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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陸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宏陸:(9時49分)請次長跟署長。
1 馬次長士元:召委早安。
2 張委員宏陸:署長,像剛剛說工廠的危險物品,我也跟你說過很多次了,現在科技都是AI了,你們到底有沒有具體的規劃?
3 蕭署長煥章:跟委員回報,委員一直關心危險物品跟建築物平面圖,我們目前兩個區塊,一個就是工廠危險物品在雲端,雲端這個區塊大概都已經到位,我們接下來會跟化學署再研究怎麼把這些化學物品AI化,讓我們的救災人員更能清楚掌握,產生化學物品反應以後造成什麼結果,目前先做到的就是,報案以後,我們可以把現場的九宮格狀況,就是GHS呈現的結果,先讓現場第一線同仁了解這個場所有哪些危險物品資訊在裡面,這是第一步已經做到,在派遣階段已經做到了。另外,再進一步的分析,分析以後怎麼得到這個資訊,這個有計畫正在執行當中。對於國土署這邊建築物平面圖這個區塊,我們後續是有個5年中程計畫,對119派遣系統在做一個精進,那兩個系統就是危險物品跟建築物平面圖這個區塊,我們也同步在做這方面的計畫跟執行當中,跟委員回報。
4 張委員宏陸:但這中間如果他有私自挪移,你在圖上是看不到的。
5 蕭署長煥章:這個是比較……所以我們很感謝委員,上個會期有通過消防法修正案,就是危險物品場所的人員要有專人於發生事故以後在現場做一個提報,讓我們的救災人員了解現場到底有沒有像委員所關心的變化。這個區塊他沒有做的話,我們在去年修法,處罰的額度相當重,上個月我們特別學習到日本Yokohama的經驗,就是要報告,那個區塊我們也把它具體化,就是讓專責人員要做什麼事、怎麼讓他跟我們消防救災人員做溝通,這個目前正在進行當中,很感謝委員關心。
6 張委員宏陸:沒有,其實有一個觀念都要改,次長,你知不知道現在自動倉儲化設備他們都怎麼做,他們連一個東西擺在哪裡、怎麼移動什麼的其實都AI化、電腦化了,移動任何一個,像你的東西如果要出貨,其實在鍵盤上打一打,自動輸送都直接出來了,倉儲都做得到,這個做不到嗎?
7 馬次長士元:跟委員報告,一定規模的業者對倉儲的管理,它的自動化跟AI化沒有問題,我們現在有很多業者可能都是比較小型的或者是家庭式……
8 張委員宏陸:不是,我只問你做不做得到?以現在的科技做不做得到,你只回答我一句就好了。
9 馬次長士元:科技做得到。
10 張委員宏陸:對嘛!做得到就是啦!你針對大型的為什麼不去要求?沒有那麼多藉口啦!真正發生嚴重事情的就是大型嘛!中小型也不可能發生多大的爆炸,也不可能有多大的危險,它還是有,但對於這種大型業者,倉儲都做得到了,這個做不到?這就看出有沒有魄力要做而已啊!對不對?是不是?次長。
11 馬次長士元:報告委員,我們努力,我們會努力。
12 張委員宏陸:你們努力啦!這個問題我跟署長也講過很久了,這也不是為了我個人,最主要的是為了人民的生命、財產,還有保護我們消防弟兄,做這些事情是為了這兩個目的而已,這個我真的覺得應該要去做,對不對?如果我是部長,我覺得這沒有空間,一定要做,好不好?
13 再來,我想請問一下,防災士現在到底計畫做得如何,署長?
14 蕭署長煥章:防災士目前到去年底已經超過四萬人的培訓量,今年我們整個由下而上的力量,對於常備役跟替代役也做了普訓,目前的訓練量在今年應該可以達到10萬人左右的量,現在正在進行當中。
15 張委員宏陸:多少?
16 蕭署長煥章:10萬。
17 張委員宏陸:去年4萬,今年會到10萬?
18 蕭署長煥章:對,因為今年把常備役跟替代役現役跟退役的都納入訓練。
19 張委員宏陸:民眾自主報名的呢?
20 蕭署長煥章:民眾自主報名,現在我們也跟縣市來協同合作目前是每個縣市至少要有300位的量,現在正在執行當中。
21 張委員宏陸:好,300位。
22 蕭署長煥章:是,每個縣市300位。
23 張委員宏陸:好,你們要既然要推這個計畫了,經費也給你們了,我覺得民間自主報名的才重要,但那些什麼……我說真的,你不如說我去軍校,我也每個人都要,這樣數字就很快了,對不對?好,謝謝。
24 蕭署長煥章:好,我們來努力,謝謝委員。
25 主席:謝謝張宏陸召委。
26 再來我們請李柏毅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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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4
speakers ["張宏陸","丁學忠","張智倫","蘇巧慧","麥玉珍","牛煦庭","李柏毅","王美惠","黃建賓","許宇甄","楊瓊瓔","吳琪銘","黃捷","徐欣瑩","高金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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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3-19"]
gazette_id 1142901
agenda_lcidc_ids ["1142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 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 「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 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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