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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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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林委員月琴:(11時32分)主席,麻煩法務部部長跟矯正署署長。
1 主席:部長請假,現在是次長代理。
2 林委員月琴:好,那就麻煩次長。
3 主席:請次長、署長。
4 林委員月琴:次長及署長早。事實上,在去年差不多這個時間,我也是在這裡質詢過有關少年輔導轉銜的議題,今天我要針對法務部回復我的書面資料來進一步跟兩位做討論。這張圖我相信兩位都很了解,要做好少年的輔導轉銜,我們需要跨部會的全面性合作,今天只有法務部列席,我就只針對部內跟署內的業務來討論。
5 首先我想指出逆境社工的困境,為什麼這麼講?他們孤立無援,難以落實所要做的工作。另外是接見制度極為不友善,接見的方式不論是視訊或是窗口,都無益於第一線社工協談跟家庭的修復工作。請教署長,這四個矯正學校是否有規劃可以進行家庭工作的友善場域?
6 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四所矯正學校依照108課綱,跟以往還沒成立矯正學校的時候不太一樣,所以他們在白天或許要有一些安排,如果有相關的社工,可能要事先約定時間,至於接見的場所,我想四所矯正學校會儘量來配合。
7 林委員月琴:可是你看隔成這樣,連人都不見得碰得到而影響互動,坦白講不是一個好方式。我記得在2021年,人權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委員來審查的時候,主席Duke就講過一定要有一些友善的環境,孩子才可以回歸到家庭,然後回歸社會,否則這樣的方式根本於他們無益。甚至韓國有一些住宿,讓家裡成員可以住宿跟孩子相處,我們都還達不到,我們這樣子方式的會面更沒有辦法讓孩子跟親人有一些互動。是不是請署長提供給目前你們相關的場域和你們的制度、規劃?
8 周署長輝煌:跟委員報告,一般接見跟社工的接見不太一樣,一般的接見是少年的家屬來接見,但是社工可能因為有公務關係,我們會另外安排,會做考量。
9 林委員月琴:現在民間團體本來就有在做逆境少年的服務,他們會陪同家庭進去,我講的是這一塊,否則請署長把這兩套方式都提供給本席,現在衛福部有在做逆境少年服務,事實上社工會陪同家庭去,如果一樣不能接觸到人的話,基本上無助於未來孩子復歸社會。
10 周署長輝煌:會後提供。
11 林委員月琴:好,再麻煩署長。
12 另外,我諮詢第一線社工,他們跟我反映,矯正學校常常拒絕提供在校的輔導紀錄,請教次長跟署長,欠缺完整的資訊,以後如何有效去協助少年出校的準備?我在去年就提過了,最好不是資料轉銜,而要關係轉銜,讓他們有接觸,未來離開矯正學校時,社工才能夠把他們接住,否則藥頭比我們更容易接觸少年,幫派比我們更容易接觸少年,社工反而很難,因為如果沒有前期的接觸,關係的轉銜事實上是有困難的,所以是不是能做這樣的協助?能不能提供資料?
13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在轉銜的部分,少年要離開矯正學校三個月內,我們都會進行相關轉銜措施,他離開矯正學校之後,我們也會追輔達一年時間,所以這個制度上是有,相關的機制也在運作,只是說資料上要提供到什麼樣的程度,以便事後的追輔,我們會後再提供。
14 林委員月琴:好,再麻煩次長。事實上,依兒少權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本來就要追蹤一年,可是在追蹤一年之後,通常雙失的比例往往激增,失學失業高達到95%,這不是我們樂見的,畢竟他要能夠在社會生存就必須就學或就業,可是事實上都沒有,所以往往讓做逆境社工的人有難為之處,這個可能要去考量。
15 第二個問題,再請教署長,矯正學校歷年來有多少霸凌事件?你們有沒有統計數據?
16 周署長輝煌:目前沒有統計數據,但是我們目前有一個具體措施,就是矯正機關處理跟防制收容人比如被性侵害、性騷擾或是性霸凌及其他欺凌事件的具體措施,這個部分之外,我們少矯校條例第十一條也規定監督機關要建立一個監督少矯校防制霸凌的機制,這個部分我們正在會辦中。
17 林委員月琴:署長,我拿同樣的問題去問你們業務單位索資,的確矯正署回答我沒有辦法統計,竟然是因為沒有定義,這個讓我有點錯愕,因為教育部本來也有霸凌準則,你也可以嘗試用他們的定義。可是你去看監察院,過去4年內,針對你們霸凌跟不當管教糾正過至少兩次,就已經再三提及諸如未如實通報、違反CRC、欠缺問題處理機制及缺乏內部監督,這都是你們的問題。所以請教次長、署長,霸凌防制跟處理具體措施,像剛剛署長提到的,少矯校條例到底何時可以完成?從2022年到現在還在蒐集資料!為何?
