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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旭 @ 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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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王委員正旭:(10時51分)謝謝主席,各位同仁、院長。今天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完成了三讀,對於本法的精神,本席非常認同、也非常肯定。當然這部法一開始的時候是透過吳春城委員不斷地希望能夠有機會針對於55歲以上的這些長輩,或者是對臺灣有想要持續貢獻的這個世代的人能夠對臺灣持續加以貢獻,所以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其他委員的相對提案,也在沒有政院版的前提之下,對於本法相關的內容,後來經過大家不斷地討論以後,得到現有的成果,非常地不容易,我身為共提委員,也同樣表達非常地感謝。 |
1 | 在這個過程裡面有一些關鍵的內容也簡單地再跟大家做報告,有關於第三條,本來是希望能夠由行政院成立辦公室,不過民進黨團在修正動議裡面明定由國發會為主管機關,這部分也非常感謝大家都能夠認同,避免將來的疊床架屋。而第十七條,本來是希望政府能夠匡列壯世代4項預算,採取必要措施及分配運用,確保經費符合政策之所需,本席認為這個必要措施屬於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所以也非常感謝在野黨團同意把這段文字取消。最後,有關於這部法的施行日期,在三讀版本的第二十條,也從原先自公布日期施行改為從明年,也就是從民國115年1月1日施行,之所以這樣的立法,主要目的就是考量將來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有更充裕的時間來執行。 |
2 | 在本法三讀之際,本席還是要藉此機會再次強調,相關的內容其實都有再……包含50歲的族群都有很多的內容可以再執行,希望能夠透過這次吳委員的立法,針對55歲以上族群有工作意願的國民能夠給予更多的保障,我相信大家對於這一次的立法在經過共識以後,未來在執行上會更為明確,以上。 |
3 | 主席:謝謝王正旭委員的發言。 |
4 | 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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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16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林國成","陳素月","黃健豪","李坤城","游顥","林憶君","徐富癸","許宇甄","王美惠","徐巧芯"] |
page_start | 37 |
meetingDate | ["2025-01-07"] |
gazette_id | 1141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10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第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條 之二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410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