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9717

涂權吉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涂委員權吉:(11時40分)謝謝主席,請衛福部次長。
1 呂次長建德:委員好。
2 涂委員權吉:次長,臺灣推動居家托育制度登記制以來,到現在其實已經滿十年了。
3 呂次長建德:是,沒錯。
4 涂委員權吉:但是我們研究之後發現這個制度還是有一些問題,針對保母的薪資長期低迷,調薪又缺乏標準,也沒有一個明確有效的違規退場機制,導致我們的托育品質參差不齊,讓許多的家長也無所適從。請問次長,針對保母、托育員的工作內容,你認為他們現在的薪資是高或低?
5 呂次長建德:報告委員,我當然覺得還是不足,應該是有努力的空間。過去我在臺中擔任過社會局長,也知道這些保母都很辛苦,他們也真的希望能把小朋友照顧好,所以我認為合理的薪資是應該的。
6 涂委員權吉:114年要調高托育人員的薪資到3萬8,011元,準公托也調到3萬3,200元到3萬9,200元不等,這是針對公托及準公托的部分。
7 呂次長建德:是,沒錯。
8 涂委員權吉:請問私托的托育人員及居家托育保母的部分呢?
9 周代理署長道君:報告委員,公托的部分以往大概都會面臨工作人員一向不易遴聘的狀況,也許家長對於公托的照顧品質比較信賴,一般來講,當家長有選擇時大概都會優先選擇公托,對於公托的照顧也有比較多的期待,因此我們這次處理確實是將公托的薪資從三萬五千多調到三萬八千多。
10 涂委員權吉:公托與準公托有做調整,但是私托與居家托育保母的部分呢?
11 周代理署長道君:居家托育保母的部分,我們大概做過統計,居家保母多數平均都會帶2個小朋友左右,平均每收一個小朋友的收入大概是一萬六千多,因此,一個保母帶2個小朋友的收入大概是3萬2,000元到3萬3,000元左右。
12 涂委員權吉:我們除了注重公托與準公托的部分之外,對於私托與保母的部分也要注意,因為我們發現目前有保母荒的情形。根據104人力銀行的資訊,一年以下的保母整個平均薪資最低只有3萬元,而且十年以上的也只有拿到4萬元。根據勞動部的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我們看到學前教育兒童照顧人員、保母的經常性薪資也只有三萬一千多元,所以他們的年薪大概只有40萬元。看起來與衛福部公布的有一段落差,是不是沒有包含私托與居家保母的部分?
13 周代理署長道君:報告委員,關於你剛才所提的數據,可能主要是針對公托或準公托的部分,因為這個薪資調查是針對薪資所做的處理。如果是居家保母或居家托育,因為是自營作業收入,一般來說,進行收入調查時就不會納入這一塊,但是我們就他們收托的平均人數計算,一個保母通常大概會收2個小朋友左右。
14 涂委員權吉:今天提出這個議題是希望也能針對私托及保母的部分進行管理及輔導,否則他們的所得那麼低,甚至不願意再從事這個行業,造成許多年輕人生了小孩之後無人照顧,我認為這也是面對少子化應該要注意的地方,因為小孩子生下來之後沒人照顧,又因為保母薪資太低,沒有人願意從事這個行業。
15 周代理署長道君:報告委員,關於保母收費的部分,原則上,因為每個地方有不一樣的生活水準,所以由地方政府訂定保母的收費,但是我們會輔導地方政府訂定保母收費基準的參考原則,並要求地方政府注意地方的收費狀態。
16 涂委員權吉:好。剛好也提到這個問題,目前保母的調薪機制是由各縣市調整嗎?
17 周代理署長道君:調薪的部分最後是由地方發薪,至於調薪的標準,這次公托整個調薪是由中央統一進行薪資的調整。
18 涂委員權吉:根據我們的調查,在22個縣市中僅有桃園、新竹、新北及嘉義實質討論過托育費用,其他縣市調薪的幅度大概都是在1,000元或1,000元以下。針對這個部分,社家署副署長也說過,是否要由中央統一調薪並建立機制,應該與地方政府及民團共同討論,請問我們與地方政府及民團討論過這個部分嗎?
19 呂次長建德: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就與社會救助法一樣,基本上,它的收費要看每個地方的民眾家庭可支配所得、最低生活費以及CPI,也就是消費物價指數。
20 涂委員權吉:所以每個地方沒有辦法……
21 呂次長建德:這個恐怕很難!我們當然希望各地方政府儘量……總是要有一個機制往上提,但基本上還是要因地制宜啦!
22 涂委員權吉:既然無法全國統一,應該有其原因存在,但是衛福部或主管單位也應該針對各縣市的薪資狀況去了解。
23 呂次長建德:是。
24 涂委員權吉:你看,現在保母與托育人員的供需狀況是如何?根據我們的了解,應該是滿缺的喔!
25 呂次長建德:沒錯。
26 涂委員權吉:而且新血都沒辦法進入喔!
