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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倫 @ 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Speaker | Text |
|---|---|---|---|
| 00:00:09,174 | 00:00:10,676 | 張委員智倫 | 院長、各位同仁,大家好。 |
| 00:00:11,496 | 00:00:36,052 | 張委員智倫 | 政府不是營利事業,年金改革應該在財政安全與政府誠信間取得平衡,不能為了達到改革目的,就抹殺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等機關公務人員過去對國家的付出與努力,政府因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在年金改革的過程中,保障其應有之權利。 |
| 00:00:36,973 | 00:00:51,765 | 張委員智倫 | 今天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不只是對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機關等警察人員進一步的保障,更是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
| 00:00:52,545 | 00:01:22,013 | 張委員智倫 | 本次修法的目的是因為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等人員的工作性質特殊,而且因公殉職死亡、傷殘人數於各類公務人員中占比最高,屬於高危勞性質職務,在這個會期,我們也放寬了因公死亡、因公殉職的認定條件,如果是遭受暴力以致死亡者,則認定為因公殉職,保護他們的生命權。 |
| 00:01:22,013 | 00:01:49,917 | 張委員智倫 | 我們即將修法保護他們的財產權,修法調整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每多任職一年增加1.75%,最高增加到任滿36年為80%,任滿37年到40年維持80%,讓退休人員的保障更為周延。 |
| 00:01:50,697 | 00:02:12,322 | 張委員智倫 | 以警消人員為例,警消人員的考取方式、工作性質不但是隨時待命,生活作息也不正常,往往面對高壓力、高勞力又要隨機應變的狀況,甚至是冒著工作危險在執行工作,因此應該給予較合理之照顧。 |
| 00:02:12,322 | 00:02:31,561 | 張委員智倫 | 最後,成功剩下最後一哩路,這次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修法是呼應所有辛苦第一線執勤人員的心聲,所以我們一定會秉持程序正義、信賴保護及公平正義的原則。 |
| 00:02:31,780 | 00:02:47,525 | 張委員智倫 | 最後智倫拜託各位委員,我們一起為警察、消防、海巡及移民、空勤等機關的人員,在薪資、福利、執勤安全及撫卹各方面一起爭取更多權益。 |
| 00:02:48,006 | 00:02:48,845 | 張委員智倫 | 以上,感謝大家。 |
| 00:02:49,345 ≈ | 00:02:51,917 | 主席 | 謝謝張智倫委員發言。 |
| 00:02:52,217 ≈ | 00:02:58,217 | 主席 | 接下來我們請陳俊宇委員發言,蘇清泉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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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院會-11-2-16 |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林國成","陳素月","黃健豪","李坤城","游顥","林憶君","徐富癸","許宇甄","王美惠","徐巧芯"] |
| page_start | 37 |
| meetingDate | ["2025-01-07"] |
| gazette_id | 11410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1001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第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條 之二條文─ 完成三讀─ |
| agenda_id | 11410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