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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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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蘇委員巧慧:(9時12分)謝謝主席,請吳副主委。
1 主席:好,吳副主委。
2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委員早。
3 蘇委員巧慧:副主委好。既然我們今天要審查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所以我們應該搞清楚、講清楚,未來要設置的這個中心、行政法人,到底可以擔任什麼樣的業務、帶來什麼樣的效應,這樣我們才能同意按照這個方式進行,也就是依照行政院版本的草案來設置這個中心,對不對?所以副主委,第一個問題請你說明,未來這個中心最重要的三大核心業務,或者是還有其他的核心業務是什麼?
4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跟委員報告,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的業務範疇,在剛剛的口頭報告中已經有進行重點說明,一個是船模實驗室的……
5 蘇委員巧慧:對,船模實驗室。
6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營運管理,還有海洋調查船的營運管理,另外一個是科技專業人才的學術培育,因為人才是專業性的,所以他將來的留任什麼的,都非常重要。
7 蘇委員巧慧:這個行政法人、營運中心未來設置之後,最簡單的講法,就是要把臺灣的船舶研究方式留在臺灣,所以第一,設置一個我們自己的研究實驗室;第二,因為我們造了很多自己的船,所以我們有船隊,也用這個營運中心來經營;有實驗室、有船隊,當然要有人才,所以要留住人才,這就是三大目標。可是我們看草案第三條,在營運中心這麼多項業務範圍裡面,您剛剛講的主要包含在第二項跟第三項,可是你再繼續看,這些項目跟現在國家既有的一些行政機關,其實業務上是重疊的。我做了一些搜尋,看到目前我們的相關研究單位裡面,有國海院的海洋產業及工程研究中心,這是跟實驗室有類似的;然後海洋科學及資訊研究中心,也一樣是在做科研的部分,更不要說後面的船舶暨海洋研發中心,就是造船的;還有最重要的,目前大部分國研院的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其實也都有相關的業務,就是跟目前我們要做的,不管是實驗室、船舶相關研究,或者是船隊的研發,其實都是相關的,未來這一些工作你們要怎麼區分?因為我想這個東西是跟我們未來的人才調度、工作重複等等都是有關係的,副主委,你這邊怎麼回答?
8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剛剛委員提到的國海院有幾個研究中心,國海院本身它是一個政策任務型的研究單位,它主要的任務還是要協助海洋委員會,因為海洋委員會是統籌協調整體的海洋政策……
9 蘇委員巧慧:我們一個人只有5分鐘、6分鐘,所以你可不可以稍微……
10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不好意思。
11 蘇委員巧慧:我問的是你的權責未來會怎麼區分?
12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好,謝謝。簡單報告就是,國海院本身剛剛提到的這些研究中心,它比較是隸屬於海委會,接受海委會所隸屬,然後做一些比較政策型的、任務型的研究調查。另外,目前的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它重點在調查船跟船模實驗室的營運部分。另外,剛剛提到像國科會國實院底下的海洋科技中心,它比較是跟學術研究,就是for學術研究,這些需求比較是個案性的,所以在權責上是可以區隔的,有些是比較政策,位階稍微高一點的,然後有些是個案執行面的。我們今天的這個草案主要是for船模實驗室跟調查船,當然也會受監督單位跟督導單位的一些指示辦理相關的業務。
13 蘇委員巧慧:你這樣講的話,其實我覺得沒有非常的清楚,不過我大概可以了解。我舉個例子來講的話,過去經濟部加交通部合資成立的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研發中心,我們看到它的業務有船舶工程規劃、工程設計,這就是跟國艦國造是有關係的。國科會的國研院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是目前唯一有的管科研船的單位,所以我本來要問的是,我們新的單位出來了,你的權責怎麼分?因為這個權責我覺得會涉及工作有沒有重複,會不會有同職競爭,甚至是統籌協調,將來是誰在上面誰在下面。不過你剛剛的意思應該是說,未來這些現有的單位都會繼續做,但他們只做政策研究的部分,至於實際上的船怎麼做,造船的部分,把船蓋出來,從研究到製造,還有未來的經營,就會都是我們今天這個新的營運中心的工作,所以您認為這個是很可以區分的,對嗎?是這個意思?
14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委員幫我們釐得更清楚。
15 蘇委員巧慧:對不起,我們要用白話文,因為我們的質詢其實很多民眾會看,他才會理解為什麼國家現在本來已經有研究海的研究船了,還要再加一個單位嘛!好,我們希望如果可以這樣的話,是增強我們的國際實力跟船舶研究,但最重要的我覺得是人才留用這部分。我們可以看到過去其實有很多國機國造、國艦國造,因為是單項計畫,計畫結束以後錢就不夠了,沒有錢、不夠經費以後,這些人才因為做過案子,訓練好了,結果沒有後續的案子之後,反而人才會流到其他國家去,經國號戰機就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所以我反而是希望貴委員會可以向行政院爭取更多的經費、預算,這個行政中心既然已經做了,就要把它做好,而且可以長久的用,不然我看你們的預算其實比現有的單位都還要少。
16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未來我們的規劃包括人力需求上面,我們現在其實都有在編估,還有人才的一些職能的訓練內涵,國海院都已經做了相關的一些設置。
17 蘇委員巧慧:我看你才爭取三點多億,結果其他的單位加一加都比你現在爭取的還要多。
18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因為我們現在在蓋船模實驗室跟調查船……
19 蘇委員巧慧:你就說你會爭取,委員幫忙啦!對不對?
20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謝謝委員。
21 蘇委員巧慧:我都已經在幫你爭取預算了,你還沒有接球,這就實在是……你看院長笑成這樣,好啦!
22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謝謝委員。
23 蘇委員巧慧: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可以繼續討論,希望這個中心可以發展起來,對臺灣的科研、對船舶研究、人才留用是好的,謝謝。
24 吳副主任委員美紅:謝謝委員。
25 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
26 下一位質詢委員有請陳培瑜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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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3-36,15-1
speakers ["莊瑞雄","蘇巧慧","陳培瑜","黃國昌","沈發惠","麥玉珍","張智倫","張宏陸","王美惠","李柏毅","黃捷","林倩綺","翁曉玲","牛煦庭","吳思瑤","王鴻薇","王義川","羅智強","高金素梅","許宇甄","徐欣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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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17"]
gazette_id 114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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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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