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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11時43分)謝謝主席。一樣請國土署徐副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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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土署副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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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委員午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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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副署長午安。本席想請教一下礦區民眾居住權這件事情,在上一次選舉的時候有被充分討論,國土署也有陸續發表一些政策,例如不要污名化,或者是協助他們爭取應有的居住權,去年本席還有看到相關的新聞媒體報導披露。本席想確認一下,因為除了總統的老家有礦區之外,其實在本席的選區中,各行政區都有很多礦區,許多人都很關心相關進程。關於礦區權益、編定的進度,最近有沒有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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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因為這還是要尊重新北市,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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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你們會有原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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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礦業的相關審查都有原則。我們到府服務之後,新北市會依程序處理,如果需要送上來的,他們就會送上來進行接下來的審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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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現在的邏輯方針是先請地方處理,你們也有頒布一套辦法。那套辦法叫什麼?頒布了嗎?哪時候頒布的?因為地方政府如果要辦理土地編定的話,一般來說都會希望於法有據,而不是今天想變什麼就變什麼。你們有沒有指導原則之類的?指導原則的名稱是什麼?或是哪時候頒布的?有相關訊息嗎?因為本席可能沒有看到或注意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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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是有頒布作業須知,可是它還是要依計畫呈報。新北市也會呈報相關計畫,這些我們可以整理出來,也會向新北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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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針對礦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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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是。就是您在問的部分,和這個相關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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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所以針對礦區的部分,例如後續礦區不再使用,相關的變更指導原則已經出來了,也有提供給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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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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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你們希望地方政府主動辦理變更編定,之後再把方案送到內部政審議,方向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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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目前如果是閒置的,礦業主管機關也認為沒有在使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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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就廢止礦業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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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對,這樣地方就可以處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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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地方政府就可以自行編定,也不用再送到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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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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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好,本席會和地方政府確認他們有沒有收到這個指導原則,以及後續要怎麼執行。據你們了解,目前有地方政府完成變更編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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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滿多的,都已經在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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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有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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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也有已經發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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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已經有發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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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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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好,謝謝副署長,本席後續會再向地方政府請教。另外麻煩國發會彭副主任委員,副署長請留步,農業部也一起上台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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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副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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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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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副主委,不好意思,本席要請教一下,因為地方創生是國發會的業務,談到地方創生就會牽扯到土管的問題。土地管制常常是青年朋友回鄉時遇到的一個大問題,例如做和農業發展相關的產業,就會關係到使用分區的管制嘛!包括生活最需要、最基本的,例如廁所或者小朋友去玩時需要有一個洗手台等等,這些依現行的區域計畫法在農地都是不被允許的,可能都要另外申請相關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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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些相關申請除了會造成成本增加,也會增加他們發展的困難性,這樣就會形成一個抗力、阻力啦!針對他們進行地方創生時所遇到的問題,例如使用分區是農牧用地時會有比較嚴格的規定,導致他們有使用上的困難,這部分有沒有和農業部或內政部做一些討論,進行相關放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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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因為在地方創生多元提案的程序裡面,每個個案都會有一個主管的部會,在提案過程裡面,會由這些部會協助他們去做一些審查,部會同意之後,才會提到我們的地方創生會報做最後決定。但是有些是由公部門執行,這時大概都會用公有的土地,他們本來就具備一些合法的條件。有一些可能是私人的,或是委員剛才提到的,有比較特別的地方,他們也會針對那個部分做個案處理,基本上我們的輔導團隊都會予以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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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我們知道各部會有各自的責任劃分嘛!農業部的立場當然是要保持農地的功能完整,國發會當然是站在產業的立場,兩方面本來就會有一些衝突,這些大家都能夠理解。