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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5時34分)韓院長、卓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有請卓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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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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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鄭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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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卓院長好,Nga'ay 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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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Nga'ay 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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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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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不會,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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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今天是總質詢,在2月25日院長的施政報告裡面特別提到要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原住民的希望工程。這裡面先談加強提升、加速提升原住民族的教育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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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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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在76年2月12日,這是引用現在我還可以找得到的公文,事實上,在國民政府時代,我們念書的時候,這個升學保障、升學優待就開始了,降低錄取標準原始總分的25%。民國95年9月3日,杜正勝擔任教育部長的時候,把升學的保障規定做了修正,改為外加2%,之前是只要加分之後就錄取了,95年修正,也就是96年1月開始實施。102年也做了修正,是經過我的質詢、協調之後修正了,就是希望授權給教育部會同原民會跟大專院校能夠專案調高部分的科系,專案調高外加5%。經過多年的實施之後,因為很多學校都不願意提供外加5%的科系,所以我們看近5年的大專校院學生粗在學率,107學年度原住民跟全國大專學生的粗在學率是31.9%,逐年的上升,到112學年度原漢的落差上升高達到34%,不降反升,所以這必須要積極去檢討。本席一再協調教育部全面外加5%,為什麼?現在少子女化了,很多學校也招不到學生,所以我們在100個名額再加5個位置、5個椅子也無妨嘛!所以這個部分,行政院是不是能夠支持教育部修正這個部分,將外加名額全面提升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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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好,報告委員,其實原住民的夥伴們在文化、表演藝術以及在體育,在各行各業、百工百業當中,非常傑出、優秀的表現已經非常、非常多了。但即使如此,我認為這種保障就學的機制,維持也是必要的,因為我們還是有城鄉的差距、還是有數位的落差,但是如何能夠把城鄉差距及數位落差補足起來,這才是長遠之道。但是您說現在原住民學生的升學保障跟公費留學辦法,其中目前應該有的這些保障規定,到底執行起來是保障得不夠,還是人數的不足,還是有什麼其他執行上的困難,我想請教育部部長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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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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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原住民的受教權,我想在這個部分,我們是非常佩服的,但是就大學現場,事實上,很多的學校大概都把這個名額開出來了,而且用特別的一些管道來招生,但是我們也看到現場許多原住民的名額是沒有被用滿的,也就是特定的這些原住民教育裡面,我們怎麼樣讓原來原住民地區的這些青年朋友能夠勇於去接受挑戰,我想這一個部分,我們會來努力。另外也跟委員報告,今年的公費留考,事實上,我們也特別針對原住民地區這些身分的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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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我沒有談到公費留考,現在是針對外加2%改為外加5%,所以並沒有很具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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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的數字,我希望院長、希望部長要有感,這是真實的數字,這個數據還是你們所整理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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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願意再重新來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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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從31.9%,不降反升,差距越來越大,差距到34%。你講的那些我都知道,但是這個部分從國民政府那時候就可以不限名額,只要加分25%就上去了,就去念了,現在我們支持改為外加,不要占一般學生的名額,這個我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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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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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但是希望可以從2%外加到5%,而這個5%,從102學年度修正了之後,專案部分的科系可以適用,從105年葉俊榮部長時就開始實施專案外加5%,但因為你們協調不足,很多科系就沒有外加5%,所以是不是就直接修正全部改為外加5%?這個應該沒有困難,如果有什麼困難,請你書面資料提供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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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原民會應該會掌握到為何會有這樣的現況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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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時間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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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簡單舉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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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有的時候應該是我們原住民的學生沒有進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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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我找你們開過會了,也找過教育部開過會了,這個部分必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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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有什麼方法鼓勵更多的原住民青年朋友們加入這樣一個保障的名額裡面,而現在這個制度是否足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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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院長,他去考了,都去考了,高中畢業、高職畢業都去考了,沒考上啊!就是這麼一回事啊!數字都在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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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最主要是沒有來報考的原住民學生,我們要鼓勵他們都來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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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考了,不是沒有考。部長,你回去查查,看起來這個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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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今年還特別通過了原住民的國際專班,為原住民培養國際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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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知道,這個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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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只要各大學申請,我們都會全力來支持,現在委員所關切的,就是希望有更多原住民參與,我們會再全面來盤點、檢討,看有沒有什麼好的作法,這不是增加5%的問題,因為增加5%,只會讓缺額更多,我想怎麼樣來真正落實讓原住民的學習品質能夠提升,就像委員今天穿的衣服,我今天裡面的衣服也跟委員一樣,都是來自於原住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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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你,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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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因為我深切認為臺灣生物多樣性、文化多樣性、族群多樣性,身為一個教育部長,應該對各個族群有更多的文化認同跟欣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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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任何人不分族群,教育是最重要的,我今天非常正式的要求教育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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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也認同委員努力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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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剛才講過了,國民政府時代就開始了,當時不是外加,而是加分25%就上了,當初鄭天財Sra