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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昱晴 @ 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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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郭委員昱晴:(14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所有關心我們臺灣體育運動發展的國人同胞,大家好。今天可以在這邊可以討論我們運動部的成立,我非常的欣慰,也非常的驕傲。我想2024年是臺灣穿金戴銀──尤其是在國際的體育賽事當中穿金戴銀的一個黃金年代,這代表了我們國家對於運動發展高度的重視,也象徵著我們希望能夠透過朝野攜手合作來為全民健康跟國家榮耀開創新局。那麼在審議運動部設置之法案的過程當中,我們不僅考慮到體育作為基本人權的重要性,我想運動不只是比賽場中的拚搏,更是臺灣國家實力的展現、經濟發展的動能以及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最重要的一個基礎。運動部的成立具有以下幾個立法層面上的重大意義,包含組織專責化,還有資源更加的有效率,那麼透過我們的運動相關業務分布在我們的教育部以及其他的單位,如今我們可以發展整合共同的一些效應。我相信從全民的運動一直到競技的發展,能夠更有系統的整合資源、規劃政策,同時也提升執行效率跟我們的一些效果。
1 第二是法制化的保障,確保選手跟國民的權益。
2 第三,我們也期待對未來發展的承諾,運動能夠為臺灣經濟注入活水,並且在國際間展現臺灣的軟實力。
3 最後,我們希望體育教育正常化,透過運動部的成立,翻轉現有體育班教育不足,讓這些孩子不再只是為了承載大人奪牌的期待,促進更多的體育發展。
4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的發言。
5 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發言。陳秀寳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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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5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麥玉珍","范雲","林思銘","林宜瑾","牛煦庭","吳沛憶","張雅琳","郭昱晴","陳培瑜","陳秀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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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31"]
gazette_id 1140702
agenda_lcidc_ids ["11407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407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