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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11時25分)謝謝韓院長的主持,首先要請院長時間先不要計算,我有一個權宜問題。我覺得剛剛王鴻薇委員在質詢前所提的問題非常好,我們在院會期間應該尊重質詢者、個別立委,剛剛院長所裁示的,我個人也接受,當當事人不願意被拍攝的時候,基本是應該尊重當事人。但是本席也在這邊慎重地提醒一下院長,就如同你今天所提的,現場已經有直播了,就不應該再直播,而且我們在其他的院會時間事實上也都有直播,但是部分委員的行為也都是如此,他不但是裝密錄器,甚至直播對著人,老實說,還在院會進行當中造謠,我本身就是一個受害者,在院會當中或在委員會當中免不了會有一些肢體衝突,但是擁有直播器的人多了一個造謠武器,一再造謠說郭國文打人、郭國文打人,誰最會講這個話?一個是葉元之、一個是黃國昌,他們都拿直播當作造謠的武器。院長,如果要處理的話,我覺得你應該要有一致性的處理,如果要尊重當事人的話,不管有沒有直播都應該要尊重當事人,院長,你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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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郭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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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能不能形成一個一致性的標準?本席尊重你的裁示,但是應該不分對象、不分黨派、不分藍綠,是不是?院長,你是不是給本席一個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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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郭委員,我們會把這個議題納入黨團協商,我會列入在朝野協商,之後把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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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好,謝謝院長的正面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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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請郭國文進入正式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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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有請卓院長,還有包括財政部、主計處兩位首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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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請卓院長、主計總處、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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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郭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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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院長好。院長,你的報告當中的第5點,我看得特別詳細,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有提到地方經濟平衡發展的重要性,其實除了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之外,憲法第一百零七條也有類似同樣的意思表示,再加上大法官第234號解釋內容中都特別強調地方經濟平衡發展的重要性,也就是中央統籌分配款正當性的來源,所以如果違反了這個平衡原則,基本上就有違憲之虞,也因此你有應該提出釋憲的必要性,這就是院長作為一個憲政機關負責人必須履行的義務,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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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財政收支劃分法是依照憲法的規定、精神而來的,所以基本上我認為它是一個財政憲法,如果違背了當中很重要的地方自治的精神,中央、地方如何分配財源、稅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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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才不得不提出釋憲案,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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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如果違背了這個事情等於就是違背了財政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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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為了國家發展,為了地方的平衡發展,對不對?而且剛剛有幾位委員可能誤解了,財劃法當然可以修,不是不能修,財劃法確實從1999年到現在事隔25年之久,大家都清楚。但是我們要問,財劃法每次修改的過程當中歷史都非常久遠,在1999年之前的那一次修法是什麼時候?是1981年,相隔18年之久;在1981年之前是什麼時候?是1965年,相隔17年之久,所以拉長來說,財劃法要修都要經過一、二十年所有中央和地方磨合的結果。我們希望透過財劃法不只是解決縣市之間的平衡問題,更重要的是要建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夥伴關係,所以這更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因為在在野黨的版本當中只有處理財權,不處理事權。在幾次的討論當中說有開過公聽會,沒有錯,是開過公聽會,兩次夠不夠?絕對不夠!當初我就強烈建議要從事權的角度來召開公聽會,也就是要不要修地方制度法、要不要修地方稅法通則、要不要修公債法,連帶的事權一同討論的話,怎麼可能一年就可以完成呢?而這一年當中,我有看到財政部在努力做溝通,但是還沒有完成。所以財政收支劃分法不是不修,而是不能急著修,也不應該亂修,亂修的版本就變成什麼?變成今天這樣的版本,史上最粗暴的,我算過統籌分配款拿到地方要3,753億,一般補助款匡列在那邊又不得流用,這樣的情況至少要少於2,501億;簡單地講,也就是如果這部法案執行的話,你要給地方的至少要有一個地板價,不能少於喔!是6,254億,就匡列在那邊,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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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它的特色是重北輕南、重工商輕農業,在通過之後,最有錢的是什麼地方?居然是臺北市蔣萬安通過的金孫條款,他的錢已經花到花不完了,這兩年都有歲計賸餘,沒有舉債喔!結果你又平白無故給他460億,又多了20%,是不是違反了憲法條文當中地方經濟的平衡發展?對不對?這是第二點,講得很清楚。第三,重藍輕綠,綁樁費用增加,所有的內容當中就很奇怪,綠營執政的都墊底,藍營執政的都是在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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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院長,現在談到縣市之前,我必須跟你說,你是行政院有史以來最苦命的行政院長,為什麼?你遇到兩種雙重劫財事件,一劫是昨天總預算的劫財,二劫是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劫財,因為你想要做一個行政院長、做一個全國最高行政執行長的角色,你要統籌所有事務執行的方向跟具體落實,沒有錢怎麼辦事?不是你苦命而已,我跟你講,地方也苦命,我剛剛講的重南輕北的結果,在六都當中的臺北市,照他們的說法,增加的金額高達59.8%,可是最低的是哪裡?高雄跟臺南,臺南的金額最少,是163億,但是整個計畫型補助再拿掉的話,臺南不增反減,還少了76億,六都當中高雄跟臺南是綠色執政,所以最墊底;你看非六都,在非六都的部分,嘉義、澎湖、屏東的增加值都低於平均值,平均值當中的最後一名是誰?又是屏東,非首都、六都縣市當中的最後一名。院長,這樣的情況底下,你真的覺得多了這些錢的金孫條款……桃園增幅幅度最高喔!高達68.9,金額最多的是臺北市,461億,你真的覺得它會好好地落實嗎?為什麼?為什麼我會質疑?為什麼?因為錢增加了,在人沒有增加的情況底下,你怎麼善用這些資源?結果這些錢都在幹什麼?就辦活動嘛,不然就變成地方福利,就變成變相的綁樁嘛,這樣不是讓整個財政紀律更加地破壞嗎?需要錢的地方拿不到錢,而且會面臨刪減總預算,我說臺南就是這樣子啊!南科被凍結預算,史前博物館南科分館(考古館南科分館),還有包括我們的文學館都紛紛被凍結30%,還有包括文化部典藏中心被刪除1億,連1塊錢都沒有剩,這些加總起來,臺南也是雙重受害者,總預算被砍得最嚴重,分配又最少。院長,這樣的情況底下,你當然應該要提出釋憲案啊!你不覺得這個版本當中充滿了很多問題嗎?院長,你要不要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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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提出覆議案是行政院的義務跟責任,因為行政院是唯一有資格、有權力來提出覆議案的,至於覆議案沒有通過之後,我們應該還會繼續去研商其他合法、合憲的憲政救濟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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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對!