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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 第11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
|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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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吳委員宗憲:(11時4分)各位立委同仁早安。在我國目前有八成的民意是反對廢除死刑,當然我國目前沒有廢除死刑,但是我們的死刑本身實質上已經被大法官宣判了死刑,也就是各位不用膚淺地說死刑沒有廢除。我這邊跟各位報告,將來要判處死刑是極端困難的事,也就是大法官逾越了自己的權限,而加了所謂一致決的這個概念在裡面,導致將來法官沒有辦法獨立審判做出適當的判決。這段時間在立法院裡面,立法院本來應該是匯集人民想法、制定法律、把關預算的地方,但這段時間我們卻遭受許多行政機關以潑髒水、惡意抹黑的方式,讓我們現在的民主陷入前所未有的泥淖中,所以公投就是我們最後的救命索。 |
| 1 | 現在連總統都造謠說預算有問題的這個時代,在各級部會首長、院長等等都在造謠的時代,我想我們有必要把一些話說出來,而且要匯集人民的想法,請口口聲聲說人民是頭家的各位立法委員同仁們,也要尊重人民的想法。 |
| 2 | 有很多人說,對於死刑存廢或死刑等等議題,大法官已經一槌定音了。當然,從法制上面來看,對於大法官最後的決定,我們要去翻盤是非常、非常地困難,除非由大法官自行以後判決推翻前判決。但我們還是有這個必要來告訴社會大眾、告訴國家、告訴這個政府人民的想法是什麼:我們反對獨裁,也反對行政權無限擴大,當大法官、當某些特定政客們希望用大法官所說的法官需要一致決,最後才能判處死刑,以這個東西來封印死刑的判決,我們認為這是不對的!也就是說,形式上似乎沒有廢除死刑,但是實質上已經完全廢除死刑了。也不要來騙人民說,今年曾經槍決過一個人,所以我國沒有廢除死刑。這是錯誤的,因為該名被槍決的被告是以前的確定判決,而一致決會造成將來的法官無法以現在的法院組織法就做出死刑的判決,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要跟各位和社會大眾說清楚。 |
| 3 | 這次法律有這麼大的問題、這麼大的漏洞,並不是立法院造成的、並不是各位立法委員造成的,而是大法官自行創建所謂一致決的判決死刑規則。這次的憲判8號讓我們看到大法官完全搞不清楚大法官的職責在憲政制度上面是解釋憲法,而不是創設憲法或侵害司法院的法官獨立審判權。所以這個大法官的憲判8號完全侵害了立法權以及司法權,這是我們要注意到的。 |
| 4 | 剴剴案大家都知道,這幾天有非常多憤怒的民眾上街頭去抗議,這段時間我們也看到,前一陣子的新竹輪胎行縱火案燒死8個人,以及馬國大學生遭殺害等等的案子,不是逃死,就是輕判,請問一下,社會大眾能接受這個觀念嗎?我想我們只有透過公投的方式來展現最直接的民意。也不要在那邊造謠說:我們死刑還在,為什麼要反廢死?不是,我們反對的是實質廢死。我在這邊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們反對的是實質廢死,因為大法官在他的憲判8號裡面莫名其妙加了一個世界獨有的,要由法官一致決才能夠判處死刑的規定。我想,各位造謠或是念不懂法律的人可以來問我,我可以慢慢地跟各位報告法律上面的規範是什麼東西。 |
| 5 | 最後,既然賴清德總統口口聲聲說希望我們凡事都要訴諸最大的民意,而廢除死刑這個議題在學界、政治界,甚至世界各國都有非常多不同的論述,我們都尊重每個人對於廢死、不廢死、實質廢死等等的見解。我想,在民主國家,我們都懂得尊重大家不同的論述,那一樣,我們也很尊重賴清德口中所謂的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問題,我想,「更大的民主」在一個民主國家就是公投的展現。所以最後我還是希望大家一起來支持,我們這個國家真的需要讓人民告訴政府什麼是對的。謝謝。 |
| 6 | 主席:謝謝吳宗憲委員的說明。 |
| 7 | 現在進行大體討論,依登記順序發言並截止發言登記。 |
| 8 | 首先再次呼籲委員,請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 |
| 9 | 現在請登記第1位莊瑞雄發言,林沛祥委員請準備。 |
| 10 | 再一次拜託大家,尊重發言委員的權益。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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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id | 院會-11-3-6 |
| speakers | ["韓國瑜"]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5-03-21"] |
| gazette_id | 11428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28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 agenda_id | 11428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