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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賓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黃委員建賓:(11時15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劉部長。 |
| 1 | 主席:部長有請。 |
| 2 | 劉部長世芳:黃委員好。 |
| 3 | 黃委員建賓:部長早安。部長,應該很多人會拿你以前擔任立法委員期間,面對勞基法惡修時的作為來做這一次還給勞工7天假的修法評斷,本席認為觀察一個政治人物需要長時間,本席發現您在擔任內政部長期間,內政部從2025年開始要率先落實提升內政部所屬機關勞務承攬進駐員工的薪資標準,包括約僱、約聘、約用人員及勞務承攬進駐員工,像是國家公園以及所屬轄區的清潔人員、維護人員等等,他的月薪要提高最低工資的1.1倍,也就是3.1萬元起,對吧?部長,這個是你響應的政府作為加薪引擎的政策,這可以代表部長你是相當重視勞工的權益,所以請部長您回想一下,您當初針對這個加薪的行為,你說過什麼樣的話? |
| 4 | 劉部長世芳:我有點忘記,但是知道這件事情。 |
| 5 | 黃委員建賓:我提醒你,部長,你當時說的是保障基層員工的權益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
| 6 | 劉部長世芳:當然。 |
| 7 | 黃委員建賓:薪資的提升是一項基本的尊重,這個精神非常重要,我們可以把勞基法修惡的那一塊翻頁,既然內政部很重視我們勞工的權益,我們來談談為什麼要放這7天假,我想這個絕對不是勞動部或經濟部的事情,內政部也可以有自己的態度。 |
| 8 | 我們從去年2024年12月開始,勞動部揭露國際工時比較中,臺灣2023年的人均工時達到了2,020個小時,是全球第5高、亞洲第2高,我們亞洲僅次於新加坡,我們從法定的工時來看,臺灣跟日、韓一樣都是單週40個小時,新加坡是單週44個小時,看起來臺灣的法定工時沒有比別人差,但差別出在哪裡?就是在有薪假的規定上面,請問部長,我們國家的國定假日是幾天?另外,我們最喜歡比較的日本跟韓國,他們國定假日又是幾天? |
| 9 | 劉部長世芳:是問我們的國定假日的放假日是幾天? |
| 10 | 黃委員建賓:對,是幾天? |
| 11 | 劉部長世芳:11天。 |
| 12 | 黃委員建賓:提醒部長,臺灣是12天。 |
| 13 | 劉部長世芳:如果是勞工的話是12天,抱歉。 |
| 14 | 黃委員建賓:我先提醒,臺灣是12天,韓國、日本是16跟15天。 |
| 15 | 劉部長世芳:好,抱歉。 |
| 16 | 黃委員建賓:我想,這個就是在起點的相當不同,因為除了跨國間的國定假日不同以外,還有特休的差異,像在年資滿15年之前,臺灣的特休假基本都少於日韓,年資只有滿3年、未滿4年,大概是贏日本2天。因為有些人會認為說,只要年資夠高,臺灣的特休就高達30天,明顯勝於日韓對不對?但關鍵因素是什麼?我想我們的勞工可不可以在一個工作從一而終,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部長,你擔任過立委,你的幕僚也就是國會的助理,請問他們換了新老闆之後,他特休的年假可以累積嗎?另外,臺灣又是中小企業為主,你知道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是多長嗎?部長,你知道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嗎?第一個國會助理的部分。 |
| 17 | 劉部長世芳:我是不是可以請勞動部來回應一下?因為有關於勞工放假的部分,我們都按照規矩。不過,黃委員所提到說,內政部在去年年底的時候,為了提高我們有一些基層的工作人員的費用,很抱歉,我已經跟他們道歉過了,因為我們的114年的預算是把它編在業務費裡面,已經被刪跟凍掉了。 |
| 18 | 黃委員建賓:部長,我們今天就我們的休假來討論。部長,讓本席跟你回答,國會助理的特休假累積並沒有這個規定,就是說,要看立委本人要不要讓他休了,同樣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來統計,臺灣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是13年,怎麼做滿15年?所以這不可能,所以我們將法定工時、國定假日、特別休假轉換成年總工時的時候,並依照我們年資來計算的話,韓國入職的第1年的總工時是1,840個小時,為什麼它會低於平均?因為第1年就給15天的特休假,爾後是逐步下降;日本入職第1年平均是1,872個小時,因為第1年的年休假只有10天,但是隨即快速下降,所以在年資滿7年之後,他的年總工時就低於1,800個小時。因為國定假日少,然後我們初入職的特休又低於日韓,所以臺灣勞工入職前2年的年總工時是在1,900小時以上,年資3到9年之間甚至停滯在1,860個小時以上,要等到年資滿9年之後才會逐步下降。所以臺灣的制度工時在入職前10年,每年平均是比日本多出52個小時、比韓國多出51.2個小時,這五十多個小時代表是什麼概念?就是如果我們把七天假加進來,臺灣的低年資工者的制度工時才能夠真正地跟日韓並駕齊驅。部長之前也提過,保障基層員工的權益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所以我想要請教部長,您是否支持讓勞工朋友們多這七天假,以改善臺灣勞工過勞跟剝削的情況? |
| 19 | 劉部長世芳: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有關於我支持的勞動條件的部分,在這次114年預算的業務費已經被刪凍掉了,我已經跟你們道歉過…… |
| 20 | 黃委員建賓:部長,我現在請問你是否支持就好。 |
| 21 | 劉部長世芳:所謂七天假的部分,其實就是要回歸現在的五一勞動節的勞動人口已經有放假。 |
| 22 | 黃委員建賓:部長,我是說你也很照顧勞工,你都有把薪水調高,請問你是否支持勞工朋友能夠有多的假來休息?你回答是否支持這樣子就好。 |
