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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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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洪委員孟楷:(14時34分)主席、各位同仁。現在是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四條的討論,而第四條其實主要規範在於受理揭弊機關相關的部分,其中不管是國民黨團也好或民眾黨團也好,我們都針對機密、絕對機密及機密的部分,有尊重現行司法、檢調的機制來處理,包括如果涉及到機密的事項,則是由公部門、政府部門的主管以及首長等指定單位來受理,或是由檢察機關以及由監察院;而如果是絕對機密或是極機密的話,則應該由最高檢察署或是高等檢察署及檢察分署來受理。因此,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可以兼顧,希望讓所有有弊案需要來爆料,或是有弊案需要來揭弊的部分,鼓勵爆料者能夠勇敢發聲;但另外一方面,我們也避免任何的濫訴或者是避免任何的機密來被公開,也因此在第四條裡面有嚴格的規定。
1 但是過去到現在兩千多天的時間,其實我想我要還原一下,從2013年、2014年馬政府時代開始著手,各界呼籲要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或是所謂的吹哨者保護法,一直到蔡英文政府8年時間,到現在賴清德政府,兩千多天過去了,如果民進黨的朋友真的有心想要來通過、想要來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為什麼過去兩屆的任期、8年的會期以及16個會期裡面,沒有看到你們的版本?說實在話,今天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我們可以預言的是,可能所有的條文通過,有國民黨團的版本、有國民黨跟民眾黨兩個黨團的版本,都不會有任何一條是民進黨團的版本。但如果你們更積極一點的話,其實過去8年當你們在國會完全多數的時候,只要其中一任、其中一屆、其中一個會期,能夠把它提出來的話,都可以順利三讀通過。
2 我現在真的還是很誠摯的呼籲,臺灣是需要往前走的,今天我們要創一個歷史,就是讓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能夠正式的三讀通過,並且能夠對於社會大眾清楚明白的交代跟認識,當我們的社會越來越進步、越來越往前的時候,我們更加的宣示拒絕任何弊案、弊端,而如果有任何弊案、弊端的話,我們鼓勵內部的民眾可以勇於爆料,讓公部門任何弊案無所遁形。謝謝。
3 主席:謝謝洪委員。
4 下一位請黃國昌委員發言。黃國昌委員不發言。
5 再來請莊瑞雄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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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5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黃國昌","莊瑞雄","洪孟楷","吳秉叡","吳思瑤","陳玉珍","廖偉翔","林國成","沈發惠","張啓楷","陳俊宇","鍾佳濱","徐巧芯","沈伯洋","王義川","蔡易餘","李坤城","林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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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27"]
gazette_id 1140701
agenda_lcidc_ids ["1140701_00002","11407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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