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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旭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公聽會(事由:舉行「工會法修法及廠場工會設立權益制度」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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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572 00:00:02,200 請王振興立委 歡迎
00:00:17,950 00:00:33,280 首先非常謝謝主席還有衛王委員會召開今天的公聽會讓我們有機會來多聽聽各位勞工代表還有工會的先進的意見其實我們也知道依照國工會法現行的規定
00:00:34,221 00:00:55,660 我們目前的工會其實有分成企業工會產業工會還有職業工會等三種大類型可是我們也知道如果更細分的話那企業工會裡面還可以至少包括有企業工會廠廠工會關西企業工會跟金融集團的企業工會等等
00:00:56,620 00:01:24,496 這個工會類型那麼多我們也都了解這個不是問題的核心我們等一下會點出問題的核心在哪裡包括說這類型的這個不同的工會裡面到底他法律上的保障權利在哪裡這個才是我們所認知的這個核心的問題那以企業工會相較於產業跟職業工會來說的話我國目前其實在法律上對於企業工會的保障是最多最強的
00:01:25,876 00:01:49,655 包括說企業工會獨有的權利有會務工價剛剛理事長有提到成立以後馬上就可以進行這個團體協約協商進行調整四項調整的權利各項勞基法的同意權陪同勞檢的權利還有很重要的就是在支付會裡面等相關的會議有保障的席次這些的核心
00:01:50,896 00:02:04,462 包括就是有剛剛所提到的誰有資格來請會務公價誰能有發動勞資爭議還有要求團體協商的權利誰有勞基法的同意權還有誰有各種法定會議的代表權
00:02:05,560 00:02:20,661 那今天我們這個廠廠工會的爭議除了工會組織的範圍跟籌組的要件的同時其實就是來自於這個法律上的權力要怎麼來分配舉例來說光是勞基法的同意權依照勞動部的含釋
00:02:22,419 00:02:50,406 廠廠工會就得有比企業工會有更優先的同意權那關係企業工會跟金融集團的控股工會就沒有勞基金法的同意權這個就是核心之所在在實務上各種協商的資格工價能不能申請還有各種法定會議席次要怎麼分配當然就更是各種爭議的來源所以其實在這次工會的修工會法的修法裡面當然勞動部
00:02:52,406 00:03:12,337 依據這個憲法法庭的判決會希望盡快處理將廠廠工會定義跟要件從私刑細則裡面把它提升到這個法律的位階可是在這個過程裡面期待今天我們的勞動部的長官需要說明清楚兩個核心的問題
00:03:13,237 00:03:32,379 第一個要如何提升工會組織率還有強化集體協商第二個部分各類型工會的法律保障權益要如何分配這是剛剛所提到的核心問題就是今天要麻煩我們勞動部出席的長官需要說明清楚的部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