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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玉珍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麥委員玉珍:(9時31分)謝謝主席,有請次長。 |
| 1 | 主席:請馬次長。 |
| 2 | 馬次長士元:委員早安。 |
| 3 | 麥委員玉珍:次長早。請教一下,我們處在常常地震的臺灣,從921地震之後,我們開始特別注重災後重建及建築安全,針對日前0121嘉義大埔地震災後的補助,不同類型的災損復原,像是拆除重建、補強、修繕還有核發補助時,依據標準是緊急性的還是會考量我們災民的經濟狀況?要如何去補助?如何去修繕? |
| 4 | 馬次長士元:報告委員,現在只要是地震發生之後,我們第一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會請結構技師公會來支援我們,去做建築物災損的勘查,就是所謂的紅單跟黃單。這一次嘉義大埔震災比較特別一點,因為它不是一次地震,它是很多次地震一直累積起來,所以它是一個有點慢的災害,在每一次、不斷的地震過程裡面,它的紅、黃單就會變化,要不斷地去追這個進度,然後張貼到底是紅單或黃單。而災後補助的部分,目前全國是有統一標準,只是居民被張貼了紅、黃單之後,他後續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可能會有一些同仁……如果委員需要細部地回答,我們是不是可以請同仁來做補充? |
| 5 | 麥委員玉珍:好! |
| 6 | 張專門委員渝欣:委員好。我們針對這兩次的地震,在租金補貼或是耐震弱層補強、補貼方面,基本上金額跟機制都是一致的、都有統一的標準,以上,謝謝。 |
| 7 | 麥委員玉珍:OK。所以我們全國都一致,不是因為專案去補助,如果是這樣的話,你的回復是建議先應用善款處理,不足的部分,再向行政院爭取震災基金的提供,所以以目前的機制,範圍與監督是怎麼運作,善款流向還有細部使用的情形是如何? |
| 8 | 馬次長士元:善款流向是震災基金會負責,我們請震災基金會回答,因為他們是主管善款的部分。 |
| 9 | 麥委員玉珍:好,因為時間有限。對於善款的部分,都會有即時緊急的補助嗎?申請的流程,各個區……因為一個地方有很多區不同,剛才你說不同的就是一直後續去產生,所以對於災民補助是一致性的,你覺得有公平嗎?有滿足災民的需要嗎? |
| 10 | 馬次長士元: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的作業程序都是由村里長跟公所來合作,民眾本身在受災的第一時間,我們會有所謂的救助,救助的部分就是由公所跟村里長去做調查之後認定,然後來發放這樣的救助的金額,至於說…… |
| 11 | 麥委員玉珍:是,但是剛才你說因為勘查的時候是由我們的就是技師公會來辦理…… |
| 12 | 馬次長士元:那個是針對房屋。 |
| 13 | 麥委員玉珍:對,針對房屋還有補助,所以你剛才有講,但是紅單跟黃單會影響居住補助的差別。所以請教我們次長,現在你勘查的,除了統一表格以外,會不會因為不同的技師認定會有差別?所以如何降低差異,以免我們受災戶無法實際去領補助,我們關心的是因為你看的是黃單跟紅單,但是有的黃單,他們是低收或者是有即時需要的時候,你們有沒有其他的規定還有幫忙,這個才是我們最關心的。 |
| 14 | 馬次長士元:跟委員報告,我們所有紅黃單的張貼,在10天之內會由所謂的三大技師公會做緊急評估,緊急評估完之後,民眾還是可以跟當地政府申請複評,目前0121的地震都是由地方政府現在在受理複評,所以委員所提到的,我們的技師公會在對紅黃單的認定是有一致的標準、有一致的規定,民眾如果對於這個認定認為有疑義的話,他會申請複評,但是基本上我們都會從寬做認定,協助民眾在災後能夠獲得最大的支持。 |
| 15 | 麥委員玉珍:很好,所以讓我們的民眾能了解你是用一致的標準去勘查,還有花蓮跟嘉義的地震補助也是同樣一套的…… |
| 16 | 馬次長士元:都是同一個標準。 |
| 17 | 麥委員玉珍:這樣對在地震地區的民眾,他們才會覺得公平。 |
| 18 | 馬次長士元:是,謝謝委員關心。 |
| 19 | 麥委員玉珍:好,第二個想要問消防署的署長,關於我們臺中新光三越發生氣爆,造成很多人死亡,但是除了事後追查原因責任外,我們更應該重視公共場所的措施安全還有實施預防。因為初步報告,我們看到的氣爆現場,不排除因為切除瓦斯管線時瓦斯外洩導致施工產生的氣爆,但是就瓦斯氣爆而言,我們火災的自動警報設備,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的設置標準,規定使用瓦斯是地下層的建築物才需要安裝,但是經過這次的氣爆案,有沒有重新研議增加需要裝設偵測的場所?還有是否考量當公共建築為密閉式的時候,強化設置瓦斯外洩偵測的設備,有沒有這樣子的一個計畫或者行政措施? |
| 20 | 蕭署長煥章:好,感謝委員垂詢。新光三越這個場所因為是屬於賣場,所以它本身就有天然氣使用也有裝置偵測設備,只不過說因為施工過程當中,它沒有把設備維護、發揮正常使用功能,造成天然氣漏氣沒辦法偵測到警報的問題,所以針對設備不能使用,臺中市也針對不能使用的狀況開罰。對於防火管理施工中的防火管理沒有施作,也有做開罰的動作,我想跟委員做這方面的報告。 |
| 21 | 麥委員玉珍:好,所以針對這樣的規定,我們是要求地下室的建物要嘛! |
| 22 | 蕭署長煥章:對,地下室建築物要做。 |
| 23 | 麥委員玉珍:現在我們的建築都有這樣子的設備要求? |
| 24 | 蕭署長煥章:是,沒有錯。 |
| 25 | 麥委員玉珍:OK,所以在過程中我們要如何嚴格再去把關,因為現在跟以前不一樣,對不對?以前是低樓層,現在都是高樓,所以說這些建築我們要遵守安全的標準,還有我們的承包商……及罰款也是要請署長要去把關。希望署長在關於危險物還有高風險這個部分,我們要多多用心,我們的安全的部分,希望大家共同達到更好的。所以剛才你回答的這個部分,我希望我們的高樓還有地方都要去把這樣子的標準做好,謝謝。 |
| 26 | 蕭署長煥章:好,感謝委員。 |
| 27 | 主席:好,謝謝。我們請牛煦庭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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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委員會-11-3-15-4 |
| speakers | ["張宏陸","丁學忠","張智倫","蘇巧慧","麥玉珍","牛煦庭","李柏毅","王美惠","黃建賓","許宇甄","楊瓊瓔","吳琪銘","黃捷","徐欣瑩","高金素梅"]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5-03-19"] |
| gazette_id | 11429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29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 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 「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 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 agenda_id | 1142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