Kacaw如果沒有加分25%,不會去念臺大法律系,我絕對是沒有念大學;早期不是外加,現在只不過是請你把外加2%改為5%,何況這5%從102學年度實施到現在,是階段性的實施,但顯然差距還是越來越大,所以應該要調高到5%,請教育部往這個方向去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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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原住民念大專校院,除了剛才的原因之外,到了大專校院之後,還涉及到教育經費、經濟的壓力,我念大學4年,禮拜六、禮拜天都去挑板模,二年級時臺大法學院正好宿舍有餐廳,我中午、晚餐都去收盤子、洗盤子,過去的主委、部長邱太三、過去的政務官陳明通,跟我都是同一屆的,他們是政治系,我收他們的盤子、洗盤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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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接下來跟教育的提升,這也是因素之一,所以減免教育學雜費也是從國民政府就開始的,我當初有減免學雜費,住宿費還免費,但是還是沒有辦法因應相關的生活,包括很多的……所以原住民族教育法有這樣一個規定──減免學雜費。112年6月29號行政院有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的3.5萬,但是原住民的部分,因為我們本來已經降低了,所以沒有辦法用到,這整個二百十九億多的經費我們用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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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學雜費的減免,從107年到現在都沒有再增加減免的額度,所以我也開過協調會,到現在為止事實上已經七年多沒有修正了,這個部分也是讓我們好不容易考上了,結果因為經濟的因素就輟學,所以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當然也希望行政院能夠支持提高、調高學雜費減免的數額,這個請院長能夠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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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部長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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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我想確實國家在對新世代年輕人的照顧上,怎麼樣能夠隨著私立學校學費的補貼,也能適時、適度地反映到原住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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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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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會整體來細算,然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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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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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看怎麼樣來協助原住民青年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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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時間的關係,希望能夠在下年度的預算,現在開始籌編明年度的預算,希望你能夠把它列入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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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會區的人口已經高達百分之五十一點多,院長的施政報告裡面特別提到「實踐居住正義,營造安居家園」,執行社會住宅興辦的計畫,這跟內政部也有關係。我們先看這個,早期還沒有原基法的時候,還沒有住宅法的時候,81年臺灣省政府以一億五千多萬興建了基隆的原住民國宅,而且土地還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83年新店的中正原住民住宅,這個是兩億一千三百多萬;然後新北市的三峽原住民族文化部落整個是2億8,092萬,也請內政部部長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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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請內政部部長備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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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三峽原住民族文化部落剛剛講的有150戶,民國88年中央原民會以4億9,200萬價購,直接購買民間的集合式住宅,提供給原住民126個住戶。原基法94年2月5號公布施行,現在正好20週年,政府應該策訂原住民族住宅政策。住宅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為了原住民族教育及語言文化的提升,在都會區大家住在一起,對於語言文化,包括教育比較能夠提升,所以要興建專供原住民承租的社會住宅,這是105年12月23號的住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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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也曾經質詢前任內政部部長林右昌,他當時答復說在臺中沙鹿、新北樹林、桃園大溪總共有541戶原住民社會住宅要規劃興建。後來書面答復的結果是臺中沙鹿的部分沒有經費;新北樹林的部分原民會說要調經費,然後他也去調了;桃園大溪的部分則是沒有經費,跟中央要但是中央沒有錢。新北市的部分就是跟原民會說:我跟你借錢,借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然後一部分你補助給我,希望能夠興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5年12月31號的決算數是一百十七億七百多萬,但是到了去年,原民會給新北市政府的答復卻說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的存款只剩下9.14億,因為絕大部分的經費54億已經被挪去做禁伐補償的費用,已無資金來支應社會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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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曾經在106年3月27質詢過內政部之前的部長,他說可以用內政部的住宅基金支應興建原住民社會住宅,但是已經這麼多年了,住宅法修正公布已經8年3個月,專供原住民的社會住宅卻是一個都還沒有。我剛剛為什麼會先舉基隆、新北市的四個例子?主要是那時候在沒有法律的情況之下,為了照顧、為了提供給都會區原住民的社會住宅都做了,有了住宅法之後已經8年3個月了,反而是一個都沒有,所以請行政院能夠支持以內政部的住宅基金或者是編列公務預算來興建。當然直接價購是最快的,過去我在原民會服務過,直接價購是最快的,汐止的就是直接價購,對民間來講也有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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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這是一個大議題,今天也不必直接答復了,是不是請院長責成內政部跟原民會,如果要公務預算,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核定的住宅計畫根本就沒有列這個部分,所以我希望國發會能夠支持,也希望主計總處能夠支持,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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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我們內部再來商議一下,看看什麼樣的方式,現在的制度如果繼續走或是怎麼樣,我們再來商議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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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院長,部長請回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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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深化自治」,這是總統府的新聞稿,蔡政府推動原住民族自治立法進度的專案報告特別提到,我國早期中央各級民意代表的原住民保障席次以及山地鄉的鄉長保障限由山地原住民來擔任,甚至相關的學校校長、主任都優先進用原住民,都認為這個實質上已在逐步落實民族自治,也就是說,特別提到這已經具有民族自治的精神。我們看民國41年戒嚴時期、動員戡亂時期,山地鄉鄉長限由山地原住民擔任,這個是當時的法規,山地鄉的山地公民年滿25歲、50人連署就可以去參選鄉長。原住民的立法委員保障席次從民國61年動員戡亂時期開始,從1個名額,後來增加到2個名額,後來增加到4個名額,現在增加到6個名額,原住民的立法委員曾經最高高達8個名額,當然,國大代表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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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談的是什麼呢?事實上談的就是原住民族基本法,院長也特別提到要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自治就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其中之一很重要的部分,所以部落公法人在原住民族基本法也特別明定,相關的土海法也是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三項特別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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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總統特別承諾、105年的時候8月1號講的,105年11月1號我們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部落公法人的制度我們已經上路了;蔡總統還特別提到,我們會加快將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土海法送請立法院審議,但是經過八年多了都沒有送來。而原民會的預算、原住民族自治的預算從105年編列到114年,總共已經編列了4,039萬8,000元。院長,我在原民會當企劃處處長,後來當原民會的常務副主委,是在陳水扁總統任內擔任常務副主委,我們沒有編列經費,完成了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我們沒有編列經費,完成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花了這麼多錢,原住民族自治法這八年多來,應該是講9年了,這9年來沒有送到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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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下這個,因為預算已經編很多,剛剛講已經四千多萬了,所以我就凍結了原民會的預算,希望就不要編預算,改為積極地怎麼樣去落實、去推動。