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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 @ 第11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
|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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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鍾委員佳濱:(11時25分)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即將來的大罷免就是民意的大審判,我們的國民黨立委為了逃避人民法官的審判,因此想用公民投票來混淆視聽,迷惑人民法官。我們來看一看這個公民投票的主文寫什麼?說「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請問這個主文的內容是政策嗎?還是誠如剛剛吳宗憲委員,擔任過檢察官的,在刑事訴訟法裡面,過去這一整年來藍白合謀的國會多數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修法就可以了。如果真的要達到這個目的,目前藍白合謀的國會多數,修改刑事訴訟法強制規定入法即可,何須要人民來公民投票呢?它不是政策,它是可以修法的。 |
| 1 | 為什麼藍白多數不敢修法?因為怕罪加一等。大家等著看,接下來的立法院有很多民眾關切的法條,國民黨跟民眾黨不敢再為所欲為了。好,就算退一萬步講這是一個政策,我們來看一下,原來憲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這個條款在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寫成了什麼?寫成了不信任的機制。換言之,如果是既有的政策,立法院的多數不認可,沒有憲法本文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的適用,改成用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的方式,直接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即可。 |
| 2 | 如果這個重大政策藍白的國會多數不能接受,又不想透過立法的手段修法,怕被民意追究,怕違反法律的常識,那你就進行倒閣啊!你既不敢倒閣,又不願意修法,就要大家來公民投票,通過這種荒謬的主文,只證明了一件事情,大審判讓國民黨的立委大害怕,因為害怕民意的審判、想要逃避人民的審判,所以發明了公民投票,又拿出了這個用修法就可以遂行的方式,用公民投票來處理,也不敢倒閣,怕被解散國會,這就是國民黨的真面目!後面的提案也是一樣,請大家看清楚,害怕民意的審判,請國民黨勇於面對! |
| 3 |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發言。 |
| 4 | 接下來請陳亭妃委員發言,許宇甄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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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id | 院會-11-3-6 |
| speakers | ["韓國瑜"]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5-03-21"] |
| gazette_id | 11428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28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 agenda_id | 11428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