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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 第11屆第2會期第18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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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5,053 | 00:00:35,168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4時42分)向各位族人朋友報告,這一次的野保法,感謝行政院農業部願意來回應司法院大法官110年對獵人王光祿案所做出的釋字第803號解釋,所以這一次野保法的修法,在第二十一條之一增列了非營利自用的要件,也納入了原住民族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的除罪化範圍,並且採取備查制。 | |
| 00:00:35,848 | 00:01:13,012 | 在這次的修法當中我有兩個堅持,也就是說,第二十一條之一,原住民只要是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這次增加的非營利自用而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我非常堅持,無論是獵具的類別還是野生動物的類別,都不應該受到刑罰的處罰,所以在第五十一條之一處理,我們是認為要以行政罰來替代刑罰,也就是接受行政罰的條款,非常感謝這樣的意見被接納。 | |
| 00:01:13,851 | 00:01:18,196 | 我要再次說,山林沒了獵人,還會是山林嗎? | |
| 00:01:19,556 | 00:01:45,344 | 在野保法三讀的前一天,也就是昨天的預算案審查,我們非常遺憾,我看到一個提案,它說盜獵事件頻傳,要究責原民會,所以要凍結原民會的預算,最扯的是,我們的原住民立委竟然還連署,把原住民跟盜獵的標籤再一次地連結。 | |
| 00:01:45,344 | 00:02:04,153 | 所以在今天我要特別的感謝,除了農業部林業署、洪申翰委員辦公室,跟長期為原住民獵人權益發聲的法扶原民中心,他們一直都在跟我們一起努力,也特別感謝經濟委員會的邱議瑩召委跟立法院同仁的支持。 | |
| 00:02:04,592 | 00:02:09,255 | 今天三讀通過的版本堅守了原民獵捕除罪化的精神,遲來的正義終於來了,謝謝大家。 | |
| 00:02:14,342 | 00:02:14,362 | 主席 | 謝謝吳委員。 |
| 00:02:14,862 ≈ | 00:02:20,577 | 主席 | 下一位請羅廷瑋委員發言,也請鄭天財委員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