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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3時1分)主席,有請內政部長還有曾主委。 |
| 1 | 主席:劉部長、曾主委,有請。 |
| 2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辛苦了。 |
| 3 | 劉部長世芳:是,委員您好。 |
| 4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特別規定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應以法律規定之,關於人民的權利、義務,要以法律定之。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法規命令要有法律的授權、要有法律的依據,這很明確喔!所以我們現在這些……行政程序法88年2月3號公布,然後90年1月1號施行,這跟紀念日、節日有沒有關係呢?這就涉及到我們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目前這個規定還是叫辦法,但按照中央法規標準法,應該用法律來明定;依據行政程序法,也應該要有法律的授權,這是中央法規標準法、這是行政程序法所明定。中華民國的法規命令中,唯一還存在不合行政程序法的就是這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從民國90年1月1號以來,已經違法25年了。部長,這個已經違法25年了!部長! |
| 5 |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再跟委員做一下補充喔!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上一次修正日期其實是在民國103年,不是你所說的90年。 |
| 6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我要從頭講啊? |
| 7 | 劉部長世芳:我在聽啊! |
| 8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這個辦法民國四十幾年就有了!我的重點是說,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尤其是民國90年1月1號施行的行政程序法規定!早期就比較混、沒有完全法制化啦!而從民國90年1月1號開始,行政程序法規定所有法規命令要有法律授權,沒有法律的授權就要失效、就是違法的!我是在講這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若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要有法律的授權,但是它沒有法律的授權,然後也沒有法律的依據,所以它是違法25年的法規命令,我的意思是這樣啦! |
| 9 | 當初為了一例一休,105年修正勞動基準法。原來的勞動基準法對於勞工的放假不是這樣規定的,為了一例一休,把它改成第三十七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你看,這就是了,法律居然依據違法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我要講的是這個。中華民國是民主憲政的國家,內政部作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主管機關,怎麼樣適法、合法,要想辦法說服。當然不完全是你的責任啦!過去8年的、尤其是過去的內政部,不管是哪一年開始,至少從90年1月1號以後的內政部部長都應該有這個責任去溝通、協調,趕快讓這個成為法律的位階,本席的重點在這邊啦! |
| 10 |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應該回復放假3日」,這個曾主委要特別看一下,內政部部長也看一下。民國84年2月28號,銓敘部發函給所有機關,是依據什麼呢?根據臺灣省政府請求銓敘部,希望原住民族歲時祭儀能夠從放1天假改為放3天假,銓敘部在84年2月28號同意放3天假。因為這張公文,軍公教人員放3天假,相關勞工也配合這個規定放3天假,我們現在就是希望能夠回復,應該要回復!以前都做得到啊!以前都可以放3天假,為什麼變1天假?應該要回復。所以,本席所提的名稱叫做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啦!這裡特別明定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應該跟春節一樣要放3天假。原民會,你們的報告獨漏了鄭天財3個字,請檢討啊!好不好?你們的報告沒有我的名字啊! |
| 11 | 曾主任委員智勇:好。 |
| 12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請回座,接下來比較跟原民會有關。原民會有很多事情要跟相關部會溝通、協調啦!包括剛才講的銓敘部當時就可以有3天假。當然,我曾經當過副主委,也沒有盡到後面的責任啦!就是被剝奪了、改為1天之後的責任,我們要繼續努力。 |
| 13 | 我接下來談的就是蔡總統特別提到原住民族相關的言論。因為時間關係,我談「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這個很明確,都已經調查完畢了,所以民族平等紀念日也應該明定。為什麼有二二八和平紀念日,但為什麼就不能有原住民族平等紀念日,來紀念13件重大歷史事件?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請原民會多、多、多地跟內政部以及相關部會,包括人事行政總處、包括行政院多溝通協調,希望能夠促成我們應該要有的放假日或者是紀念日。以上,謝謝。 |
| 14 | 曾主任委員智勇:謝謝。 |
| 15 | 主席:好,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質詢。 |
| 16 | 下一位請張啓楷委員。張啓楷委員、張啓楷委員不在。 |
| 17 | 下一位請李彥秀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472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15-3 |
| speakers | ["牛煦庭","洪孟楷","張智倫","陳玉珍","賴士葆","高金素梅","翁曉玲","林倩綺","麥玉珍","蘇巧慧","張宏陸","李柏毅","王美惠","黃捷","黃建賓","許宇甄","吳琪銘","丁學忠","徐欣瑩","黃國昌","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李彥秀","李坤城","葉元之","陳瑩"] |
| page_start | 317 |
| meetingDate | ["2025-03-17"] |
| gazette_id | 11427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2701_00008"]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 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國假暨文化節日實施條 例草案」案;四、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7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 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牛煦庭等22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 玉珍等16 人擬具「中華民國國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法草案」案;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 節日實施法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王鴻薇等19 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楊瓊瓔等31人 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0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 條例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四、審 查委員葉元之等21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林倩綺等20人擬具 「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30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 施條例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八、 審查委員羅廷瑋等23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 具「國定假日法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 【僅詢答及宣讀條文】 |
| agenda_id | 11427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