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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寳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秀寳:(11時43分)謝謝主席,請張廖次長。
1 張廖次長萬堅:委員好。
2 陳委員秀寳:次長好。我想先跟您討論關於這次學測的成績,我們學測成績剛公布不久,但是這個統計卻顯示說,在英文的成績狀況,已經連兩年底標都降為三級分,後標也降為四級分,在五級分以下的學生占比從23.14%提升到34.17%,增加了10%,有高中的英文老師指出,111年到114年的學測英文成績比較友善,那麼在題目變簡單的情況之下,成績卻變得比較差,可能就不是題目造成的結果。次長,我想請教你,教育部針對這次的英文成績狀況,你們有沒有掌握?你們會不會針對英文成績持續探底的這個狀況來進行檢討?
3 張廖次長萬堅:對於委員的關心,我們也非常關心,教育部過去不管是透過高中優質化的補助方案,或者是高職優質化的補助方案,其實對於城鄉的差距,你提到英文的成績會有一些落差,我們也都持續關心,詳細部分我們是不是請署長來……
4 陳委員秀寳:請您簡短的回答。
5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的關心。剛剛所提每個學校可能有它原來校本的經營,但是國家的政策還是在有幾大政策上我們持續給予協助,剛剛委員關心到那個成績有特別的情況,我們會跟高教司去釐清它那個背後真實的,不管是學校、區塊,這樣才能夠……
6 陳委員秀寳:真實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希望你們儘快的去了解,因為其實英文是很重要的基礎科目,那在大學階段也有很多課程是會有閱讀……
7 張廖次長萬堅:會變M型化。
8 陳委員秀寳:會有閱讀原文書的需求,所以我們在這個部分去了解說是什麼原因,是教學呢?還是什麼原因造成會有這樣子標準都下降的狀況,因為英文也是目前全球最通用的語言,所以我希望你們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學生相關英文實力提升的方案,你們來研議一下,你再給我一份報告。
9 張廖次長萬堅:好,謝謝委員。
10 陳委員秀寳:接下來我請教次長,目前有報導說在桃園的某國中傳出在露營的活動中有使用中國軍服,本席有跟國防部確認,這個活動所使用的迷彩服確實不是我國軍所使用的,這個我也認得,因為我小孩在當兵,他每個禮拜會帶回來給我洗,所以這不是我們自己國軍的式樣。這邊我將這個迷彩服放大,次長您看一下,這個很明確不是我們的,你可以看得出來這是中國軍方使用的迷彩嗎?
11 張廖次長萬堅:媒體有報導說這個比較明顯是解放軍的啦!可是業者有辯解,但我看起來似乎是沒有錯。
12 陳委員秀寳:其實對於一般的教師、學生或是民眾,可能沒有辦法即時的辨認迷彩服的樣式是哪個國家,所以對於負責辦理活動的廠商跟校方,其實就應該更嚴格來把關,我想請教,現在對於目前的國中露營活動,他們使用的這些迷彩服我們有訂相關的要求還是規定嗎?
13 張廖次長萬堅:這是地方的權責,我們沒有管到那麼細,不過署這邊其實這兩天也有發函地方,也跟地方做了解,並做了回應。
14 陳委員秀寳:所以署這邊已經有跟……
15 彭署長富源:在第一時間3月17號,我們已經行文函請桃園市政府做確實的了解,當然同時對地方政府怎麼繼續監督管理,跟學校本位如何訂定相關的活動設計,跟活動實施過程的了解,這一套我們都有跟各縣市來做溝通跟要求,謝謝。
16 陳委員秀寳:所以署這邊已經有去研議說如何防止學校再發生這樣的事件?
17 張廖次長萬堅:對。
18 陳委員秀寳:我想請問一下,針對這個使用中國軍服的廠商,我們有任何問責的機制嗎?
