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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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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862 00:00:33,329 請司法院副秘書長 王秘書長麻煩副秘書長還有警政署警政署的長官 林副局長嗎我想首先請教司法院還有警政署針對目前在臺灣的通緝犯人數還有潛逃出境的人數有沒有做過統計
00:00:37,970 00:00:58,563 通緝犯人數應該是會有數據啦 那個會後我再跟委員補好 那麼因為我覺得這個案 這個數據蠻重要的齁那麼因為可能現場你們沒有掌握到確實的數據喔所以我希望你們之後呢 可以給我通緝犯人數潛逃出境的人數 到目前為止有多少
00:00:59,645 00:01:16,126 司法院有是不是這是司法院所那個發布的在那個113年發布通緝的是4128件多少4128但是這是司法院所發布的因為可能還有包括那個檢方這些我們就沒有列進來
00:01:16,647 00:01:20,309 是那我想說之後可能今天的質詢會後麻煩司法院還有警政署這裡都可以給我一些相關的數據比較精準的到目前為止那麼有多少的行蹤不明的通緝犯還有這個潛逃出境的人數因為可能這個通緝犯的人數我們也許在新聞上面可以找得到但是對於潛逃出境的人數其實並沒有特別的統計所以我本行想要了解相關的
00:01:45,565 00:02:02,566 數字所以請兩個單位到時候提供給我知道那麼還有另外就是我們知道其實現在實施這個科技監控雖然說案件數不多但是主要的犯罪類型是違和那麼這個部分不知道你們現在手頭上面有相關的數據嗎
00:02:08,799 00:02:09,759 對於目前實施科技監控的犯罪類型
00:02:18,328 00:02:36,739 在過去大部分都是以性侵害犯罪類型為主或是緩刑的那從近年來大概從113年之後因為整個實施科技監控的案件數明顯增加我想這個應該也是因為審計部曾經有做出一個報告說
00:02:38,300 00:02:50,085 我們雖然花了上億元去成立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就在高檢署底下設置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但是使用率偏低
00:02:51,451 00:02:55,833 所以我可以看到從110年到111 112年其實當時的案件數都不多大概從113年之後突然之間這案件數就提高比較多到目前為止大概就是217件但是事實上跟我們花了上億元去成立這個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來看的話其實使用率仍然是不高那麼對於防範
00:03:16,222 00:03:29,216 被告的這個逃逸仍然是杯水車薪所以本席希望就是你們之後能夠給我提供一個比較詳細的數據就是實施科技監控的主要犯罪類型有哪些還是現在可以簡單講嗎我們現在這邊有那個報告就有個統計那個前三名其實是一樣的
00:03:37,364 00:04:03,331 是毒品危害還有違反銀行法跟貪污因為我們分得比較細第四跟第五是詐欺跟違反政交法所以總結來講的話其實大部分都是重大的經濟犯罪是 這個部分的話其實跟其他國家的做法比較不一樣我們參考像是韓國或是日本 德國這些地方當然德國基本上認為說實施
00:04:05,311 00:04:22,277 電子監控設備可能有嚴重侵害人權之虞所以他們非常審慎的使用但是像是韓國等國家基本上都還是聚焦在就是以性侵害犯罪的類型為主或是有這種暴力犯罪但是台灣現在看起來反而是
