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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洪委員孟楷:(13時29分)感謝主席。麻煩請張廖次長跟體育署鄭署長。
1 主席:請次長、署長。
2 張廖次長萬堅:委員好,辛苦了。
3 洪委員孟楷:好,次長、署長,簡單先請教有沒有看到最近日本有什麼樣的體育大事?
4 張廖次長萬堅:就是道奇跟小熊。
5 洪委員孟楷:小熊的海外賽,對不對?
6 張廖次長萬堅:對。
7 洪委員孟楷:前幾天在記者會的時候,大谷翔平選手也被問到,當時應該是我們臺灣的媒體朋友。
8 張廖次長萬堅:臺灣,對、對。
9 洪委員孟楷:有問他:有沒有考慮在臺灣打比賽?他那時候當然很客氣,他身為世界一級的棒球員,他回答說:如果能夠在臺灣球迷面前比賽是很幸福的事情。好,也有人開始在討論我們有沒有機會,因為去年是在韓國打MLB的海外賽、今年在日本打MLB的海外賽,有沒有機會我們有爭取的空間?
10 張廖次長萬堅:其實已經在談,就是說臺灣也可以爭取,不過如果從現實面來看,因為明年有經典賽,後年可能又遇到十二強或奧運的選拔,2028年會有奧運賽,所以討論的結果最可能是在2028年之後。
11 洪委員孟楷:是,本席有看到中華職棒的會長……
12 張廖次長萬堅:也是有跟他這樣說。
13 洪委員孟楷:也是我們立院同事的蔡其昌會長有講到……
14 張廖次長萬堅:對,他講的確實是目前比較有可能的時間點。
15 洪委員孟楷:是。
16 張廖次長萬堅:站在教育部這邊,當然未來的運動部也都會支持這樣之類……
17 洪委員孟楷:不管是教育部或未來的運動部,其實本席有一個很大的想法跟期待,這雖然是MLB官方所主導的,但是就各地方,不管日本、不管韓國,其實他們政府的力量給予支持也有很大的一個部分。一樣的,臺灣在棒球來講是我們的國球,我們也希望最高水準的比賽能夠來到臺灣,甚至這一次道奇跟小熊打,他們還先跟日本的職棒球隊交流熱身,所以它其實對於整體的運動產業發展帶動絕對是有正向幫助,次長,你同意吧?
18 張廖次長萬堅:對,我同意,就像韓職今年也來了三隊、也在打熱身賽、也引起了好幾千人在看,所以我覺得那個是非常好的一個現象。
19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現在假設……我當然不是馬上期待明年MLB就可以來我們這邊打海外賽,但是如果以2028、2029年為一個目標,五年的一個計畫,次長,有什麼想法?
20 張廖次長萬堅:身為球迷的你跟我,我們都期待,如果我們有這個能力來邀請,各民間也都配合,包括中職大聯盟,因為一定要是職棒聯盟來協助才有可能,我樂觀其成而且會全力促進。
21 洪委員孟楷:當然不只樂觀其成,還要全力促成,促成一個很大的部分就是今天要提到的運產條例第二十四條跟第二十六條的修法。
22 張廖次長萬堅:對。
23 洪委員孟楷:2021年那時候大家一起共同推動,就是讓它有150%的優惠稅額,能夠來支持我們的運動產業,帶動整體的發展,那我請教兩、三年過去了,這幾年的帶動投入產業的金額、數量……
24 張廖次長萬堅:金額其實是在成長,不過到第二年已經到10億左右。
25 洪委員孟楷:是。
26 張廖次長萬堅:到去年是11億左右,11億的部分……
27 洪委員孟楷:我們的上限是多少?
28 張廖次長萬堅:上限是30億。
29 洪委員孟楷:30億嘛!
30 張廖次長萬堅:還沒用完。
31 洪委員孟楷:對啊!次長,所以這是為什麼我們提出來修法,這是環環相扣的。
32 張廖次長萬堅:對。
33 洪委員孟楷:就是我們希望有更高水準的比賽來我們臺灣,但另外一個部分,我們給予並讓這些企業支持運動產業的部分,我們有沒有可以再更鬆綁的空間或更加強的力道?因為2021年150%到現在,我們那時候設了30億的天花板,可是這兩年只有10億跟11億。
34 張廖次長萬堅:對。
35 洪委員孟楷:所以距離那30億的天花板,我們還有20億的成長空間,那不能就想說沒關係,反正就150%,願者上鉤,要投就投,不投拉倒,所以本席以及今天不管藍、綠的委員也都有提出相關的修法版本,有的希望調高200%、250%等等,請教一下,因為今天教育部給我們的回復是涉及公平性,建議跟行政院版本併案討論,那什麼時候行政院版本會出來?
