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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0時14分)謝謝召委,請財政部莊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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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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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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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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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先請教你香菇攜帶的問題,目前我們攜帶農畜水產品或食品類入境,關於乾香菇的限量規定是否還是規定每次只能1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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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細節的部分,我是不是請我們關務署署長說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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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請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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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乾香菇現在應該是1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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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如果攜帶入境不能超過免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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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署長英偉:免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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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直接入境,免申請查驗最多就是1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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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署長英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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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但是我這個最近收到菇農的陳情,他說從金門海關可以放行攜帶3公斤進來,所以目前關務署這邊的查緝作業是如何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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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規定1公斤就是1公斤,我們都是依照法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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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最近他們陳情的都是3公斤,也就是沒有在查緝,他們攜帶3公斤也可以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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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署長英偉:是,那我們回去注意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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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我才會問執行的情形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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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署長英偉:我們會確實要求同仁依法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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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這部分要加強查緝,我要求關務署把今年1月到3月,或者未來每一季你們查緝的,不僅只有香菇,我想還有很多的農特產品,你們都把查緝的結果做成報告提供給本席,還有我們財委會的委員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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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署長英偉:是,遵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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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OK,謝謝,署長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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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我在總質詢時一直對財劃法有所關心,行政院版本何時能夠提到我們立法院來?我很關心這個議題,部長當時回復本席說:財政部修法方向已經確定了,包含水平與垂直的分配方式也非常具體,就只差落入文字的呈現。但上週行政院的覆議遭到我們立法院否決後,卓院長馬上表示將會研議合法、合憲的救濟方式,也就是他會研議,可能會做,目前看到的就是開始政策的宣講會。所以我要請問部長,財政部是否有派員參與行政院所辦的地方政策宣講會,財政部有派員參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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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您是說比如週六、週日那樣的宣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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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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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財政部沒有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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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沒有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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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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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我想財政部在業務報告中提到,後續將配合行政院的政策辦理,這個是否意味行政院在政策宣講會結束後,財政部就會提出行政院的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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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這個基本上跟宣講會沒有什麼相關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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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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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也就是財劃法這個部分,我們在去年12月20號三讀通過,對於相關的內容,我們和主計總處詳細研議以後,認為有許多窒礙難行的部分,因此就提出了覆議。在覆議理由裡面我們也詳列了窒礙難行的部分,不管像是垂直分配的部分,因為大量把中央財源割出去,會造成中央施政的一些推動跟延續的影響;以及水平分配的部分,許多公式裡面不明確,以及有些不合理的地方,譬如會有剩下的沒有分出去,或者在人口還有營利事業的營業額占比過高,會讓原來財政優勢……這就是我們一直在提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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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打岔一下,你那個覆議的內容,當然我都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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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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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們就不在這邊重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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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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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比較想去了解的是3月6號,你也召開了各縣市的協商會議,在3月6號的會後財政部也表示,多數縣市支持財政部統籌稅款的分配規劃,誠如部長您所說的,就只差將文字落入,所以財政部的財劃法版本,依照您當時的說法,應該就有了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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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們那天3月6號的開會,第一個在方向上,我們會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滿足基本財政需求,就是都會把基本財政差額放進去,這個部分都會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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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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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同時我們那一天提出一個更大的重點,就是在水平分配裡面,有關財政努力跟基本建設的需求,裡面有關指標還有權重,我們是很明確地把它列舉出來,表示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有一個初步的成果,讓各縣市政府及專家學者一起來做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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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我知道你的努力,但是我最後還是想了解,在這個會期財政部會不會提版本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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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覺得財劃法這個部分,第一個,12月20號通過,而窒礙難行的部分,我們很可惜,覆議沒有能夠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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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現在問你的是,你這個會期會不會提版本出來?因為你現在很明確地告訴我們,只差文字落入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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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但你也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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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這個會期會不會提出來?