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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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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王委員鴻薇:(10時42分)謝謝主席。主席,在發言之前,我想做一下譴責,因為今天我們邀請非常多單位,但是單位首長很多都用請假方式而缺席,當然有一些人可能是在其他委員會備詢,我知道他們有業務報告,這情有可原,但也有很多是不曉得為什麼就直接請假,我覺得這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是相當不尊重,這部分一定要予以譴責,以表示我們的意見。
1 接下來我要請移民署副署長,還有陸委會副主委。
2 主席:麻煩移民署副署長,還有副主委。
3 王委員,有關今天有很多人請假的這件事情,我們剛剛有處理,因為剛剛也有委員提出來,我這邊的意思是,因為有一些人之前並沒有跟我請假,我是今天早上才知道,確實有兩位部會首長是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那邊……
4 王委員鴻薇:對,我知道有其他的委員會。
5 主席:其他的給我們的理由就是因公務,事實上細節是什麼,我們會再了解。
6 王委員鴻薇:對,就像我剛剛講的,我知道有一些首長是在其他委員會,而且是事前請假,如果是臨時性的請假,只是說另有公務,我覺得這是非常非常不尊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而且要請假也應該提早說,而不是這樣臨時性的通知召委、主席,這是非常不禮貌的,所以我們當然要予以譴責,謝謝主席。
7 今天我們的主要題目叫做「言論自由」,事實上,包含過去民進黨非常尊崇的鄭南榕先生,他是支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賴清德總統在選舉的時候,也說他支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到了最近,賴清德總統又去祭拜鄭南榕先生,仍然在講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但是現在看起來,民進黨執政之後,所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這個「百分之百」,含水量卻變得非常非常高,因為加了很多前提。
8 今天我為什麼來找移民署跟陸委會?因為最近這兩天,大家可以看到不只網路上炸鍋,還有我們各個民意代表的選民服務,相信包含民進黨委員也是,因為在你們的選區裡面、你們的選民裡面,應該也有很多陸配或者陸配家庭,特別是最近你們所要求的調查,影響最深的應該是民國93年之前來臺,而且已經取得身分證的這些陸配。最近我們收到很多選民陳情是來自於他們的子女,因為他們到臺灣來、嫁到臺灣來都已經二、三十年,結果現在陸委會跟移民署卻是鋪天蓋地的要求這些已經來臺灣二、三十年的陸配,要在三個月內提出在中國大陸已經撤銷戶籍、撤銷國籍的相關證明,否則就要被除籍。可以看到陸配的家庭是一片哀嚎,有很多子女說:難道今天我的媽媽要變成政治人球了嗎?他們的媽媽來了二、三十年,其中有很多人的原生家庭可能都不在了,現在突然要求他們在三個月內拿到這些資料,否則就會被取消在臺灣的戶籍。對此,我想請問移民署跟陸委會,我當然也看到你們昨天分別宣布了一些補救措施,因為臺灣應該還是很有人道的國家,而且對陸配的家庭而言,如果今天是基於國安理由來調查,可能就是針對來臺灣幾年的人,他們比較好去取得這些資料,可是事實上,後來因為疫情影響,這些其實都已經清查過了,這次調查影響最大的一批,反而是來臺灣已經二、三十年的這些陸配。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陸委會或移民署,你們的補救措施是什麼?通通都只用個案處理?還是某一些程度可以用通案方式處理,不要造成這些陸配家庭的大恐慌?
9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根據2004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的修法,在2004年修法之前已經拿到臺灣身分的陸配,他必須在六個月之內繳回在大陸除籍的證明,否則就是要去除掉臺灣的身分……
10 王委員鴻薇:現在有發生很多,2004年、民國93年是二十幾年前……
11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沒有錯。
12 王委員鴻薇:而且那個時候拿到身分證要8年,所以很多人真的都已經來了二、三十年了,而且當時他拿出來,他說他當時都已經繳過,但現在他拿不出來,所以我才想,你們現在都是要個案處理,還是有通案處理的辦法?
13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委員講得沒有錯,其實按照法律條文,如果要嚴格執行,這些都沒有繳的,實際上政府機關就必須要把他臺灣的身分去除掉,我們現在……
14 王委員鴻薇:你們二、三十年不執行這個法律,民國93年就有法律,你不執行,然後你突然現在……
15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所以我們現在做清查,然後給大家時間回去拿,其實就是在法律之外……
16 王委員鴻薇:好,那這個時間合理嗎?三個月之內要繳出來,時間合理嗎?
17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我們現在接到……
18 王委員鴻薇:他來臺灣三十年,你讓他三個月內繳出來,不然的話他就變成政治人球,你要讓他淪為政治難民嗎?他的原生家庭可能都不在了。
19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原生家庭在不在跟他有沒有辦法回到那邊的派出所取得文件,那是兩回事,就算他的家庭不在了,他如果能夠回到那邊的派出所取得文件,那個還是可以的。
20 王委員鴻薇:三個月之內要回去,即便他臥床了,也是三個月之內要回去,對不對?
