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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11時17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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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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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林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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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部長好。其實大家今天談很多,但我想要談一個制度面的,想要跟你討論一下有關消費性產品的VOCs排放,你的管制工具不足,其實這樣的空品跟國人健康更是息息相關的。大家都知道,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驅物質,它會導致空氣品質惡化,也會嚴重的危害國人的健康,但是如果我們不要講固定污染源和移動污染源,我們扣除了固定污染源和移動污染源,根據你們自己的說法和統計,消費性的商品含有VOCs的排放量一年大概有18.7萬噸,但是很驚人的,這樣的排放量是占我國VOCs排放總量的41%,這是你們最新的數據。換句話說,就你們這一張圖來看,它已經成為我國VOCs排放量的最大來源之一,超過許多工業污染源的排放,也超過了移動污染源,你看這張表,它就是獨樹一格。消費性的商品都跟個人消費行為有關,包括髮膠、清潔產品、噴漆、黏著劑、芳香劑、建物的塗料等等,所以它是跟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緊密的聯合在一起,它對個人健康風險的影響也非常大,而且大多數都是在室內使用,因為每年使用這麼大量、上億個這樣的消費性商品,所以累計造成的不良影響非常的驚人。除了對個人健康的影響非常大,如果講到環境的話,我剛剛講了,它就是臭氧還有PM2.5重要的前驅物質,所以它也是我國空氣品質不良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可是你們管制了什麼?部長,你們管制了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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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我在去年年底的時候剛好去東京看了一個展,看到日本的東京都針對這個VOC有一個非常大的攤位,就是剛剛委員所提的生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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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啦!在看了這個展以後,對你的影響是什麼?對你們在政策上的回饋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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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我隨即就跟我們大氣司在討論,那目前來看的話,我們是針對塗料有揮發性的VOC進行管制,但是我們發現生活上還有很多,例如說我們噴髮膠等等的其實都有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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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啦!你這樣講,當然是講得很好聽,你們目前納管的就是建物還有工業維護塗料中的三類別和五種塗料,你們定出了VOCs成分的限值規定,包括室內牆壁、天花板用的塗料和室外牆壁用的塗料,就是你們分類裡面的C1、C2還有C3這種類別,但是這樣子有限的管制措施,你們預期可以達到多少排放量的管制目標,你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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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就是你這個資料上面寫的,它大概占了百分之十幾、二十幾左右,一般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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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沒有啦!沒有到那麼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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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我說的是塗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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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說消費性商品的總排放量是18.7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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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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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總排放量是18.7萬噸,可是你這樣預期的管制目標只有2,000噸,占建物塗料VOCs排放量的6%,然後離有效控制消費性商品VOCs排放量的目標相去甚遠。更令人擔心的是,我們知道這裡面占最多百分比的是一般和其它消費性商品,而不只是你這裡管制的工業和建物所使用塗料,更多的是跟人民息息相關的消費性商品,像液體清潔劑、髮用的化妝品、空氣清新劑,對這種商品管制的速度非常慢,而且沒有具體的管制標準,部長,這樣要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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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對於這個問題我有去跟我們同仁討論過,第一個,它的項目非常非常的多元,而且是整個體系要去做一個很大的改變,所以我們真的在蒐集資料,例如說日本是怎麼管制的,因為他們的生活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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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部長,這樣「無彩」你去日本看了,我先就建物塗料的管制來就教於你,因為你們已經宣布了,要優先從建物塗料開始去管啊!但是你的管理制度根本是市場導向,而不是基於健康、環境和科學的數據,人家問你:你是不是經濟部的小弟啊?