19 張廖次長萬堅:我們會請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來掌握本案後續的狀況,事實上去負起督導學校的角色,如果有違反相關的規定,也可以依照他們相關的法令,包括校長適不適任的問題、處理上有沒有行政上的問題來做一個問責。
20 陳委員秀寳:好,也希望你們能夠儘快的掌握相關訊息,趕快去了解,其實……
21 張廖次長萬堅:我們會把這個案件列為重點,就是說……
22 陳委員秀寳:本席在這邊真的要強調,其實中國現在正不斷的以各種方式來侵擾臺灣,甚至他們也不斷的放言說他們不放棄武力犯臺,所以我們不能在學校所舉辦的活動上這麼大意,甚至這等於是在幫中國做認知作戰,所以本席會希望教育部儘快地對這個事情來了解,你們要提出一份檢討報告給我,因為這不是小事、這不是小事,中國一直對我們有存在敵意,我們在教育上要非常的小心,我們要有這樣的憂患意識。
23 接下來我還要再問一下,桃園某國小的校長在抖音上發布統戰圖文,甚至還發表兩岸一家親的言論,如果我們的校長都有這種觀念,他要怎麼帶領一間學校來阻止中國統戰思維滲透?甚至這個校長他還是我們足球協會的理事,次長,這樣子錯綜複雜的關係及人際網絡,都是中國拿來滲透的管道,所以本席希望教育部可以審慎地面對,全面來檢討相關的這些人員,也要注意管束這些言論的適當性,本席不希望某些人士利用特定的這些體育團體來當作管道,將運動及運動活動、比賽染上統戰的色彩,我希望整個教育部還有包含體育署,我們所有的單位都要好好的來應對,次長,對這個的看法跟您現在可能要做的作法是怎樣?
24 張廖次長萬堅:我想這個行為是非常不妥,完全非常不妥,至於他的相關權責還是在桃園市政府,國教署這邊也已經跟他們聯絡。
25 陳委員秀寳:再請你們持續追蹤好嗎?我再次強調,其實中國對臺灣存在很巨大的敵意,我們不能沒有憂患意識,這一點我希望我們整個的教育體系一定要有這樣子的概念。
26 現在進入今天學校飲食法的主題,我想請教這次學校飲食法增訂,許多委員的版本都有明文規定要增設營養師及飲食秘書,教育部會朝這個方向研議嗎?如果以委員的版本,你們有沒有預計增設多少人力、需要多少預算?
27 張廖次長萬堅:其實我們送院的部版裡面當然也有部版綜合大家考慮提出來的版本,這個詳細的部分,是不是就請署長來回答?
28 彭署長富源:剛剛委員垂詢到營養師跟有關的午秘,營養師的部分,如果按照目前我們的規劃是公辦公營的,大概要增加263人,將要增加的經費達到2億7,800萬;如果是午秘的部分,現行的午秘有41%是老師兼做,有59%是非老師處理,這整體有用減課的方式,也有很多其他的建議,這些建議加計起來可能會達到五億多。
29 陳委員秀寳:所以是2億加5億嗎?
30 彭署長富源:這個都在剛剛講的,增加的那個26億內啦!
31 陳委員秀寳:就是2億再加5億,如果以營養師跟飲食秘書來講的話?
32 彭署長富源:其中這兩項。
33 陳委員秀寳:其實我們根據這個新修正的財劃法,因為中央各單位已經預計要撥出去的將近30%的預算到地方政府,我們教育部在整個預算減少的情況下,你們有辦法負擔這些新增加的高額預算嗎?
34 張廖次長萬堅:謝謝委員的關心,如果按照專法草案各項的項目經費,除了剛才營養師的部分,可能需要2億7,878萬之外,像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午餐所需經費,還需要增加四億左右;午餐秘書專職化所需的經費,以組長職來預估,可能要5億5,000萬;學校廚房硬體及設備器具經費的補助也會高達12億6,000萬;有關高級中等學校納入章Q補助,只是團膳的部分,也要1億7,600萬,所以我說這個最起碼、最少還會再增加26億7,300萬。
35 陳委員秀寳:以最少的版本來算,至少要增加26億以上。
36 張廖次長萬堅:所以整個補助,不包括餐費,就營養午餐的部分就高達100億7,384萬。
37 陳委員秀寳:針對這個專法,教育部在沒有辦法負擔的情況之下,你們預計將這些增加的預算跟地方政府協調,到底地方應該要負責多少?