是憲政救濟沒有錯啦!要想方法怎麼面對,畢竟我們是執政黨,該解決的、該面對的我們都要想盡辦法,你剛剛說你有最壞的打算,老實講,我真的不知道你最壞的打算是什麼?我覺得現階段有出現一個問題,主計長也在這邊,財政部長也在這邊,我就要請教主計長,現在今年度的預算屬於未確定狀態,對不對?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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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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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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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因為要釋憲,那你今年執行的版本是哪個版本?是行政院的總預算嗎?還是委員會刪除過的總預算?你當然不可能執行院會通過的總預算嘛!那你要執行哪個版本?再加上現在的財劃法,如果依照其條文,它沒有日出條款就會立即生效了,現在呈現一個凍結的狀態。那我請問你,今年的總預算就法形成凍結的狀態,還有總預算案形成凍結的狀態,你要執行哪個版本?我請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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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如果沒有公布的話,是要照去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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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按照去年預算案的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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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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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還有所有項目的預算額來執行,所以也不是按照今年行政院的草案,而是按照去年,這法說得通嗎?可以嗎?法律上沒有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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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不是,它規定就是這樣,如果沒有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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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規定就是這樣?按照去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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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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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地方爭取預算就要按照去年預算案的版本來跟你爭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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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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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依照目前的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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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如果這個部分沒有公布、沒有確認的話,將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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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未確認的狀況就按照前一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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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跟委員報告,新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如果沒有辦法完成其所有的程序,那我們是要依照去年的比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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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好,那我們就按照去年的比例來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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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但今年2,806億的新增項目是一塊錢都不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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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新增項目就是按照原來非新增項目的部分來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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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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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好。接下來,請問財政部長,剛剛有幾個委員提到到底我們會不會有屬於自己的財劃法,我覺得你溝通了很多次,我印象中沒有錯的話,好像是說覆議案假設通過的話,我們會提出版本,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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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其實修正財劃法的部分財政部一直在努力,而且3月6號開會的時候,我們已經提出相當具體的分配指標跟權重配置,其實這個部分一直在讓共識有更多,我們希望有最大的共識,在修法推動上可以更為順利,這個部分一直往前在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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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有共識當然是最好,但是形成共識需要時間,我必須說,形成共識的過程不是單一部會的事情,趁著院長在這邊來講,應該連同你剛剛一直強調的事權部分要處理,而事權部分要處理也不是只有處理地方制度法而已,還有組織編制當中部會之間的權責劃分問題,這都會牽扯到事權,還有包括中央跟地方的權責劃分問題,這全部都是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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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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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我覺得我們如果誠意夠的話,趁著現階段都未確定狀態的情況底下,不論是財權的溝通、事權的溝通,都應該一併進行,院長,我這樣問可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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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部長跟主計長都一直有跟立法院裡委員會的召委、委員做溝通,但是很多時間在溝通上沒有那麼的被接受,時間上也很難敲定,這是他們目前遇到的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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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院長,至少我們站在行政部門的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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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都有、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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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我們要展現出我們的誠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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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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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真的有在為這個問題做積極的籌辦嘛!