但既然是國發會輔導民眾回去創業,當他們遇到這麼多法令上的問題,例如要在農地上做什麼東西時,可能需要法令做一些放寬,例如容許使用等等,可能有一些還要請專業的水保技師、建築師去做相關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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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知道這些成本對於回去做地方創生的朋友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門檻,本席希望國發會後續在輔導地方創生的時候,因為我們長期以來可能都是注重產業面,例如協助他們宣傳等實質內容,關於土地管制這部分,本席也希望能夠協助做地方創生的朋友,多和農業部做一些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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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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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能夠放寬的,不會破壞到國土利用,符合國發會方針的,你們要儘量放寬。本席所謂的放寬不是容許使用,但是還要請一些技師去做簽證等等,而是例如在一定規模以下直接容許,好不好?本席希望副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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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好。如果地方政府發生這些問題,或是有疑難,我們再看看如何針對個案的進行調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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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這是已經發生的問題,現在這些問題就看你們是否重視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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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副主任委員立沛: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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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謝謝副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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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廖先翔委員。下一位請何欣純委員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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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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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李彥秀委員、李彥秀委員、李彥秀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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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賴惠員委員、賴惠員委員、賴惠員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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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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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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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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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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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邱議瑩委員、邱議瑩委員、邱議瑩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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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陳冠廷委員、陳冠廷委員、陳冠廷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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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葉元之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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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議程是「鄉村發展總體檢討及如何提升城鄉發展韌性之規劃方向」,我們希望今天與會各單位,甚至包括今天沒有與會的內政部地政司,因為都和鄉村總體規劃的法規、預算有關,所以我們具體請求:第一個,請內政部會同國家發展委員會、農業部及相關部會,針對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推動機制、配合法令、實施工具及經費等進行盤點,並提出未來六年之規劃方向及推動方式。第二,涉及所需經費及來源,請中央相關部會積極爭取預算。本席再加第三點,關於相關法規之修正方向,請於三個月內提出初步計畫給經濟委員會及本會委員。以上是本席的裁示,希望相關部會可以加速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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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本席宣示的三個要點,雖然裁示是三個月,不過在這三個月當中,本席可能會再召開一場公聽會,未必會用經濟委員會的時間,但是本席希望這件事要積極推動。現在既然有國土計畫法,而且已經把鄉規入法,本席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一刻,既然已經入法,就要有配套以及預算,這兩件事都很重要,相關部會應該把資源整合好,包括配套要怎麼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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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相信現在有很多部落、村莊都在期待,就像剛剛伍麗華委員說的,有些村莊現在就在期待了,所以本席希望她剛剛說的那一個個案能當作指標案例,看我們怎麼去協助他們,雖然現在是殯葬用地,但未來那塊地能變得更有使用價值,是更有生產力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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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處長叔娟:召委,我補充一項資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到2月底有現金283億元可以運用,所以是優先從這裡來做處理。當然,後續一定會不夠,如果照委員您這樣的構想執行的話,但是現在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有283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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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這個資訊很重要,有兩百多億元,這個會做為本席未來召開公聽會的資料,這個部分有經費來源,兩百多億元可以做很多事。那筆資金現在在做什麼?現在那筆資金的使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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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現在是做相關的規劃,還有縣市的通盤檢討。除了之前各縣市做的規劃,還有我們這些陪伴、協助的專業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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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以就是剛剛伍麗華委員秀出來的資料嘛!在每一個縣市當中,有哪些鄉鎮正在做鄉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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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現在做的所有國土計畫,還有違規監測等相關事情,現在都是用這筆錢,未來我們還有一個機制,就是做復育,復育也要用這筆錢。所以這筆錢要不要用來做鄉村的農地重劃?這件事情還要重新討論,所以我們的會議紀錄才說要盤整,因為要盤點完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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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沒關係,至少我們知道有一個穩定的經費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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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署長燕興:真的,原來法令規定要做的,其實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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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就是要趕快盤整。因為陳冠廷委員對於國土計畫很關心,尤其是未來要怎麼做鄉規的配套,他也很在意,所以他用跑的過來,雖然剛剛已經跳過去了,不過我們再給他3分鐘的時間,讓他可以詢問與會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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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陳冠廷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