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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昱晴 @ 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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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郭委員昱晴:(16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還有全國關心運動發展的國人同胞,大家好。我想今天大家能夠在這邊討論運動部的成立,臺灣的運動賽事在最近真的是穿金又戴銀,非常地開心,這也象徵著臺灣對於運動發展的高度重視,我們也希望透過運動部的成立壯大臺灣,打造運動平權的國家,藉由運動再次團結臺灣。
1 這次在審議運動部設置法案的重點當中,其實包含全民運動、競技運動以及運動產業,還有國際體育交流等四大重點,讓臺灣的運動事業進入全新的階段,同時也增加國際的參與度,鞏固臺灣在全球運動產業當中的重要地位。這次運動部的成立有幾個非常重大的意義,我想運動部將成為專責的機構,由全民的運動到競技運動,同時也能夠提升執行的效率跟效果。當然,經過法制化的保障,我們希望能夠確保選手跟國民的權益。法案通過之後,運動部將具備法律的基礎,而且更能全面地推動選手的培育、權益的保障、國際競技的發展。我們也希望能夠透過法制化,讓全民都能享有更普及的運動資源、更健康的福利。
2 最後,我希望體育教育正常化,透過運動部的成立,在細節當中可以真正地改善所謂在體育班,封閉的訓練現場當中,孩子被不合理對待的狀況,讓這些孩子不再只是為了承載大人們奪牌的期待,促進兒少運動的正常發展。以上,謝謝。
3 主席:謝謝郭委員。
4 下一位請林倩綺委員發言,請陳秀寳委員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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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6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吳思瑤","王鴻薇","林楚茵","麥玉珍","鍾佳濱","廖偉翔","蔡易餘","吳宗憲","沈發惠","張智倫","陳俊宇","蘇清泉","牛煦庭","張啓楷","黃國昌","王義川","洪孟楷","陳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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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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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 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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