我不敢刪,我不忍心刪,我當立法委員也從來不刪減預算。然後這個也是經過我在內政委員會的一個提案,張宏陸召委主持的,原民會也沒反對,就同意凍結,結果就被列為覆議案的理由,違反司法院第391號的解釋,所以這個部分是額外的,不多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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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還在於已經編了這麼多預算,希望:第一個,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發布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發布之後,並不是所有的部落就變成公法人,它還要按照很多的行政程序,從部落會議,一直到要提報到縣、到中央原民會,所以並不是每個部落都要成立。第二個,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烏來區已經公告了將近七年多了,都沒有怎麼樣呀,沒有怎麼樣!所以不要怕,各部會不要怕。第三,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趕快送立法院來審議,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趕快送立法院審議。好,曾主委要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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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我跟委員報告,有關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曾經我們也是有公告過,但是部落現在的意見還很多,我們想乾脆我們先來試辦,所以今年我們會試辦5個部落,為什麼會找這5個部落試辦,因為我們覺得這個部落的核心幹部比較容易形成共識,我們就先試辦,今年就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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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這句話我已經從夷將主委聽到現在,我來說,部落設置辦法發布施行之後,部落要不要當公法人,部落自己決定,部落的人民來決定,你不要去說服他,你不用說服他,他自己去開會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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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我們會設置辦法,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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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部分的重點是你要趕快把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發布,而且要依原基法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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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我們是不是找到比較容易成功的,而且今年就會做成功的?這樣的話我們才會有跨出一步,不然永遠都是停留在那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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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沒有這個設置辦法要怎麼去試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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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可以試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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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用什麼法規依據去試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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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沒有,我們跟部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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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都不用依法行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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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就是先試辦,而且我們已經找到5個部落了,今年會成功,到時候我再跟委員報告,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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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這完全是違法的,你要訂一個部落試辦辦法,部落公法人試辦辦法,你也要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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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我知道,在此之前,我們就先去找比較容易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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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種不叫試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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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而且有凝聚力的,我們先跟他做說明,那才叫試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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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你把試辦計畫提供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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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好,還有你講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你也知道這個進入立法院已經五進五出,這個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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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夷將主委已經講了8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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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確實是五進五出,土海法送到貴院連討論都沒有討論,連排審都沒有排審,委員你也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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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委員送來的時候,這你不瞭解,我最清楚,因為是我送的,送來的時候正好是立法委員的任期要結束了,屆期不連續又退回了,是這樣的因素,並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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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四次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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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沒有審,所以這個部分不能因為這樣就不送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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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委員智勇:好,我們也會整理後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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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院長,不能因為立法院……既然立法院沒有共識就趕快送來,不要自己承擔這個責任,行政院為什麼要去承擔這個責任,對不對?反過來是這麼一回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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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確實如主委所說的,各方的共識目前一時還沒有辦法達到可以往前再走一大步,但是一步一步的往前走,這個方向一定是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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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最後,時間的關係,我本來後面還有議題,但是重點就是,我質詢過很多次精良的軍備要有專精的國軍,預算一直調高,沒有問題,請國防部顧部長上來。但是我們的志願役逐年下降,退伍人數比招募的多,志願役士兵人力下降,志願役士兵大幅下降,每年都下降。薪資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薪資每年按照軍公教調薪3%或4%,但是距離勞工的平均薪資四萬六千多差距很大,我也質詢過邱國正部長,他答詢說我們都希望提升軍人薪資,但是從110年11月2日到現在,所以這個部分請行政院支持,部長,就提報嘛!部長,再多再好的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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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提報了,院長今天早上也講了,很快就會核定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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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請院長趕快核定,謝謝院長,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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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為國軍請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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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各部會首長的備詢,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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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40號郭國文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