你給我一個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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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那一天我們在3月6號開會的時候,我們的紀錄也很快會出來,我昨天已經看完了,你也知道還有一些專家學者們以及縣市政府也有提出一些意見,這些意見我們都必須要把它納入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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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還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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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所以我們一直認為這個部分,還需要再加強的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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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還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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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覺得不需要這麼急迫,因為財劃法這個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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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一年的時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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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中央對地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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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你現在跟我講沒那麼急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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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中央對地方的財政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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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們都已經通過了,立法院都三讀通過版本了,如果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我們也一直告訴行政院、財政部儘速提出你們的版本,送到立法院來審議,我想這個才是討論事情的一個方向,而不是我們一直問你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部長一直不願意很明白的告訴國人、告訴立法院,所以這個會期到底可不可以提出來?回答可不可以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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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我認為還是要充分的交流跟溝通,然後有更大的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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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OK,好。部長,你今天有沒有看到聯合報,有一位陳國樑教授,就是政大財政系的教授兼主任,他提到有關於「新版財劃法要這樣上路」,這篇你今天有沒有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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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因為我今天還沒有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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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還沒有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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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時間上有點匆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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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覺得他的建議,我簡單跟部長講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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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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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我覺得他講得很有道理。他說:新法的有序導入就是希望能夠訂定日出條款,讓法案從115年度或116年度來生效,他建議財政部要趕快提出新的修法版本;第二個,他建議要建立日落條款的評估與檢討機制,例如增訂本次修正條文生效之三年後,須檢討施行成效的規定,據以進一步修正;第三個,校正覆議案所提出的文字遺漏,定義不明與比例計算分母不正確等明顯的立法問題。所以部長,你看了,了解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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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了解,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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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你贊不贊成他這樣的一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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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陳教授,其實3月6號那天我們有邀請他,但是他因為有其他事情沒有來,但他還有提書面的意見,大致上也是這樣的意見,就是說我們當時提覆議是希望還有機會再來討論,但是因為現在覆議也過了,這個部分他提了幾項事情,確實也是當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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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我想你參考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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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就是因為預算年度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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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因為時間關係,我還是建議你儘速參考各界的意見,儘速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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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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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以免你們一直說窒礙難行卻一直提不出版本,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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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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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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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101的董事長,賈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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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賈永媫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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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賈董事長,請教賴總統他在3月13日召開國安會議之後,特別提到國人赴大陸旅遊要落實登錄的制度,但是我們看到許多的旅遊業者與協會團體都紛紛表示,這將影響到開放臺灣旅行社組團赴中國大陸的禁團令解除更加困難,中國大陸旅客來臺觀光開放更是遙遙無期。我想請教賈董事長,您曾對外表示,就台北101而言業績不靠陸客,所以不用擔心會有任何的影響,但本席想請問你的是,畢竟台北101是我們臺灣的觀光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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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董事長永媫: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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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也就是說,你也算是重要的觀光業者之一,不論你的業績是否會受影響,以一位觀光產業經營者的角度,你對於賴總統所宣示的新措施,你覺得對整體觀光產業的影響,它的層面會不會有負面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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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董事長永媫:如果是以業績,以人流而言的話,是一定會有影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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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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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董事長永媫:對,所以我們在接受到這樣一個指令的時候,其實我覺得觀光業者可能自己要有一些對應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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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所以你認為這是正面的影響?還是負面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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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董事長永媫:我認為,如果對於業績而言當然是負面的。但是就是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們自己才要有更多的對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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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要有更多的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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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董事長永媫: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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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你的看法,反正你站在經營台北101的角度,認為我的業績不受影響,但是對於其他的觀光業或旅行團體,你也沒有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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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董事長永媫:因為我能夠掌控的就是101,我能夠掌控的就是101如何在臺灣這樣子的時期,我們應該要如何能夠對應、如何能夠生存,甚至把業績做到更好,我想這是我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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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好,答得很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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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董事長永媫:謝謝,還被誇獎了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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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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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們請鍾佳濱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