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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成 @ 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

Index Text
0 林委員國成:(9時38分)大家以為第七十條之二是救國團專法。我要告訴各位,這裡面不是只有救國團,所以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法是大家適用的。沒錯,現在政府認為救國團是黨產,但我個人認為救國團根本就是國家的,只是現在被認定為黨產。當然,以後他們會有自己的看法,但是我告訴所有同仁,這是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並非救國團專法!所以不要把它醜化,這對人家來說是不公平的。立法院本來就是公正無私,對就是對,不對就是不對!
1 我覺得救國團只是其中之一,我們大家要看一看,現在香客大樓、教師會館、警光會館、國軍英雄館等等,這些都是在範圍之內啊,沒有什麼黨派之分,這裡面也有警光會館這種警察的會館啊,所以我是覺得我們在修法時要考量的是,第一個,確實延長10年當中去掉3年是因為疫情,可是這裡面最主要的問題,大家要去思考一下,任何一個單位的房屋、建物都是合法喔,那我請問一下,以前的政府為什麼容許他們可以而現在不可以?以前的政府可以讓他們蓋,現在的政府卻要消滅他們,基本上這是出發點不公平!
2 所以我還是要呼籲啦,雖然有歷史的淵源,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所以我還是希望第七十條之二應該要給他們,重點是在哪邊?因為所有的公安、建物等等都沒有問題,問題出在哪邊?是土管,所以他們現在執照申請不出來的原因是在這裡。所以本黨(台灣民眾黨)一再強調,這5年合法讓你們去改造,如果改造不來,我說實在的,下不為例!所以本黨的立場非常清楚,但是我們考慮到土管的變更不是一朝一夕,所以我們支持延後5年。謝謝。
3 主席:謝謝林國成委員的發言。
4 報告院會,現在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5 請問院會,本條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有異議,進行表決。
6 現在表決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贊成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現在開始。
7 (進行表決)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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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6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林國成","陳素月","黃健豪","李坤城","游顥","林憶君","徐富癸","許宇甄","王美惠","徐巧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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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1-07"]
gazette_id 1141001
agenda_lcidc_ids ["11410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第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條 之二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410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