我覺得要從財權的部分跟事權的部分一併去進行,這真的很重要。為什麼?你已經講說覆議案如果成功之後,你要提出你的財劃法的相關版本,那時候就牽扯到財權跟事權,可能不只是單純財政收支劃分法,還有包含地方制度法及其他法案要一併進行,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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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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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如果你是擺出這個態度的話,你就應該要有實質的作為來搭配。另外,在這個僵局沒有解的情況底下,如果覆議案通過,你就可能提出版本,那另外一個問題,覆議案如果沒有通過呢?你要不要提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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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還是會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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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還是會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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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把它導正回來,合理的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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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努力導正回來就需要版本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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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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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我的意思是,有沒有可能一個暫時性的處理方式,因為當初一個日出條款當中並沒有明定時間嘛!我們來做朝野之間的對話,先修行一個條文,也就是把日出條款延後到一年、兩年或什麼時候,讓行政院有一個版本,在充裕的討論空間當中來進行朝野之間的對話,有沒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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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如果有這樣的空間,會讓我們未來在整個新的修法版本當中有充裕的時間跟地方、也跟大院能夠做更詳盡的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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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對,但是我的意思是,站在一個行政部門的角度、站在一個執政黨的角度,我們要先拋出這個橄欖枝的情況底下,我們有相對的備案嘛!要把所有的時間做一個確定,我的意思是說,你至少拉出一個確定的時間點,修一些單條的條文,讓時間點定在那邊,大家有一個互信可言嘛,在那個時間點之間,我們來解決事權、財權的分配問題,來找出一個新的可能性,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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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可以往這樣去做努力,而且這個努力的方向應該是最正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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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對,如果是這樣的話,院長,我真的覺得這個牽扯到事權的修法,我們可以進行,如果立法院沒有積極回應的話,我建議事權的部分我們可以進行,財權的部分我們也可以進行,否則你如果在執行的過程當中想要動用一些經費的話,難道你還要去依財劃法第三十三條,要求上級政府對財力優渥的下級政府來取得協助金嗎?有需要用這種方式嗎?主計長,有沒有可能搞到這種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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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計長淑姿:這種狀況是有它的困難在,因為地方政府如果不協助的話,你也沒有辦法強制它來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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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如果不協助的話,其他款項都在你的手中,你怎麼會沒有棒子?當然有方法啊,怎麼會沒有方法?另外,我就要問院長了,你之前要求地方政府的時候不是說,要凍結,地方政府都跳起來了嗎?凍結地方的撥補、補助金的部分還會不會再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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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我們凍結是不影響弱勢的照顧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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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當然不影響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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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至於其他的部分,現在如果考量到未來我們的財政真的發生困難,我們是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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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所以凍結也是要考慮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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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當然要先凍結,之後再來考慮怎麼來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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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你現在在朝野之間不面對的話,就會變成面對……因為在野者也不敢跟你提出倒閣權,倒閣是一個被動的解散國會權,所以才會形成一個體制、一個缺口,才會弄出一個變相的主動解散國會權,形成一個大罷免的情況,就是這樣子。臺灣現在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但是大罷免變成一個變相的主動解散國會權,想要解決國會現在的亂象。所以面對的問題如果我們沒有在體制內解決,我們就要面對另外一種方式,在沒有倒閣的情況底下的一種變相的主動解散國會權。院長,你被迫一定要面臨這種戰場,你要有心理準備,你必須要面對這個問題,這是體制上的一個缺漏,也變成要去解決這個體制上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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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在憲法運作上的任何方式,行政院都是在維護人民有這樣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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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國文:好,辛苦了,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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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郭國文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的備詢,也謝謝各部會首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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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下來請登記第9位楊瓊瓔委員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