00:04:24,798 00:04:31,944 實施電子療靠可能是在貪污或者重大的經濟犯罪的部分那麼這個部分的話本席是認為是不是有檢討的餘地因為實施電子療靠的
00:04:39,144 00:05:07,515 就是實施這種電子腳銬或是手環的這樣的一個去監控犯罪監控這個受刑人其實在過去都會被認為這是有侵害人權之虞而且它實際上它的監控效果如何我覺得這個基本上是應該要去檢討的那麼當然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就是說為什麼到目前為止我們的科控設備的使用率會偏低
00:05:10,270 00:05:28,895 就是如果說你們說這是涉及到重大經濟犯罪的話實施這個電子療靠可是以目前看起來的狀況我們其實台灣重大經濟犯罪案件非常之多炸妻罪等等的但是實際上目前開案的案件數是低的這是什麼原因
00:05:30,578 00:05:59,509 那個跟委員報告就是說那個科技監控它是替代羈押的一個處分那就是法官要不要使用這樣子的一個處分他需要考慮的事項很多譬如說他如果說是在一審或是說起訴了是涉及的犯罪的那個刑度是很高的那或者是案罪情節還有說對被告影響還有就是說他還沒有其他那些處分可以替代
00:06:00,029 00:06:18,095 他考量那個事情非常多那我們也必須就是說有些那個法官也許對於就是說這樣子的一個設備畢竟他是一個新的他整個流程不是那麼清楚所以我們這幾年來呢就是說司法院也很強力的就是在做這種賠利
00:06:19,215 00:06:22,617 就是說一個叫雖然是法官的那個進修那還有就是說開放他們讓他們到實際上去參觀這個整個科控中心怎麼個那個運作的讓他們那個熟悉這套制度的運作好是謝謝富米剛剛的說這個說明那麼事實上確實目前我們這個實施科技監控
00:06:40,450 00:07:01,973 要考量的因素很多按照我們現行法官來講因為他並沒有像是韓國他是把聚焦在特定的罪行所以很多的案就是幾乎就是各式各樣類型的案件如果說法官認為有需要其實就可以實施科技監控但是這樣子的個案認定坦白說又可能過於寬鬆那麼本席是認為說司法院是不是應該要
00:07:03,534 00:07:30,943 去提出一個就實施科技監控的一個作業辦法或是一個實施的標準對於哪一些重要的犯罪類型可以國立法官們實施科技監控那哪一些其實是不必要的那麼因為我們知道其實像以這次柯文哲他這個雖然說涉及貪污的這樣的一個罪行但是畢竟他還是當時在羈押當中然後就懷疑他有串供之虞所以這個
00:07:32,623 00:07:45,078 施以科技監控而要戴上電子镣銬但是這個對於國人的印象來講會認為說這過去大家都認為是性侵害犯罪者然後才會實施電子镣銬那現在不管是柯文哲或是謝榮
00:07:47,462 00:08:11,207 這樣子一個情況固然可能他們或許有犯罪嫌疑但是有必要要去實施這個電子镣銬戴上這個電子腳銬嗎這對外界來講會覺得說就算是戴上電子腳銬好了這個有可能會防範他們會有串供之魚嗎因為我們知道現在其實電子監控的它的效果是有限的
00:08:12,666 00:08:40,452 對不對它的GPS的電子監控最主要的那個目的事實上就是防逃啊那跟串供這個地方對的那個一個目的事實上是比較沒有相關對是那可是如果說以柯文哲案子來講的話會有可能會會逃亡嗎也就是法官其實在對於這些個案的認定的時候坦白說我覺得確實是過於寬鬆然後完全是法官自己的心證他要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是所以我認為說
00:08:42,052 00:09:07,114 司法院其實應該要召開相關的會議或是要負責任的提出相關的標準而不是說是給法官太大的空間去做這樣的裁定接下來我還要再談的一個就是說這次中文制的氣保潛逃案裡面其實可以凸顯出一個問題
00:09:08,675 00:09:37,924 就是停止監控的程序可能出現漏洞那麼剛剛幾個委員其實都有談到為什麼會出現有這個法官做了裁定但是他其實只是個審理單並不是個正式的裁定書所以至於在科技監控設備中心那裡可能就已經解除了相關的這個就已經解除了相關的電子監控那其實本席有看到