你說你不是小弟,可是我們來看你到底是不是小弟,就從制度面來檢驗嘛!在你還沒上任的時候,你們在108年8月就公告了建物及工業維護塗料揮發性有機物的成分標準,你們第一階段就是要優先針對CNS-15080,CNS都有標準,不過它是一個參考,而不是一個強制性的嘛!在CNS-15080裡面這12個塗料種類,你現在只納管A、B、C,然後現在對D、E、F這種通通都沒有。你只納管了室內牆壁、室內天花板還有室外牆壁用塗料,其它的D、E、F、G這一些通通都沒有納管,然後造成大量的VOCs排放到大氣當中,那你們有委外做了研究報告,除了D類,D類就是室內、外的木器、金屬、塑膠用的修飾和保護塗料;還有F類,F類就是室內、外最小膜厚木材著色料;I類是單液型塗料;K類是多彩塗料;L類是裝飾效果塗料。anyway,這些都是建物12大類的塗料,是建物和工業使用的塗料,你們的管制是這樣子管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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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我們看一下,你們對於水溶性塗料含量是去做市場調查,歷年檢測數據的統計是去做後市場調查,就現有的市場去蒐集資料,從蒐集資料看得出來,你們要研擬一個限值的管制,最右欄是VOC含量限值的建議值,是你們未來想要採取的管制方法,你去市場蒐集,比如說D類,D類75%都是69單位了,那你就會建議定為70,市場上目前是69,大多數都是69,所以就定為70。像第二欄在市場上大部分都是514,所以就建議定為500。那你看一下,如果市場上大部分都是692,那你就趨近於CNS的標準變500,就是E類的溶劑型。然後你再看你所定的標準,像G類的溶劑型在市場75%都是668,你就定了450,跟CNS的標準一樣。我們的意思是什麼?意思就是說你其實是就市場、受市場牽制,然後頂多是定到CNS標準。那你看歐盟的標準,和這些歐盟的標準相比,你們其實遠遠落後於歐盟的標準,看得出來啦!其實都是被這個市場標準所牽制。那你們在研擬未來D類到L類的這些VOCs限值的時候,都是用市場的產品現況來決定你的限值要怎麼定,如果是這樣的規劃,其實你是在反映市場趨勢,而不是實際健康的風險,你是就市場的這個數據,而不是基於健康需求,也不是基於環境需求,並不是實際的風險上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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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到底是不是經濟部的小弟?採這樣的作法來讓產業決定標準,而不是透過健康的數據、科學的數據和環境的需求來決定標準,這難道不是讓公共健康妥協了嗎?這難道不會讓人家質疑你是不是經濟部小弟而打上問號嗎?所以對於D類到L類這些塗料產品中VOCs含量的標準,雖然你委外研究的報告是建議你這樣定,但是你會不會這樣定,這還是一個問號喔!搞不好你定的會比委外研究報告的建議值還要更寬鬆。第一個,你到底要不要定?你訂定的期程會是怎麼樣?什麼時候可以全面完成建物和工業塗料管制限值的公告?你們大概會照什麼樣的期程去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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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個是一個計畫,我還沒有看到最後的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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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遙遙無期啦!對你們建議要定的這個數值,我們已經很不滿意了,這個是配合產業需求去建議的,我們已經很不滿意喔!但是這還是遙遙無期,不一定會定,現在D類到L類是零,是沒有規定、零規定,所以現在問題是你到底要不要規定?你的期程會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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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我還沒有看到這個報告,那這個未來是一定會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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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說未來是還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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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偉鳴: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初步規劃是會先針對D、E、F的部分在今年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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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說D、E、F,那你們的標準會照建議的,還是更寬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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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偉鳴:跟委員報告,因為現在還在蒐集資料,我們還在討論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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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這個都已經幫你們蒐集好,市場上的產品都是這樣子了,你們是配合市場產品的數據去定限值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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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那個是委外計畫所做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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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知道啊!你們委外的研究人員去做後市場查驗,有去看了啊!那你除了D、E、F以外的G、H、I、J、K、L呢?所以你們是沒有看法嗎?部長,你今天在這裡的回答都沒有及格喔!沒有擔當、沒有魄力、沒有承諾,跟以前都不一樣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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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沒有、沒有,這個是委外的研究計畫,我還沒有看到這個數字,然後VOC的管制是我未來一定會做的,但是我們真的要報告委員,因為我只有兩、三個月的時間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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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這個只是建物和工業塗料,那我還要再問你一般性消費產品,完全沒有管制,連排放量都沒有掌握喔!