38 張廖次長萬堅:財劃法現在的狀況就是覆議案沒有過,現在行政院還在做這個救濟,我們也希望比較確定之後……
39 陳委員秀寳:你們預計何時開始展開跟地方團體的對談跟溝通?
40 張廖次長萬堅:我們會儘快,署長可能有……
41 陳委員秀寳:你們規劃大概什麼時候開始?
42 彭署長富源:我們大概要等到財劃法確認之後,才比較好溝通,才有一個標的可以作為未來溝通的方向或項目。
43 陳委員秀寳:所以要等財劃法整個比較精確的釐清之後……
44 張廖次長萬堅:如果救濟成功,沒有減少的話,當然就繼續加碼。
45 陳委員秀寳:你們再來跟地方……因為我很希望你們儘快可以展開不管是跟教師、家長、學生團體、地方政府溝通,你們才能夠在把各方的意見都融合之後,儘快提出你們的版本。因為你有溝通過了,之後的推行才能夠順利。
46 張廖次長萬堅:是。
47 陳委員秀寳:這個部分希望你們可以儘快地來做這些相關的後續。我這邊也要強調一下,我的版本裡面是透過學校提供的餐食讓孩子來認識食材,也推廣健康飲食的意識,希望結合臺灣在地的優質農產品及特色飲食文化,而且要強化在地食材跟人文歷史的連結,所以這個部分也希望教育部可以研議納入你們法案的方向,讓我們的學校飲食法可以落實食農教育的精神。
48 張廖次長萬堅:好,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來努力,謝謝。
49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的質詢,官員請回座,謝謝。
50 我們休息5分鐘。
51 休息(11時54分)
52 繼續開會(12時)
53 主席:好,接著我們繼續進行質詢。
54 請范雲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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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2-3
speakers ["葛如鈞","洪孟楷","王育敏","徐巧芯","楊瓊瓔","王鴻薇","羅廷瑋","許宇甄","鍾佳濱","陳秀寳","葉元之","柯志恩","萬美玲","林沛祥","林宜瑾","劉書彬","郭昱晴","范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雅琳","吳沛憶","林倩綺","鄭天財Sra Kacaw","李彥秀","吳思瑤","李坤城","陳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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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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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29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學校供餐法草案」:(一) 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二) 審 查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三) 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學校供餐 法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五) 審查委員洪孟楷等 20 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 六 ) 審查委員黃健豪等 20 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 七) 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1 人擬具「學校供餐條例草案」案、 ( 八) 審查委員林倩綺等 21 人擬具 「學校午餐及營養促進條例草案」案、 ( 九 ) 審查委員鍾佳濱等 17 人擬具「學校午餐法草案」 案、(十) 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十一) 審查委員張雅 琳等17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十二) 審查委員柯志恩等21人擬具「學校午 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十三) 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 案」案、(十四) 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午餐供餐法草案」案、 (十五) 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案、(十六) 審查委員葉元之等 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案、(十七) 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 案」案、(十八) 審查委員林宜瑾等33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十九) 審查委員劉建國等 17人擬具「學校飲食教育法草案」案、(二十) 審查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飲食供餐 法草案」案、(二十一) 審查委員邱鎮軍等25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 案」案、(二十二) 審查委員羅廷瑋等20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 案、(二十三) 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僅進行詢答);二、審 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一) 審查委員柯志恩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 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審查委員張智倫等 18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 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 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王鴻薇等 19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 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 審查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 發展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 審查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第二十 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九)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 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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