00:09:38,644 00:09:45,211 依照法院辦理科技設備監控處分之處理原則第六點裡面有一個問題就是
00:09:47,304 00:10:15,517 科技監控如果期間限滿而沒有延長的時候呢是必須要到科技監控平台去進行結案的可是呢在這個中間可能會出現有一個漏洞的程序就是法官或是書記官這邊做了裁定那可是他可能並沒有在時間上可能並沒有通知到檢察官這裡所以未來有沒有可能可以做一個double check的
00:10:16,358 00:10:16,961 這樣的一個機制
00:10:19,332 00:10:48,402 那個報告委員就是說您在這裡所揭示這個情形呢他是指說他訂了一個期間然後期間到了之後他沒有再那個延長那這個其實事實上都有各種那個機制事實上是會提醒這個法官說原來這一個時間已經那個已經快到了就是有各種我在這裡就不詳談他事實上是有各種那個機制會通知那個法官是不是要去那個延長那所以說像就是說
00:10:48,962 00:10:56,803 那時候法官再去通知到這個科技監控平台因為這看起來就是書記官自己上這科技平台自己去進行結案
00:10:58,069 00:11:20,680 因為法官他要決定要再繼續延長的話他就會再下一個裁定那他這時候如果說他沒有說要延長的話這時候就是令書記官會直接上這個科技監控平台去進行結案嗎因為他的時間已經到了所以本來理論上如果說他沒有再變更就譬如說用其他的處分去替代
00:11:22,389 00:11:42,530 甚至於有可能就是說那就直接回到其他但是在進行結案的同時會這個檢察官這邊會知道嗎檢察官這邊會不會知道當他進行結案的這個動作的時候他上網去填表有沒有一個double check機制就是說他同時這個結案的這個通知
00:11:43,700 00:12:06,832 那麼可以同時間就是去複製或是同時同步的讓這個承辦的檢察官因為原來在下這一個定期間的那個科控處分的時候其實這個裁定原來的那個本來檢察官他也會知道他會知道說這個期間是到什麼時候就已經那個時間就到了他原來就會知道的
00:12:08,072 00:12:19,006 對 但是大家不會一直會盯在那邊然後去上網去看那至於說科控中心除了通知法院這邊會不會檢方這一段的話這個部分我可能就不是那麼清楚 對
00:12:20,658 00:12:41,568 總之就是說從周文智這個案子裡面也凸顯出整個法院的科技監控平台其實他可能並沒有一個double check雙重認證的一個機制如果說未來法院進行結案的時候是不是相關的資訊都應該同步的要告知這個檢察官那邊可以做一些
00:12:43,329 00:12:55,382 這個如果說他們到時候認為其實是要提起抗告等等的這相關的措施我覺得這樣的話或許今天鄭文智的案子就不會發生這當然就是我們在檢視相關流程的時候有發現這樣的問題本席也是就提供給這個司法院這裡做參考那麼可以將這個相關的流程
00:13:05,313 00:13:31,727 研擬的更細緻就是避免出現像是中文制的這個案子好那接下來我還要再請教的就是如果說今天這個違反了這科技監控規定的相關的就是受刑人如果說他違反了科技監控的規定那麼目前看起來是沒有任何的處罰的規定他只是又重新
00:13:34,410 00:13:47,123 這個就重新再被羈押譬如說我們以最近看到的遠航的動作張剛維那麼因為何怡婷收到就說科技中心的報告說他有七次都違反
00:13:47,824 00:13:49,985 這個科控規定的這個警示狀況而且看起來他就行進的路線有經過漁港所以法院又裁定羈押那當然張剛維他那裡有他自己的說法了那我們這裡就不再去就他這個說法來
00:14:05,214 00:14:26,601 來請教司法院但是我現在的意思是說其實GPS的定位一方面它可能會有誤差因為它會有飄移實際的位置跟GPS接收器所收到的訊號不見得會一樣那麼再說就是我們也看到韓國的例子韓國是之前它也是有個性侵犯