關於消費性商品……我剛剛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數據,但是因為我再講表格的話會拖更多時間,算了,我先講一般消費性商品好了。液體清潔劑、髮用化妝品、空氣清新劑具有化學活性,這種VOCs都具有化學活性,在強烈日照和氮氧化物存在下會進行一連串的光化反應,而產生臭氧及過氧硝酸乙醯酯(PAN)等二次污染物,不但使得空氣品質惡化以外,還會刺激呼吸系統,導致各種不利健康的影響,而且還可能降低能見度,其實對個人的健康風險影響很大。含有這種揮發性化學物質的揮發有機物排放量資料為管制重要的工作基礎,唯有掌握這一些排放量,才有辦法討論如何進行管制,瞭解這些排放量的主要貢獻產品類別和品項很重要,還可以作為減量效益的估算基礎,可是沒有母法授權,現在也沒有強制申報和登錄,你們知道一年大概有多少排放量,你們調查的出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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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委員,這個是我們現在正在處理的,所以再給我一點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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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沒有啊!你們的委外資料也沒有,你現在有委外嗎?沒有啊!有委外的也沒有。有母法授權嗎?沒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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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偉鳴:報告委員,目前有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在進行相關的調查和蒐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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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什麼時候開始委託的?什麼時候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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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偉鳴:報告委員,去年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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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預計什麼時候結案?多少經費?你再提供給我,因為你現在也講不出來。我告訴你,不要隨便在這裡虛與委蛇立委,隨便說你有在做了,說一句話是很簡單的,但是如果我再問得詳細一點,你就答不出來了,其實有沒有做不知道,報告在哪裡也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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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這個VOCs的量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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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沒關係,我只問部長一句話,你同不同意建立含有VOCs化學製品排放量的申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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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我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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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那你自己就好好的進行規劃,你說去年去看了,看起來好像很有感,你好像要進行管制了,你也同意要建立申報制度,可是我就等著看你什麼時候做,因為國際都已經要加嚴管理,臺灣卻連開始都還沒有開始,現在連盤點、估算到底有多少,申報多少量都不知道,製造多少量、輸入多少量不知道,什麼都不知道。現在加州的一般消費性商品VOCs包括這些東西,現行標準對空氣清淨劑的VOCs含量限制為20到30%,而且在2023年就下降到10%,2031年預計要進一步降到5%;髮妝用的定型噴霧劑之前是55%,2023年就降到了50%,2031年要降到45%。美國EPA於1996年就開始管制,到2013年制定了很多標準,他們都很積極地在管制,管制的方式就是透過製造商、輸入商、經銷商要遵守特定的VOCs含量限值。在這種狀況裡面其實美國已經在用,而且他們很具體訂出一年要減少幾萬噸,所以在這種狀況下,你委外的研究裡面,其實我看到你們在髮妝用品以及空氣清新劑部分的VOCs成分全部都超標,全部都超過國外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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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臺灣沒有標準,你們在研擬這個標準的時候也沒有積極地對接到國際標準,你們還是以廠商現有的技術、能力、市場既有的產品為基準,去訂出遠低於國際標準的鬆散法規,像清潔劑的使用,環境部把它分成加壓式和一般式,而你們去做市場檢測的時候,紫色的部分是實際檢測最大值,然後在最大值上面你們就訂出你們預計可能想要的,委託的單位建議你們的,也就是正方形的紅色格子狀,你們擬訂的標準都遠比於加州、美國、香港的還要更寬鬆許多。看起來環境部沒有因應健康需求、環境需求或是國際標準,而是以業者技術做不到,現有的市場產品就是這種標準,略低於現有的市場產品,直接評估將標準訂在30wt%,更無視於國際更嚴格的規定,這個是清潔劑。下一個是空氣清新劑,同樣沒有以國際標準為依據,都還是就市場現有的產品現況訂出一個建議的標準,然後再去折衷,以實際檢測75%的數據將標準訂成80wt%,而不是參照國際趨勢去加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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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要說的是委外單位給你的建議,這樣的標準制定方式都不是基於健康和環境需求,就是單純地配合業者的能力,讓現有的產品都不必大幅修改就能通過檢驗,結果導致臺灣的VOCs管制遠遠落後國際,連基本的門檻都沒有辦法提升。我們剛剛講的清潔劑、空氣清新劑不是只有危害到戶外空氣品質,它都在室內,而且不太容易逸散,國人平均有80%到90%的時間都是在室內,而建築工業塗料是在戶外居多,但是建築塗料也有一大部分都是在室內,屋頂的、牆面的,所以國際的經驗告訴你這種消費性產品都在室內不容易逸散。