36 張廖次長萬堅:我們兩個禮拜內會送行政院審查。
37 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已經有研議了?
38 張廖次長萬堅:對,在審查。
39 洪委員孟楷:包括說可能討論到……
40 張廖次長萬堅:已經初步溝通過意見。
41 洪委員孟楷:到200%的時候可能會增加多少、250%會增加多少?因為每一個政策一定都會有邊際效應嘛!
42 張廖次長萬堅:對。
43 洪委員孟楷:我可能到哪一個程度的時候是收益最高,譬如放寬到500%,說不定反而沒有250%來得效果好。
44 張廖次長萬堅:對。
45 洪委員孟楷:這點您可以理解吧!
46 張廖次長萬堅:我想這是優先法案,我們在審查時候會聆聽委員的意見,至於說……
47 洪委員孟楷:所以兩個禮拜後會送行政院?
48 張廖次長萬堅:對,行政院……
49 洪委員孟楷:行政院會不會很快的,還是要再交給財政部、其他等相關部會,甚至它有沒有辦法通過院版正式送到立法院,有信心在這個會期送出來嗎?
50 張廖次長萬堅:對,我想一定會,因為行政院已經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所以我們一定會送進來跟委員的案併審,不管有沒有動的法條,我們都願意來聆聽委員的意見,做適時的修正。
51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剛剛次長特別提到了,就是這個會期行政院運產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以及其他條文修正的院版會送進來立法院。
52 張廖次長萬堅:對。
53 洪委員孟楷:我們再併案討論。
54 張廖次長萬堅:討論,對。
55 洪委員孟楷:我們等你會期喔!
56 張廖次長萬堅:好。
57 洪委員孟楷:這個會期到531喔,只剩兩個月喔!
58 張廖次長萬堅:OK,沒有問題,我們來努力。
59 洪委員孟楷:次長,突然間搖身一變,好像變院長的感覺了。
60 張廖次長萬堅:我們來努力嘛!
61 洪委員孟楷:那麼拍胸脯保證,我欣賞你的努力,我也希望真的能夠送進來,因為這樣子我們共同來討論。
62 張廖次長萬堅:好。
63 洪委員孟楷:才可以真真正正幫助到我們運動產業,進一步築更大的夢,好不好?
64 張廖次長萬堅:對、對,謝謝。
65 洪委員孟楷:謝謝。
66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質詢,官員請回座,謝謝。
67 我們接著繼續質詢,請李彥秀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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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2-3
speakers ["葛如鈞","洪孟楷","王育敏","徐巧芯","楊瓊瓔","王鴻薇","羅廷瑋","許宇甄","鍾佳濱","陳秀寳","葉元之","柯志恩","萬美玲","林沛祥","林宜瑾","劉書彬","郭昱晴","范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雅琳","吳沛憶","林倩綺","鄭天財Sra Kacaw","李彥秀","吳思瑤","李坤城","陳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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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3-20"]
gazette_id 1142901
agenda_lcidc_ids ["11429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學校供餐法草案」:(一) 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二) 審 查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三) 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學校供餐 法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五) 審查委員洪孟楷等 20 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 六 ) 審查委員黃健豪等 20 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 七) 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1 人擬具「學校供餐條例草案」案、 ( 八) 審查委員林倩綺等 21 人擬具 「學校午餐及營養促進條例草案」案、 ( 九 ) 審查委員鍾佳濱等 17 人擬具「學校午餐法草案」 案、(十) 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十一) 審查委員張雅 琳等17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十二) 審查委員柯志恩等21人擬具「學校午 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十三) 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 案」案、(十四) 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午餐供餐法草案」案、 (十五) 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案、(十六) 審查委員葉元之等 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案、(十七) 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 案」案、(十八) 審查委員林宜瑾等33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十九) 審查委員劉建國等 17人擬具「學校飲食教育法草案」案、(二十) 審查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飲食供餐 法草案」案、(二十一) 審查委員邱鎮軍等25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 案」案、(二十二) 審查委員羅廷瑋等20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 案、(二十三) 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僅進行詢答);二、審 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一) 審查委員柯志恩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 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審查委員張智倫等 18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 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 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王鴻薇等 19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 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 審查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 發展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 審查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第二十 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九)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 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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