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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 @ 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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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林委員楚茵:(16時14分)主席、大院同仁,還有收看我們直播的所有全體國人,大家午安!在講本法條之前,本席想要先向全國所有的媒體工作者致敬,因為在揭弊法之前,其實全國所有的媒體工作者,他們就肩負起了揭弊的工作。身為媒體出身,媒體身為第四權的時候,他們不論是在揭弊又或者是大家所說的「爆料」,都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我們希望在社會不公不義,又或者是在面對有不法之事的時候,我們能夠扮演角色。但是我們都知道,除了本席之外,其他兩個政黨也都有來自媒體的從業人員,對於媒體的揭弊,本席在這裡要特別的請黃國昌委員,你能夠尊重媒體。不要媒體今天拿出來的是你們民眾黨內部的不法,你就扣帽子,說人家是特定的媒體;也不要在你口口聲聲說要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的同時,面對你們黨主席柯文哲的弊案,有人出來當吹哨者,有人面對司法審判坦白從寬的時候,你說人家是存心報復。這不是諷刺,什麼是諷刺?這不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什麼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對於媒體的報導,應該要給予公平的評價。
1 所以在這裡,我們現在討論到揭弊者保護法的第九條,第九條主要就是針對公務員的揭弊所提的法律保障跟救濟程序,它主要的核心就是讓具有公務員身分的揭弊者能有堅實的法律後盾,確保他們在揭發不法的時候,避免被報復,並維護應該要有的權利。這個第九條民進黨有提出,其實民眾黨跟國民黨也都有類似的條文,這就顯然健全公務人員的工作救濟、保障程序,並結合吹哨者保護的制度,不僅是保障個人的權益,更是促進行政部門透明跟彰顯社會正義的重要一環。不過在這裡,本席也要特別指出,民進黨一直是贊成在公部門進行揭弊,因為私部門的揭弊常常會流於所謂的惡性競爭跟鬥爭。過去我們在媒體也常常接到許多私部門的揭弊,但是在這背後,必須都要特別的謹慎小心,保障公部門跟公務員揭弊為第一要務。
2 主席:好,謝謝林委員。
3 報告院會,因為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分別所提再修正動議第十條條文相同,所以一併處理。
4 現在表決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第十條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5 (進行表決)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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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5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黃國昌","莊瑞雄","洪孟楷","吳秉叡","吳思瑤","陳玉珍","廖偉翔","林國成","沈發惠","張啓楷","陳俊宇","鍾佳濱","徐巧芯","沈伯洋","王義川","蔡易餘","李坤城","林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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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27"]
gazette_id 1140701
agenda_lcidc_ids ["1140701_00002","11407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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