的跨部會討論是比較適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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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美紅:我們可以尊重委員這邊如果跨部會先討論一下,後續海委會再做一個更深入的協調,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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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這個部分就由我們辦公室來召開跨部會的討論,因為水域運動這件事情不管是證照、保險、相關監理政策,確實需要海委會提供過去非常多的資料,來進行水域事故細節的調查和討論,讓運動部作為制定政策、法規資源非常重要的依據,所以我們會召開跨部會討論,以上先謝謝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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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要請人總及銓敘部。主席,讓我再問1分鐘就好了,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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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看你要問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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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謝謝主席。請問人總和銓敘部,勞動節要到了,我沒有要問勞動節公務員放假的議題,不要緊張!不要緊張!我們來看你們的法規,我知道勞動節公務員放假,行政院這邊有在努力了,可是我要講我們有非常多公務人員家裡都有6歲以下的幼兒,一旦遇到勞動節放假這件事情,他們的小孩就不知道要去哪裡,這個現象其實你們一直都知道,對不對?目前有希望怎麼解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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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副人事長敍:這個部分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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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你們會說你們有家庭照顧假,叫他拿那7天的家庭照顧假來放掉其中1天,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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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副人事長敍:因為我們還是照現行的請假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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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沒錯,我們來看你們現行的請假規則,因事要請事假給7天、家庭照顧假有7天,如果他要請幼兒照顧假,就請他用原來的家庭照顧假,7減1就只剩下6天的家庭照顧假;在性工法的規定裡面,勞動節不需要上班,所以照顧小孩也不需要另外請假。我知道你們其實在做相關修法討論了,銓敘部和人總各有各自負責的事項,人總負責政策;銓敘部負責法務的制定。但是我想要問的是,在你們今年4月剛剛公布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裡面,把幼兒照顧假條款拿掉了,可是在去年的版本裡面卻有幼兒照顧假,我不知道今年為什麼拿掉。可能是因為行政院已經在討論公務員可不可以在勞動節放假,所以你們這邊就先拿掉了,我猜測是這樣,我認為你們不是惡意為之,我認為是因為有在討論。所以我可不可以積極的拜託,關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修正,我們辦公室的建議是這樣,可不可以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正式納入幼兒照顧假的概念,有沒有機會做這個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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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簡任視察佳慧: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請假規則都還在廣納、蒐集意見的階段,所以各機關的意見還有委員這邊提的意見,我們都會帶回去做一個通盤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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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你剛剛已經說了,都還在廣蒐意見,我的意見應該也是其中一部分的意見,那就拜託你們納入討論,因為對於公務人員來說,從公務機關開始建立一個友善的生育職場,我認為是一個非常正面的範例,所以我們辦公室會積極追蹤這個題目。我再說一次,對於公務系統因為跟勞動相關法規休假造成的育兒上的差異,其實很多公務員已經抱怨很久了,如果我們真的希望留下更多優秀的公務員,在這件事情上,我認為政府帶頭示範是非常非常重要。所以各自的政策、各自的法規,人總可不可以說一下你們的立場?他的立場我很清楚了,銓敘部說廣蒐意見討論中,人總這邊的態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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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副人事長敍: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意見還沒有出來,等出來之後,包括委員的意見,我們都會在會議上來仔細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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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你個人是支持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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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副人事長敍:因為這是委員會,沒有個人的問題,不好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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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但是我認為廣納意見討論真的非常重要,而且我希望往這個正向方向移動,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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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培瑜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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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有請黃國昌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