第二個,這種管制必須是全面且系統性的管制才能有效,所以我們在這種狀況不管制、不納管,對個人健康影響很大,我最後再問部長,擴大管制、加強管制與國際標準對接,有沒有這樣的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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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這個是我去年去完了之後就跟同仁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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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去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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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去東京,剛好看到東京都在做這個事,我有特別交代,其實委員提供的資料是我們委外的計畫,是給我們的建議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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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從你們委外計畫來看就知道已經夠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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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沒有,那個是委外計畫做的,不是我們做的,所以我們會再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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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的意思是你訂的標準會比委外計畫訂得更嚴格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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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我們會來研議,好不好?委員給我們一點時間來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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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但我不是要問你嚴格的問題,我要問你的是期程,你不要告訴我說你未來會做,結果你下臺了還沒做,我們擔心的是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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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委員,我不會那麼快下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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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針對消費性產品VOCs的管制,你有沒有短、中、長期的計畫,五年內有沒有多少消費性產品類別要納入納管,你預期有沒有設定一個減量的目標和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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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委員,再給我們一點時間做內部討論,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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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我下一次問你顯然就應該要有答案了,我第一次拋出這個議題,你說你還沒有看過,我就讓你有點時間去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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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可以,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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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可以喔?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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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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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下一次一定要答復清楚,不然就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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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計有5案,請一併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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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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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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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環境部官方報告,最新於113年度顯示出我國有37座淨水場驗出致癌及增加猝死機率的PFAS物質,為此環境部雖於同年8月預告將透過罰鍰來管理,但考量於罰鍰上路期乃預告三年後的116年7月才開始,期間為免罰空窗期,徒增民眾暴露於高危害飲用水之風險。爰此,特提案要求環境部應研議加速管理,俟後並於二個月內向衛環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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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陳菁徽 盧縣一 陳昭姿 |
| 63 |
二、 |
| 64 |
案由: |
| 65 |
