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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若華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Text
0 邱委員若華:(11時11分)謝謝主席,請臺鐵馮總經理。
1 主席:請馮總。
2 馮總經理輝昇:委員好。
3 邱委員若華:馮總經理好。本席上任以來已分別在113年及114年的預算提案中,要求臺鐵針對第一線執勤人員是否應該配戴密錄器進行研議,同時也在去年10月23日臺鐵專案報告中針對該議題進行質詢,隨後本席在今年3月24日有收到臺鐵的書面回復,內容表示:本公司已針對員工意願進行調查,於114年3月13日提送工時協商會議研議隨身安全配備之發放及管理事宜,惟經114年第1次車班工時協商會議決議,出席代表全數不同意購買,本案將持續進行溝通研議。對此回復的內容,本席特此就教總經理,請問本次的調查中是針對哪一些類別的員工進行調查?
4 馮總經理輝昇:報告委員,針對這個案子,先前發生幾次員工遭到旅客的一些……
5 邱委員若華:言話辱罵,還有暴力事件。
6 馮總經理輝昇:對,所以我們也在同仁的建議下做了密錄器的調查,這個調查主要是針對直接面對旅客的同仁,包括乘務人員、列車長、車長……
7 邱委員若華:所以是第一線的?
8 馮總經理輝昇:對,還有站務人員以及票閘口等等會跟旅客直接接觸的同仁,我們有做一個全面的調查。
9 邱委員若華:這次納入應該要被調查的員工人數大概是多少人?
10 馮總經理輝昇:人數是1,039人。
11 邱委員若華:實際完成調查的員工人數是多少人?
12 馮總經理輝昇:實際是950人……
13 邱委員若華:1,039人中實際被調查的人數是900人……
14 馮總經理輝昇:有填調查表的是950人……
15 邱委員若華:是950人嗎?
16 馮總經理輝昇:900人。
17 邱委員若華:在接受這項調查的員工當中,有多少人認為應該要配戴密錄器、認為有這個需要?
18 馮總經理輝昇:現在依照我們業務單位的調查是57%。
19 邱委員若華:57%?總經理知道認為有需要的人數是多少嗎?沒關係!認為有需要的人數是510人,確實占了57%;認為沒有需要的是313人,占34%。總經理,請問在這次調查中,有多少員工認為應該統一公發密錄器?
20 馮總經理輝昇:在第一波的調查裡面,按照調查資料是510人認為有需要要配戴。
21 邱委員若華:實際人數其實是513人,認為不需要公發的人數是339人,換句話說,有超過一半的員工贊成公發密錄器,加上沒有意見的員工,就有超過六成,請問總經理,這樣的解讀沒有錯吧?
22 馮總經理輝昇:對,如果按照我們先前針對要保護對象的調查。
23 邱委員若華:既然有超過一半的員工贊成公發密錄器,加上沒有意見的達六成以上,為什麼在會議上所有的代表卻一致反對公發密錄器呢?
24 馮總經理輝昇:就我們目前的瞭解,3月13日有召開工時會議,相關的出席代表、勞工代表也有表達,因為在過程中公發密錄器還要負保管責任,我們有參考相關單位密錄器使用的相關規定,我們希望配發的密錄器要……
25 邱委員若華:總經理,你認為是因為要負保管責任,所以大家一致反對?
26 馮總經理輝昇:還有全程要做攝影,他們也有提到這樣的原因。
27 邱委員若華:沒錯,其中第二點規定是乘務執勤中應全程開機錄影,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28 馮總經理輝昇:在討論過程中,他們也有提到了,例如上廁所也要開,我們內部有評估,有些比較特殊的、涉及個人在執勤過程中,比如上廁所這種比較隱私的情況,確實是可以關機。
29 邱委員若華:上廁所也要開確實侵犯到隱私,怎麼會有在執勤中全程都應該要開的規定呢?為什麼當時沒有排除這一點?
30 馮總經理輝昇:當初規定全程是一個原則性,原則性就是希望發給這樣的密錄器,大家都要能夠戴……
31 邱委員若華:本席認為非常不合理,當初我們在討論的時候是為了要保護員工,這樣子反而造成他們受到全面監控的壓力,增加心理負擔,導致反抗、反感,還有抗拒的心理,這樣無助於安全,是否要重新來檢視這個管理規範?
32 馮總經理輝昇:我們會再跟透過工時會議與勞方的相關代表來做溝通討論,針對執勤中他們比較在意的事項,大家去做一個討論,不過因為密錄器的發放是屬於統一發放,我們還是希望它能夠發揮效果,所謂發揮效果就是在需要的時候,影像都能夠完整地紀錄下來,才能夠確保我們同仁的安全。
33 邱委員若華:總經理,我們看到公部門派發密錄器早已行之有年,我們來看這幾個機關,如消防機關在執勤使用隨身影像紀錄器的時候有管理指導原則,財政部也有管理要點,包括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及所屬機關,我們看到這三個單位的共同點都是授權配戴人員根據現場來判斷是否要開啟錄影,他們尊重專業,然後兼顧彈性,他們並沒有要求全程都要開機錄影,臺鐵這邊是不是要再重新討論?
34 馮總經理輝昇:報告委員,因為每個單位、每個同仁的工作性質是不一樣的,臺鐵是我們的同仁比如列車長在列車執勤的時候,是全部的執勤過程中都有可能會碰到旅客有一些不當的行為。
35 邱委員若華:可是我們常常看到新聞畫面,其實很多衝突都是由其他乘客側拍,今天如果第一線員工在執勤的時候遇到突發狀況,他們身上至少有密錄器可以隨時按下做紀錄,也可以拿來作為衝突事件的證據,為什麼臺鐵一定要硬性規定全程都必須要錄影,他臨時要去上廁所的時候也不能關閉,這樣是不是違反你們的規定?
36 馮總經理輝昇:針對這一塊,真正有涉及到他的隱私、不便的部分,我們可以來做討論,但我們還是希望既然已經有公發密錄器,在他執勤的過程中都能夠把相關的一些影像記錄起來,也方便事後可以做相關責任的釐清,也可以作為相關單位查證的參考依據,這樣才能夠有效地保護我們的第一線同仁。
37 邱委員若華:總經理,由於時間的關係,請再提供你們後續研議的內容。
38 馮總經理輝昇:好。
39 邱委員若華:OK!謝謝。
40 馮總經理輝昇:好,謝謝委員。
41 主席:謝謝。
42 蔡其昌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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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3-23,36-1
speakers ["許智傑","洪孟楷","黃國昌","陳培瑜","廖先翔","李昆澤","魯明哲","林國成","陳素月","王義川","林俊憲","邱若華","蔡其昌","徐富癸","吳思瑤","莊瑞雄","鄭天財Sra Kacaw","何欣純","游顥","王美惠","葉元之","黃健豪","沈發惠","翁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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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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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蔡其昌等17人、二、委員林宜瑾等27人、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及四、委員徐富癸 等17人分別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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