00:14:27,827 00:14:40,057 他洗滿出浴之後他回到他妻子的住處後來又發現說他佩戴腳鐐然後這個但是在夜間就擅自離開住處那麼最後這個警方檢方是以他違反了韓國的電子設備安裝法的罪名然後再給這個罪犯處以
00:14:49,225 00:15:13,303 一年有期徒刑還有罰款那麼簡單來說就是對於我們現在相關的法規裡面如果說是受刑人那麼他違反了電子腳鐐的等等的科技監控的規定除了就是再回去被羈押之外那麼有沒有可能要為了我們可以朝向修法還要再處以罰還或者是再處另外的這個罪名
00:15:19,678 00:15:44,332 這個部分應該是涉及廣義那個防害司法公正罪那今天下午就有個會議這個未來會朝向就是防害司法是是有個黨團協商是立法院黨團協商可是這會涉及跟防害司法公正罪有關嗎是的這事實上也是屬於這一個也是屬於違反法院所下的那個命令啊
00:15:46,455 00:15:51,718 所以包括如果說它有違反科技監控相關的規定的話都有可能會納入在妨害司法公證罪的類型裡面我想我今天並不是針對中文制的個案來進行詢問
00:16:05,587 00:16:08,169 而是廣泛的針對電子監控的相關的事情那麼從本席檢視相關的法規裡面也發現可能在程序上面還是有些漏洞那麼經過這幾個案例之後本席希望說司法院可以好好的
00:16:22,057 00:16:41,067 去檢討未來是不是應該要修訂相關的辦法那麼甚至如果對於這個妨害司法公正罪除了罪之外是不是還可以科處其他的罰金那麼甚至如果有可能是當成是一種特別行政罰環來處理那麼這個部分的話就希望司法院可以通盤檢討
00:16:42,288 00:17:07,740 好謝謝委員那麼至於本席要求的相關的資訊就是通緝犯人數、潛逃出境人數還有施以科技監控主要犯罪類型的資料也麻煩司法院會後再提供給本席那只是潛逃出境這個部分因為司法院不是主責機關所以我們沒有統計法務部麻煩請證書這裡法務部跟司法院他們各自潛逃我們也沒有我們就是通緝犯那就麻煩請法務部這裡提供
00:17:11,492 00:17:33,070 當然偵查中跟執行中通緝人數是可以但是潛逃境外的這沒辦法統計因為潛逃境外他到底因為什麼原因而潛逃境外我們是不同理解的他也許是非法的潛逃境外也許是他雙重國籍潛逃境外所以潛逃境外的確確人數是沒有辦法統計的但是目前在以前到現在我們偵查中的通緝人數大概三萬多人累積
00:17:33,891 00:17:57,738 那執行大概一萬多人加起來大約五萬人左右的執行人數這些數字我大概這部分都是可以提供給委員所以您說是非法潛逃到海外的人數你沒有辦法統計我們有通緝的人數但通緝之後他有可能藏匿在國內有可能藏匿在國外藏匿國外他不是按照正式的通關程序出去的
00:17:58,058 00:18:18,175 它也許是非法偷渡出境的它也許另外拿雙重國籍出境的所以這部分的話它沒有辦法確確去控管境外通氣的人數這個是沒有辦法的還是說可以就是這樣就是說就是你們目前手上可以知道的境外的通氣人數就是不排除偷渡的
00:18:19,537 00:18:44,759 這些數字你們是有的嗎我們盡量收集 但事實上它有事實上的困難是沒有辦法收集那我們盡量的收集看看就是如果說是可以有相關的數據的話還是請次長可以提供給我我想這不是機密吧這不是確定這不是機密嗎不過我知道你們現在很為難全部都要經過行政院長核可是不是
00:18:46,041 00:19:09,908 是不是 本席最近也有向法務部請求一些資料你們有再報院長核可嗎坦白說我很希望卓榮泰能夠看到我每一份所知因為我發現他不是很認真也不是很用功的院長讓他了解立法委員所知的內容我覺得這是很必要的好 OK 不為難次長就先這樣 謝謝
00:19:15,637 00:19:26,505 卓榮泰那說法非常荒謬絕對荒謬然後什麼院長要先審核立委要什麼資料破壞我國憲政體制好那我們下一位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