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8708
陳素月 @ 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陳委員素月:(10時6分)院長、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非常遺憾,國民黨跟民眾黨挾著人數的優勢強行通過了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三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的修正案,尤其是第七十條之二,大家一直訴諸情感訴求,可是我們要去回想一下,早年不管是勞動部、文化部、教育部或者是農業部等等,這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的相關場館,包括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青年活動中心等,它們本來是針對特定對象提供服務,可是過去它們卻有提供不特定對象的住宿服務,甚至有委外經營的狀況,這樣子等同提供旅館業功能的服務,我們希望它們也必須符合旅館業的法令規範,畢竟旅館業、旅宿業是發展觀光產業裡面非常重要的一環,基於旅客的安全,我們必須要求它們提供安全的場所,包括消防、建物等公共安全都必須符合法令的規定。所以我們在2015年的時候就給予了10年的緩衝期,希望他們能夠針對法令的要求申請轉型、取得旅館業的登記;10年過去了,當初列管的118處場所當中,很多地方都已經轉型成功或者是取得旅館業的登記,目前只剩22處,事實上,這22處主要就是救國團的青年活動中心,但是對於這些場館,我們都是一視同仁,也不是針對特定單位,如同剛剛國民黨委員所說有清算的問題,我們是一視同仁,我們是基於旅客安全。 |
1 | 經過過去10年的緩衝期,有的單位已經能夠合法化,至於還沒有辦法合法化的,再給它們5年時間,如果地目沒有辦法解決,我相信時間到了,問題還是留在原點,所以我們很遺憾國民黨針對這樣的條文強行通過。 |
2 | 主席:謝謝陳素月委員的發言。 |
3 | 報告院會,我們現在完成立法程序後的發言均已發言完畢。 |
4 | 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三案。 |
5 | 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吳春城等42人擬具「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58 |
---|---|
meet_id | 院會-11-2-16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林國成","陳素月","黃健豪","李坤城","游顥","林憶君","徐富癸","許宇甄","王美惠","徐巧芯"] |
page_start | 37 |
meetingDate | ["2025-01-07"] |
gazette_id | 1141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10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第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條 之二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410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