有鑑於我國某科技大學,最新受檢驗出飲用水供水中,乃含有劇毒且致癌苯物質並超標64倍,且被環境部裁處罰鍰。是以,為求公眾健康之完整維護,特決議應最速辦理裁處對象與所在位置周知作業,並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交應處與改善進度報告。 |
| 66 |
提案人:陳菁徽 盧縣一 陳昭姿 |
| 67 |
三、 |
| 68 |
案由: |
| 69 |
有鑑於當前環境部對於中央空氣汙染防制業務,多以細懸浮微粒PM2.5及臭氧03為關注之指標汙染物,是以考量當前空氣作為新興汙染物之介質,在即時監測並公開與防制上應再予加強,爰提案要求應限期於二個月內向衛環委員會提交改善書面報告。 |
| 70 |
提案人:陳菁徽 盧縣一 陳昭姿 |
| 71 |
四、 |
| 72 |
案由: |
| 73 |
有鑑於飲用水條例之施行,事涉國人飲用水水源水質,與公眾飲用水品質,其成效影響國民健康甚深。然而,考量該法自91年以來未有修訂,當中諸多處罰之內容乃沿用86年所修訂之規範,實凸顯環境部法制作業之怠慢,並應積極改善。爰此,特要求應限期於一個月內啟動修法研議作業,俟後並於二個月後向衛環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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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陳菁徽 盧縣一 陳昭姿 |
| 75 |
五、 |
| 76 |
案由: |
| 77 |
有鑑於環境部對我國飲用水的簡易自來水(包含社區自設公共給水設備在內),整整於113年期間的抽驗結果,照官方統計數據顯示竟只有204件,當中更有9個縣市檢驗數掛零,連抽檢都沒抽檢,且還包含六都臺南市,實凸顯環境部儼然躺平把關之不當。爰此,特提案要求限期於一個月內完成加強查驗機制之啟動,並向衛環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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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陳菁徽 盧縣一 陳昭姿 |
| 79 |
主席:我們現在處理臨時提案,應該這5案都有跟提案委員溝通過嘛。 |
| 80 |
彭部長啓明:我們是不是每一個案子說明一下?第1案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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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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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照委員的意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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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 |
| 84 |
彭部長啓明:第2案也沒有問題,遵照委員的意見辦理。 |
| 85 |
主席:好。 |
| 86 |
彭部長啓明:第3案也沒有問題,遵照委員的意見辦理。 |
| 87 |
主席:好。 |
| 88 |
彭部長啓明:第4案也沒有問題,遵照委員的意見辦理。 |
| 89 |
主席:好。 |
| 90 |
彭部長啓明:第5案有一點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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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嶽斌:我們第5案說明一下。跟委員報告,我們每年都會依照飲用水管理條例跟飲用水……我們會訂定一個飲用水的重點稽查取締計畫。以113年為例,我們自來水就查驗了1.2萬件,另外飲用水設備也查驗了7,000件。至於簡易自來水,我們查驗了204件,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有公告列管所謂的簡易自來水,它是要達到一定的規模,包含100戶、500人以上要設有廢水處理設施的設備,所以基本上這樣子的簡易自來水目前列管43處,我們查了204件,基本上幾乎1年就查驗了5次,平均一個簡易自來水設施就查驗了5次,所以不是沒有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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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建議文字做這樣子的一個修正?是不是在第三行「照官方統計數據顯示」加一些字,加什麼字呢?就是「達公告列管簡易自來水抽驗竟只有204件」,「當中更有9個縣市」後面我們建議再加幾個文字,就是「因無達公告列管簡易自來水設施檢驗數掛零」,掛零之後從逗號開始到第五行句號的文字我們建議刪除,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基本上我們是訂有相關的重點稽查取締計畫,而且又督導縣市環保局辦理稽查,所以我們是不是把這些文字刪掉,改成「爰此,特提案要求限期一個月內提供及加強」?也把「完成」兩個字刪除,我們會再來檢討簡易自來水的管理,進一步再來做相關的協調,跟簡易自來水的主管機關,包括水利署,因為水利署那邊也有一個無自來水,就是使用簡易自來水相關的改善計畫,我們會跟它一起來做協調,我們建議是不是做以上文字的修正?再來,我們建議是不是也把「之啟動」三個字刪除?就是「特提案要求限期一個月內提供及加強查驗機制,並向衛環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我們一個月內找水利署再來針對簡易自來水的管理做一些相關的檢討,以上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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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菁徽:好,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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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可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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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菁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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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提案委員也同意,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沒有,我們第5案就照這樣修正通過,1到4案應該大家也都沒有意見,我們就照提案委員的提案通過。好,臨時提案全部處理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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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繼續進行詢答,請麥玉珍委員詢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