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8678
王義川 @ 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王委員義川:(14時12分)今天修的這個條例,很明顯就是衝著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現在改成救國團,其實就是「滅國團」,當時為了蔣經國沒工作去搞這個「滅國團」,讓蔣經國去經營。以前是威權時代,在山上亂蓋、四處亂蓋,不能蓋的地方也在蓋,十年前政府說如果你們有辦法就改一改、可以合法的就合法,誠如剛才魯明哲委員說的,很多人都有去努力,但是有的人沒辦法,他就宣布放棄了;有的人很努力,他也取得合法旅宿的資格,但就是有人都不處理,十年都不去動,現在時間到了,就說不然再給我五年。我跟你保證,再五年他們也不會動,等五年到了,也會在這個地方討論再延五年,我們不需要為了「滅國團」,在這裡浪費大家的時間,時間到了,你不合法就放棄,不然其他放棄的人都是瘋子嗎? |
1 | 剛剛魯委員說這個占很少數,全臺灣那麼多的旅宿,這種競爭是互相競爭的,這間是合法的,隔壁那間是不合法的,政府卻讓它一直營運,政府叫它改善,它也不去改,地目也不對,那個地方就是不能蓋的,蓋一蓋後,也賺夠久了吧!時間也夠久了,也賺飽了,放棄啦!不然旁邊那間放棄的是怎麼樣?旁邊那間有努力改善,現在取得合法旅宿資格的又是怎樣?不能說人家有改善的,你就說是他們自己要改的、要放棄的是自己要放棄,我們也不知道他們要不要放棄,就再給他們五年,這樣說不通啦!在威權時代亂蓋、亂經營的,當時是國民黨的時代,沒有什麼政府在管的,就這裡蓋一棟、那裡也蓋一棟,到時候如果出事了,還要怪政府。像剛剛魯明哲委員說的,為什麼十年來有這麼多人都改善了,就剩這幾間不去改善?不想改善就不要改善,時間到了就沒有必要再延後,我們立法院不需要為了以前威權時代的「滅國團」所弄的這些青年活動中心要合法化,還要延後五年,五年一到,一樣!他還要五年,沒有人這樣啦,事情沒有人這樣搞的!所以我反對這條延長五年。 |
2 | 主席:謝謝王委員。 |
3 | 接下來請黃健豪委員發言,何欣純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4 |
---|---|
meet_id | 院會-11-2-16 |
speakers | ["江啟臣"]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5-01-03"] |
gazette_id | 1141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10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410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