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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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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捷:(9時58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次長。
1 主席:董次長有請。
2 董次長建宏:委員好。
3 黃委員捷:次長好。首先請教一下,因為昨天其實有一個大新聞,就是內政部底下的移民署依法懲處了一個在抖音上面的中配,因為他宣稱鼓吹武統臺灣、血洗臺灣。這樣的言論已經是涉及暴力、戰爭、犯罪,我認為已經是非常嚴重的恐嚇。這種形式卻以言論自由來包裝,當成他的保護傘,我認為非常不妥當,所以內政部依法懲處,我非常肯定!我今天也收到非常多的民眾來訊,希望我們表達對內政部的肯定,我在此轉達我們選民的心聲:內政部做得好!當然昨天這樣子的懲處之後,也陸續有一些人士,包括像王鴻薇說應該要保護中配的言論自由,甚至趙少康也在節目上說可以主張臺獨,為什麼不能主張武統臺灣?說民進黨政府不能惡劣到這種程度。當然我要在這邊再次的請內政部來澄清,請問武統臺灣有包括在言論自由的範圍裡嗎?
4 董次長建宏:跟委員報告,本部依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以及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案件經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不許可再申請期間處理原則第二點第五款規定,我們是依法辦理。
5 黃委員捷:好,謝謝次長。當然,我相信你們都依法有據、依法懲處,然後取消他依親居留證,這個都沒有問題。但我還是要再次強調,言論自由不是漫無邊際,言論自由是有底線的,武統臺灣已經是鼓吹戰爭、鼓吹犯罪。所以我認為你們接下來也應該要繼續有底氣,人民會做你們的底氣,也希望繼續用這樣的態度來處理,如果還有相關的言論,你們也可以考慮主動出擊,我認為國家的安全是不容挑戰的,國家的主權更是不容侵犯的,所以希望接下來內政部也繼續用這樣的態度、這樣的原則來處理,好嗎?
6 董次長建宏:報告委員,內政部就是依法辦理、依法行政。
7 黃委員捷:好,謝謝次長的說明。回到今天的主題,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處理進度,其實我也接到非常多的陳情,因為最近確實電動車的車主也越來越多了,但是他們住的大樓可能是2019年以前的,也就是他要在舊大樓裡面裝設充電樁確實常常會遇到阻礙。我看了一下現在電動車在臺灣的持有比例,從2020年的登記數1萬,5年內已經到了9.6萬輛,甚至去年一整年就售出了3.8萬輛,而現在市占率已經是8.3%,其實非常多,所以大家也越來越需要充電樁的相關設置規範。但是我擔心現在的法規並沒有跟上設置的趨勢,包括內政部其實在2021年就有提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應該要趕快修正,可是經過了3年到現在,我不知道你們進度到底在哪裡?
8 董次長建宏:跟委員報告,剛才我們已經有提過,相關的法令修正其實我們一直持續在進行,也針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的規範,包括同意的範疇等我們都進行修正。但是如同剛才我們跟各位委員報告的,怎麼樣確保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本部最重要的職責,同時我們也要確保消防同仁在進行相關救火的行動過程裡面,他們的安全是無虞的。所以我們希望在這樣狀況的考慮之下,透過更多的實驗跟法令的檢討,我們制定了一些相關的規範,目前這些相關的規範,包括交通部、包括本部的消防署,還有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都一些相關的規範,我們希望透過這些相關規範去確認大家在興建這些充電樁的時候能夠達到一定的安全標準,而且會達到消防署以及國土署建管的一些要求,這樣子才能夠確保大家的安全。
9 黃委員捷:好,次長,這就是我想要跟你督促、也跟你討論的。現在看起來是把相關規範的制定權責落在各地方政府,但我希望的是內政部應該要統一進行相關的修法。
10 董次長建宏:有,我們是有統一的相關規範,我請建管組長說明。
11 陳組長威成:報告委員,有關於規範的部分,在之前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裡面有相關著墨;另外,在建築技術規則的部分,有關於防火區劃,我們也會在近期儘快做檢討,這是有關於建築部分的規定。此外,消防署也已經訂定建築物附屬停車空間電動車輛充電使用安全指引,這就是中央的規定,所以消防署這個規定出來以後,地方的各個社區或地方政府都會遵照這個指引來做處理。
12 黃委員捷:好,謝謝說明。沒錯,雖然我看到去年消防署有頒布這個安全指引,但是第六點裡面有提到,管委會要自行訂定充電設備設置及管理辦法,然後把它納到公寓大廈的規約,我看到你們的安全指引裡面是這樣子寫。但是我接到很多住戶的反映,是可不可以再有具體的一些範本?例如你們在針對公寓大廈規約的範本還有住宅租賃契約的範本一樣,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制定一份充電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的範本讓他們直接用?反正公版的絕對不會有錯,大家也比較安心,而不是他們應該要訂定,但是怎麼訂定卻要他們自己去想辦法,這個是我希望內政部可以來提供的範本。
13 當然我還是要講一下,其實電動車的疑慮大家也都知道,最常聽到住戶反映的第一個是消防安全的問題,包括其特殊的燃燒模式,可能會有一些噴濺,甚至是一些金屬的碎片,或者是其需要特殊的安全需求。另外就是經費的問題,其實我有接到過一些陳情,住戶願意包括拉管線、那些電表由他們全額負擔,全部估算起來可能超過100萬,他都願意。可是礙於大家在區權會的時候沒有辦法答應,所以他也是覺得蠻困擾的,也希望內政部是不是有相關的指引?既然這個是政府的政策,希望大家把電動車的趨勢提高,雖然比例提高,但是地方上卻沒有辦法處理這樣的阻礙,所以我希望內政部可以來訂定這個範本。
14 剛剛那一位是?
15 董次長建宏:我們的組長。
16 黃委員捷:組長也有提到防火區劃,因為剛剛講到特殊燃燒的問題,所以我希望接下來是不是針對相關的停車場都要有獨立區劃的設計呢?因為去年韓國仁川有發生過,就在地下室,因電動車燃燒甚至造成140輛車受損、23人受傷。當時他們政府就有討論到防火區劃,針對電動車應該要有一些獨立的設置。
17 董次長建宏:是,跟委員報告,第一個,有關範本的部分,我們正在積極擬定當中,也會儘速公布。
18 黃委員捷:OK,太好了。
19 董次長建宏:另外,有關防火區劃,我剛剛已經報告了,其實消防署跟建研所正在積極討論,像防火區劃的範圍以及其必須鄰近相關水源的地區等等……
20 黃委員捷:沒錯。
21 董次長建宏:還有周邊不應該有可燃物,這些東西我們都在草擬當中,我們也希望儘快在這時間裡面提出來做討論,然後跟社會大眾進行對話。
22 黃委員捷:好,也希望這個會期可以把範本及防火區劃的設計、安全指引都可以提供讓民眾來使用,好嗎?
23 董次長建宏:好,我們儘量。
24 黃委員捷:好,謝謝次長。
25 董次長建宏:謝謝。
26 主席:下一位請麥玉珍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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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2
speakers ["牛煦庭","蘇巧慧","張智倫","張宏陸","王美惠","黃捷","麥玉珍","許宇甄","李柏毅","徐欣瑩","郭昱晴","吳琪銘","洪孟楷","林楚茵","黃建賓","鍾佳濱","楊瓊瓔","黃健豪","李坤城","王鴻薇","邱志偉","張啓楷","蔡易餘","葉元之","高金素梅","丁學忠","翁曉玲","王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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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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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經濟部、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公 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之相關法令、國家標準、建築設計、管理維護、火災預防措施及相 關保險類別與要保人之認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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