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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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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3時2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主委。
1 主席:好,陳代主委。
2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好。
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還有數位發展部林次長。
4 主席:好,數位部林次長。
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大家辛苦了。天下雜誌在2023年的一個報導提到,臺灣為已開發國家被詐金額最高的國家,主要是網路、電信這方面的詐騙。監察院在去年也通過了「政府防制電信網路詐欺之對策與檢討」報告,因應詐欺案嚴重,提出了相關的對策跟檢討,這裡面特別提到詐騙已成為國安危機,全國遭詐500億,非常嚴重。打詐四法也通過了,但是並沒有遏止這些詐騙的案件,近5年詐欺案件不斷升高,剛剛提到去年是502.5億,相關案例層出不窮。先請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你們NCC來說,有什麼樣的因應措施?
6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政府是團隊的合作,識詐、堵詐、防詐、阻詐、懲詐,由五個部會來處理,NCC這邊是負責堵詐這一塊。我們主要是攔阻異常的電話及簡訊,電話的部分,相關成效大概都已經出來,所以都轉移到其他地方;簡訊的部分,特別是商業簡訊,我們從去年9月、10月開始推動以來,目前的成效,從去年10月到今年1月,165的通報件數都是零,但是他們大概就轉移到比較偏網路那一塊,我們都會持續協同相關部會來努力。
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阻詐是最重要的,怎麼樣讓人民不要受到詐騙,阻詐很重要,所以這個部分也要持續、繼續加強。
8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剛剛說有成效,是不是能夠提供書面資料?
10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沒問題。
1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數位發展部,你們有什麼樣因應的作為?
12 林次長宜敬:是,在反詐方面,數位發展部的職責主要是避免民眾在Facebook,Google以及LINE這樣的社群平臺上被騙到一個私訊裡面,詐騙集團事實上是有一個產業鏈,剛開始會在Facebook、Google或者是Twitter等等上面講說我是謝金河,我賺了很多錢,希望你加入我的群組,這個時候他就把人騙到一個群組的對話小房間裡面,我們數發部就是要避免民眾被騙進去。我們的具體作為有分成兩部分,第一個是法律方面,我們非常感謝立法院在去年通過了打詐專法,從今年的1月開始,不管是在Facebook、LINE或是在Google上面,所有的廣告都必須採取實名制,我們就確定只有謝金河本人才能發廣告說他是謝金河。另外一方面,我們是透過簡訊以及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的方式,想辦法儘快把這些仿冒名人還有假投資的詐騙,讓他儘快下架,我們跟Facebook、LINE還有Google也都建立很好的溝通管道,我們可以在很快的時間把這些詐騙訊息下架。
1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成效嗎?
14 林次長宜敬:委員,我想我們可以注意到,現在在Facebook上面,譬如假冒謝金河、假冒陳文茜這類的廣告已經大幅下降了,我想很多人都注意到,媒體也有報導。
1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反正關於這個部分,兩個機關要加油、要加強。
16 林次長宜敬:是。
17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會,我們持續努力。
1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我們整個了解到的是都是警察在忙,警察非常忙,這都是需要去加強的部分。所以今天電信管理法的修正非常、非常有必要性,在NCC的報告裡面提到期待行政院提出修法草案,事實上立委已經提出了修法草案,到底要怎麼樣會更好,你們直接在審查會的時候就提出來,不必等行政院的法案,因為這是迫切需要去解決的部分,所以這個部分要請NCC這邊,相關的法案如果認為條文可以怎麼樣修會更好,大家都可以共同來審查。
19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的,我們會一起努力。
2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最後,NCC,你的經費凍結案,什麼時候可以送解凍報告?
21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儘快,因為還在程序中,我們會儘快。
2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月二十幾號立法院就三讀通過了這個預算案,就應該先準備好,總統在3月公告這個預算案,應該就可以送來了,為什麼不能送來?
23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我們會儘快,謝謝委員。
2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什麼叫儘快?
25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就是我們完成該有的程序之後就會送出。
2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很容易啊,照理1月二十幾號三讀通過後就應該要準備好了,現在已經4月了,過去是3月就開始審查解凍案了,好不好?
27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沒問題。
2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29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謝謝委員。
30 林次長宜敬:謝謝委員。
31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
32 現在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33 現在請許智傑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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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5
speakers ["林國成","張啓楷","陳俊宇","鍾佳濱","黃健豪","洪孟楷","陳雪生","林俊憲","何欣純","徐富癸","蔡其昌","陳素月","魯明哲","李昆澤","邱若華","廖先翔","王鴻薇","游顥","鄭天財Sra Kacaw","許智傑","麥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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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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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條文案;二、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鍾佳濱等21 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五)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 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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