| 23 | 另外,因為時間的關係,主席,我再用一點點的時間,我想要請教人事總處,人事總處今天剛好有到立法院。 |
| 24 | 主席:有請人事總處。 |
| 25 | 李處長花書:委員好。 |
| 26 | 黃委員建賓:李處長你好。處長,抱歉,每次人事總處來到立法院,本席就會把握機會來跟你們反映有關東台加給的問題,因為這真的是很多東部公教人員共同的心聲,本席絕對會一直爭取,把握每次的機會,希望中央能夠把基層的聲音聽進去。在年金改革之後,年輕人報考公職的意願越來越低,花東地區的公教機構跟學校承受越來越大的壓力,在資源匱乏加上交通不便的情況之下,偏鄉公務人員跟教職人員的工作都負擔沉重,造成人員流動頻率越來越高,行政效率變低,學生受教品質也受到影響。現在針對公教人員東台加給的部分,每個月是多少錢?630塊,對吧? |
| 27 | 李處長花書:跟委員抱歉,因為那個是另外一個處──給與福利處…… |
| 28 | 黃委員建賓:沒關係,本席要反映給你聽,我們東台加給一個月只有630塊,這個630塊連臺北到臺東的自強號都買不起,這個誘因政策不足,造成公務人員的流動性高,偏鄉的教師也不願意留下來。本席擔任過鄉長,我非常了解公務人員的高流動率會讓地方,特別是偏鄉,淪為基層公務人員的訓練班,等到他訓練完了、年資滿了,他可能就回西部、回北部了。所以我們呼籲中央必須要討論現行的制度,我們怎麼樣提高花東地區以及偏鄉離島的加給,減少因為地區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增加公務人員留下來的誘因,以有效提升我們地方資源的量能?我要請處長將相關的訊息帶回去人總討論,來改善這個情況。很抱歉,今天的情況,其實我們討論的事情是額外的,但是本席很少有機會可以遇到人總,所以這要請人總來幫幫忙,可以嗎? |
| 29 | 李處長花書:是。 |
| 30 | 黃委員建賓:謝謝處長,這個再麻煩處長。 |
| 31 | 李處長花書:我們會帶回去研究。 |
| 32 | 黃委員建賓:謝謝處長、謝謝部長、謝謝次長。 |
| 33 | 主席:謝謝黃建賓委員。 |
| 34 | 下一位請許宇甄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472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15-3 |
| speakers | ["牛煦庭","洪孟楷","張智倫","陳玉珍","賴士葆","高金素梅","翁曉玲","林倩綺","麥玉珍","蘇巧慧","張宏陸","李柏毅","王美惠","黃捷","黃建賓","許宇甄","吳琪銘","丁學忠","徐欣瑩","黃國昌","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李彥秀","李坤城","葉元之","陳瑩"] |
| page_start | 317 |
| meetingDate | ["2025-03-17"] |
| gazette_id | 11427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2701_00008"]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 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國假暨文化節日實施條 例草案」案;四、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7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 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牛煦庭等22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 玉珍等16 人擬具「中華民國國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法草案」案;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 節日實施法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王鴻薇等19 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楊瓊瓔等31人 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0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 條例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四、審 查委員葉元之等21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林倩綺等20人擬具 「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30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 施條例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八、 審查委員羅廷瑋等23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 具「國定假日法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張智倫等18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 【僅詢答及宣讀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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