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8675
李坤城 @ 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李委員坤城:(14時1分)謝謝主席。今天在討論發展觀光條例,大家說要再延五年,其實已經延長十年了,從2015年那時候的觀光局就已經有訂立一個落日條款了,已經延十年了,所以從2015年延十年到2025年,就是要做處理的事情嘛。有很多國民黨跟民眾黨的委員提到,再延五年以後就可以來處理了,但是這個只是為特定的團體,就是為了救國團來解套啊! |
1 | 其實在過去這十年來,超過八成以上,不管是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都已經做了明確推動轉型的方向了,大概只剩下兩成、二十幾家還沒有完成轉型,他們也提不出轉型的計畫,如果提不出來,再延個五年、再延個十年,一樣也沒有用,這樣子只是在打擊合法的旅館業者而已啊!所以合法的旅館業者他們都是出來反對,反對再把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再延五年。 |
2 | 現在我們宣導要住在合法的旅館,我剛才說過了,包含救國團的青年活動中心在內,它就是提供特定的一般民眾來住宿,很多人就說它是違法的,為什麼我們政府可以鼓勵違法的業者來做民宿或是飯店的營業呢?所以就要求政府必須要依法來辦理。所以我們希望就按照由觀光署所提出來的,就到今年2025年的1月21號,如果到時候還沒有取得旅館的執照,就不許再延長。 |
3 | 而且過去為什麼延長會有問題?因為很多不管是救國團或是教師會館,他們就是位在保育區、位在山坡地,本身的地目就有問題,所以就算再延長時間,他們也沒辦法去做處理。 |
4 | 另外,當初為什麼要設立一個落日條款,就是因為這些會館是給不特定人住宿,又沒有取得旅館的執照,跟合法的旅館業者形成不公平的競爭,所以如果再延長這個時限,對於這些合法的飯店或是旅館業者來講,是非常、非常地不公平。所以我們不希望再延長五年,即使再延長五年,也只是幫這些包含救國團在內開了一個後門,但是卻對於合法旅館業者相當、相當地不公平! |
5 | 主席:謝謝。 |
6 | 下一位請許宇甄委員發言。許宇甄委員,許宇甄委員,許宇甄委員不發言。 |
7 | 下一位請徐富癸委員發言。徐富癸委員發言之後,請魯明哲委員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4 |
---|---|
meet_id | 院會-11-2-16 |
speakers | ["江啟臣"]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5-01-03"] |
gazette_id | 1141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10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410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