27 呂次長建德:報告委員,我先簡單說明一下,目前本部正在研擬托育服務法,中央可以統一居家保母收費及退費的項目,所以我們會將項目明定,但是這些項目具體的金額是多少,還是要看地方的可支配所得及CPI等等去因地制宜,但是誠如委員剛剛所說的,確實,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要有一個機制做總體調升。
28 涂委員權吉:對啊!
29 呂次長建德:我也知道保母確實是有高齡化的問題,未來對於小朋友的兒童照顧也會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30 涂委員權吉:對啊!你看,現在保母老化,新血又沒辦法進入,造成年輕人生下小孩無人照顧,導致他們不敢生小孩。
31 呂次長建德:沒錯、沒錯。
32 涂委員權吉:桃園市針對新進居家托育人員訂定了一個獎助辦法,服務滿一年就可以每年獎助8,000元。此外,針對觀音、新屋、大園、大溪及復興等比較偏遠的地方,因為托育人員真的非常少,但現在桃園是出生率最高的地方,也因為出生率高,相對的托育人員就不足,所以針對偏鄉的部分又加碼補助2,000元,以此鼓勵更多人從事保母這個工作,我覺得中央也可以考慮參考一下。
33 周代理署長道君:報告委員,目前中央也有訂定新手保母工作一段時間之後的獎勵措施,滿一年就可以到1萬8,000元。在1萬8,000元的獎勵金額裡,一樣也是看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並由中央與地方分別負擔一定的比例,所以中央在1萬8,000元裡也有支持地方相當比例的金額。
34 涂委員權吉:好。今天之所以提出這個議題,主要是因為中央已經注意到公托及準公托的部分,但是針對私托以及保母的部分,我認為我們也應該要好好的管理及輔導,這樣才能解決保母荒的問題,謝謝。
35 呂次長建德:好,感謝涂委員,謝謝。
36 主席:謝謝呂次。
37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計1案。
38 案由:茲有陳情,有關準公共化托嬰中心,因評鑑未能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第三條規定,導致來年將喪失準公共化托嬰中心資格。意味著陳情人不更換托育中心,原本每月可請領的15,000元托育補助(含地方政府加碼2,000元)將全然取消,僅餘一個月5,000育兒津貼,落差一萬元。這些家長不能更換托育中心有很多原因,包括:離家近、費用、熟悉度等等,衛福部的政策似乎反而阻擋了這些家庭再生養子女的意願,感覺給人民設立生育門檻,衛福部如何改善能夠讓人民更方便托育?在公共托育資源匱乏的今日,要尋覓合適的托嬰中心或保母談何容易?僅因評鑑結果即取消補助,對於正在托育的人民還要更換托育中心,此邏輯是否意味著,托嬰中心的疏失,最終由無辜的家長承擔後果?
39 爰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於三個月內提出方案,採取限期改善機制,若在改善期後仍未達標準,再行解約。此改善期間,家長的托育補助繼續。
40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41 提案人:蘇清泉  陳菁徽  盧縣一
42 主席: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
43 周代理署長道君:報告委員,因為考量家長遇到托嬰中心評鑑不合格以及轉託的中間會需要一個緩衝,目前我們現有的機制已經給予家長補助,在這個緩衝期間之內,如果是請領準公托的托育補助,還是有3個月的緩衝期可以按照現有的金額繼續請領,並不會降下來,不會調整成一個月5,000元的育兒津貼,現在是不會的。
44 針對臨時提案的文字,我們建議是否能夠稍微酌作調整,最後一段修正為「爰提案要求衛福部於三個月內研議,採取限期改善機制,在改善期後仍未達標準,再行解約,及改善期間家長協助措施之可行性。」我們大概就是在文字上稍微做一點調整,以上建議,謝謝。
45 主席:這是家長提出的陳情,因為準公托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好像不是很好找,而且礙於居住地點的關係,無法找太遠的,況且也不一定能找得到,所以你們應該要輔導他們轉托。如果托育中心本身的條件不好、評鑑的結果不好,當然是要改善,我們對於評鑑的部分不予置評,但是你們要輔導他們,因為現在準公托真的是不好找,真的是有很多家長來陳情,以上。你把臨時提案改成這樣,可以啦!
46 臨時提案1案修正後通過。
47 主席(涂委員權吉代):下一位請蘇清泉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20
meet_id 委員會-11-3-26-4
speakers ["蘇清泉","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王育敏","盧縣一","黃秀芳","劉建國","邱鎮軍","廖偉翔","涂權吉","林淑芬","王正旭","羅廷瑋","楊瓊瓔","洪孟楷","張雅琳","楊曜","李坤城","麥玉珍","陳瑩","鄭正鈐","黃捷","林德福","陳培瑜"]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5-03-27"]
gazette_id 1143301
agenda_lcidc_ids ["11433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教育部、法務部針對「少子女化衝擊,如何營造 友善托育環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33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