21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跟委員報告一下……
22 王委員鴻薇:他有任何的原因……
23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沒有錯,所以任何人、任何家庭,如果他提出他確實有什麼樣的困難,譬如說,他說當年他的身分證件是什麼救助總會來幫他申請的……
24 王委員鴻薇:對,有特別提到有的已經繳給當時的中華救助總會了。
25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這些東西我們都要去了解到底有沒有這回事,所以我覺得現在對我們來講,我們願意讓所有收到我們通知的這些家庭或是陸配提出他們有什麼樣的理由是確實沒有辦法拿回……
26 王委員鴻薇:副主委,我剛剛講過,我們服務案件是不分藍綠的,你能講說陸配只投給在野黨嗎?我真的覺得,捫心自問,副主委,你也是民代出身,你敢講你當時的選民沒有陸配或來自陸配家庭嗎?今天讓他們雞飛狗跳,讓他們覺得飽受這些壓力,合理嗎?你於心何忍?
27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報告委員,這跟藍綠無關。
28 王委員鴻薇:我要問的是,今天很多的委員通通來找……昨天移民署也來我辦公室說明,我們看很多委員都急著在處理這些選民服務,因為他們非常著急,三個月其實是很短的時間,所以我才要求再透過這次質詢,我希望陸委會跟移民署應該要有一些通案性的解決。老實說,我們在很多法律的部分,比如說追稅,即便是確定的欠稅,它的追溯期也是十五年,通緝犯可以通緝幾年?現在幾乎是三十年之前,你要求他們交出來,你覺得合理嗎?我們在很多的法律上都有一個追溯的期間,老實說,如果他們是共匪、他們是共諜,潛伏在這邊二、三十年,你們自己政府都不執法!剛剛講說這是依法執行,對啊!什麼時候定的法呢?2004年、民國93年,距離現在多久了?我說難聽點,這段時間裡面國民黨執政、民進黨執政,民進黨如果覺得這個很重要,那你們過去九年在睡覺嗎?為什麼要讓老百姓這麼痛苦?因為我的時間有限,我知道移民署你們今天也被罵爆了啦!請問移民署有沒有一些相關的通案方式可以去解決呢?
29 陳副署長建成:謝謝委員,在這裡先跟委員說明一下,其實兩岸婚配以來有36萬的大陸配偶,其中已經獲得在臺定居的共有十四萬多人,我們經查,大多數的人都有繳附喪失原籍的證明,目前沒有繳納的這個部分,我們現在原則上……
30 王委員鴻薇:大概有多少萬人?我知道有好幾萬人。
31 陳副署長建成:一萬出頭,這個部分我們也在想他是不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或者其他的因素,比方說他的健康因素,或者少數有政治風險,比方法輪功的,假設這些人沒有辦法返回中國大陸來辦理,我們會就這些個案來做處理。民眾如果在實際上有真的無法克服的困難,我們也設有服務的電子信箱,還有我們全省有22個服務站都有電話,我們也希望這些個案即時來反映,針對這些特殊的個案,我們會會同陸委會跟海基會研處,尋求一個妥適的解決之道。
32 王委員鴻薇:我要講的就是,現在各委員辦公室,說實在你們確實也一定疲於奔命,但疲於奔命也是應該的,因為大家都碰到,現在有的委員甚至說我們大家聯合起來,因為我這邊有兩、三個,其他委員也有兩、三個,大家聯合起來一起把它說清楚講明白,所以我在這邊為什麼要透過質詢?我希望移民署還有陸委會能夠研商一個屬於比較通案型的,在什麼樣的狀況之下,你可以給予他緩衝的期間,比如我剛剛講的,有的因為他在臥床,你要讓他怎麼去呢?或者他現在真的就已經沒有辦法,他認為他的原生家庭……不是說跟他的原生家庭沒有關係,反正你就去。不是每一個陸配都是這樣,尤其他可能有一些年齡了,所以我覺得我們今天在處理這個事情的時候,第一個,基於人道的處理,好不好?因為我們現在接獲的大部分都是來自於陸配的子女,而且他們忿忿不平,覺得他的媽媽怎麼會突然變成遭到這樣的一個待遇。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處理,有一些可以通案的就通案,我剛才講了,第一個,我們現在怪罪的是政府的不作為,是不是?二十多年了,如果依法,是二十幾年前定的法律,政府的不作為現在造成人民的不便,請問一下,錯誤的是人民還是錯誤的是政府?請問一下副主委?
33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這個事情從2004年到現在,藍綠政黨都輪替過,所以這個事情我認為不是藍綠的問題,而是制度的問題,然後……
34 王委員鴻薇:你執行就有問題嘛!
35 梁副主任委員文傑:沒有錯,所以委員講的沒有錯啦!就是我們會去設計一些標準,譬如說年齡或者是健康,這些東西我們都會把它考慮進去,但是因為現在的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子,我們也沒有辦法透過解釋,然後不執行,所以目前我們會在法律跟人道之間做一個最大的權衡,謝謝。
36 王委員鴻薇:當然因為現在很特殊,我覺得該修法就修法,我剛剛講了,我們在很多法律上的追溯都還訂定了追溯期,然後現在是無限期的一直追溯,這個當然是比較長期的,但是在最短期,我希望能夠有一個比較屬於通案性的方式來協助這些不知所措的家庭,好不好?
37 主席:謝謝。
38 下一位請吳思瑤委員發言,依照剛剛會議宣告,吳思瑤委員詢答完畢之後休息5分鐘。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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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7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莊瑞雄","林倩綺","王義川","沈發惠","王鴻薇","吳思瑤","翁曉玲","陳培瑜","傅崐萁","許宇甄","羅智強","張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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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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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數位發展部部長、教育 部部長、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移民署署長、國家安全局局長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率所屬相 關單位列席就「言論自由不在?界線誰說了算!國家介入特定政治言論之法律邊界」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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