18 周署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少矯校條例在去年3月部裡面已經函報行政院。至於少觀所條例,這是少年的部分,在今年2月也函報行政院在審核中。
19 林委員月琴:我覺得要儘速,因為已經拖很久了。
20 我們再看問題三,雖然沒有正式的統計數據,很多第一線的實務工作者都跟我提到,矯正學校的學生普遍存在身心健康的議題,我相信署長也相當清楚,我知道過去幾年這個議題一直重複的在各種會議當中被討論,署內也說要積極強化,可是我感覺到有一些問題,什麼樣的問題呢?請問你們的合作醫院是否都具備有所謂的兒少精神專科醫師?再者,他們在做健康檢查時,是不是有包含身心評估跟心理衡鑑?為什麼這樣問?聯合國就有規定,所有入校處遇都應該特別關注其身心議題,所以想問署長,目前的健康檢查是不是有包含身心評估跟心理衡鑑?你們的特約醫院、簽約醫院有沒有具備兒少精神專科醫師?
21 周署長輝煌:報告委員,我們的簽約醫院,一般我們所知道是一定會有精神科醫師,我們也都會引進,至於精神科醫師要受有什麼專業訓練,其專業訓練是不是除了成年之外還包含少年?這應該是衛福部主管。一般我們做的健康檢查,應該還沒有那麼專業到身心評估跟心理衡鑑的部分。
22 林委員月琴:所以這部分是沒有做?可是我剛剛講聯合國就特別提醒,所有的入校處遇都應該要特別注意到這個部分。
23 周署長輝煌:我們是有對心社人員的編制,包括145位,從今年開始委外承攬改為約用,還有我們署本部會成立一個少年科,增加7位心社人員,增加心社資源以保障少年的最佳權益。
24 林委員月琴:如果是這樣的話,學校端到底要如何落實個別化處遇措施?會後也麻煩你們提供相關的資料。
25 最後提及充實心輔、特教專業人力的問題,我上次也問過了,針對輔導人力的部分,我肯定法務部的努力,可是特教師的師生比,針對這第一線的協助,我認為還是相當不足。依據矯正署的回復是參考高中以下特教班進用辦法,以1比15的目標努力。不過,署長看誠正中學是1比20,如果你說你們已經用1比15的目標努力,那誠正中學都還要再更加把勁。請教署長,既然比照了一般學校的師生比,那矯正學校能否依據學生狀況來聘用學生助理員?
26 周署長輝煌:我們會來努力聘足特殊教育教師,現在特教師平均是1比15,將來我們會儘快把這方面補足。
27 林委員月琴:可以聘學生助理員嗎?依據學生的狀況聘用學生助理員,比照一般學校,可以嗎?
28 周署長輝煌:在研議中。
29 林委員月琴:一樣希望你們研議之後提供資料給我。以下我有四個目標希望你們要做到:第一,完善接見制度、規劃適當場所,建立出校準備共案合作機制,否則幫派跟藥頭真的比我們更容易接觸孩子,不利於孩子回歸到社區,所以請提供少年跟家庭處遇工作的具體支持。第二,儘速完成少矯條例及少年矯正學校霸凌防制及處理具體措施,以完善少年矯正教育制度。第三,強化入校身心評估與心理衡鑑機制,事實上,今天進到那邊的都是兒少,所以要充實兒少精神專科醫療的資源及落實個別化處遇。第四,儘速補齊心輔、特教師資員額,並依據三級輔導體系,明確化五類專業輔導人員分工機制。請教兩週後是否可以把相關的資料回復給我?
30 周署長輝煌:好的,我們就委員的指教來積極努力辦理。
31 林委員月琴:好,謝謝次長跟署長。
32 主席:謝謝。
33 下一位請莊瑞雄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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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8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陳培瑜","林倩綺","王義川","王鴻薇","吳思瑤","翁曉玲","張啓楷","林月琴","莊瑞雄","羅智強","沈發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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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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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法院作成『略式裁定』之依據、理由、法定程序、救濟方式,與 科技設備監控處分變更、延長或撤銷之標準,並就執行現況,提供相關統計數據與策進作為」進 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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