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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第11屆第3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

Index Text
0 吳委員思瑤:(10時32分)主席、各位同仁。誰在說謊社會都在看,誰是惡霸、誰在「惡罷」,人民也看得一清二楚。這屆的立法院福國利民的法案太少,禍國殃民的惡法卻比比皆是,新年新會期,立法院還要持續做惡下去嗎?覆議案就是法案的停看聽,是重行審視的珍貴機會,選罷法的覆議案就是一個民主的重考,立法院要得高分還是要交白卷呢?
1 選罷法將罷免連署加嚴的惡修,修法的程序毫不正義,實質的內容更是違憲害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依據憲法擁有罷免不適任公職的權利,閹割民權、惡修法律就是真正的惡僕欺主。惡奴欺主的國民黨勢必會遭受民意的反撲而自食惡果,害怕罷免的國民黨立委們,投票支持覆議案就是你們最後一次挽回民心的機會,這一次如果再不把握,一旦被罷免了,你們終將沒有下一次的機會。
2 選罷法修惡程序毫不正義,選罷法今天要進行覆議案的連署加嚴版,是院會逕付二讀的版本,所以委員會沒有討論。正因為逕付二讀須要在朝野協商好好對話,但是不論是國民黨召集的黨團協商,乃至於韓國瑜院長召集的朝野協商,都只是過水的政治秀,我要告訴黃國昌總召,賴清德總統召集的院際協商不是過水的政治秀,韓國瑜院長召集的朝野協商才是。12月20日的表決,民進黨委員反對的意見再次被沒收,而立法院再一次動用了舉手表決,議事錄上成了空白。立委惡修不須要對民意負責,更變本加厲的是立法院居然可以因為內政委員會徐欣瑩召委的一紙公文,就把選罷法成為人質肉票扣在立法院,一扣一押就是35天,而在過年前最後1個上班日下班前1個小時內,緊急壓線送到行政院,咨請總統公告。審法案搞偷襲,送法案也搞偷襲,這是人民期待的立法院嗎?
3 實質層面在行政院提請的覆議案已經清楚說明,罷免連署加附身分證設下了史上最難也最嚴的連署門檻,閹割民權,其理甚明,更不要說個資法第五條規定的最小必要性原則,在惡修之後,對人民的隱私權構成巨大的傷害,人民將對罷免望之卻步。我舉個例子,新法不可行、不好用,就看看你們國民黨青年團發起的罷免綠委行動,也趕著送件,急著要適用舊法,這就說明了你們自己修的法不好用、不合用,連自己的青年軍都不想用。另外,大法官499號釋字也已經清楚打臉過,涉己事項,民意代表不能用修法的方式來自肥圖利,國代的延任案已經被打臉了,現在的選罷法修惡就形同是立委的自我圖利,恐怕又會再被憲法法庭打臉一次!
4 人民有權選出公職人員,就有權利來罷免在座的你我。我吳思瑤也被國民黨發動的罷免來鎖定,但是我選擇的方式如同民進黨13位已經被鎖定惡罷的立委一樣,我們選擇的方式是勇敢接受人民的recheck,面對人民的recall,我們是謙遜、反省、勇敢以對,而不是傲慢的對抗。不要為了一己之私傷害民權,稍後的投票是記名投票,容我提醒大家:社會都在看,誰在持續作惡、誰能撥亂反正!
5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發言。
6 接下來請吳宗憲委員發言,張宏陸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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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全院委員會-11-3-1
speakers ["韓國瑜","謝龍介","張啓楷","吳思瑤","吳宗憲","張宏陸","翁曉玲","沈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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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2-11"]
gazette_id 114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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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覆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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