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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
| Start Time | End Time | Speaker | Text |
|---|---|---|---|
| 00:00:11,877 | 00:00:17,361 | 洪委員孟楷 | 主席、各位同仁先進、在場旁聽的所有好朋友以及臺灣2,350萬人。 |
| 00:00:17,760 | 00:00:21,823 | 洪委員孟楷 | 今天討論吹哨者保護法,這非常的重要。 |
| 00:00:22,565 | 00:00:37,269 | 洪委員孟楷 | 我們先講,從過去到現在臺灣社會都有相關爭議的事件,尤其是在疫情期間,不管是疫苗的採購,不管是快篩試劑的採購,我們都看到有許多的爭議狀況。 |
| 00:00:38,450 | 00:00:51,032 | 洪委員孟楷 | 當時大家也都在講:如果說有所謂的吹哨者保護法,也許可以防範於未然,也許能夠讓內部先來做一個吹哨、先來做一個爆料、先來做一個揭發,這事關2,350萬人共同的福祉。 |
| 00:00:54,654 | 00:01:12,601 | 洪委員孟楷 | 所以今天在場我們大家應該要推動的是,我們要制定這樣的一個法案來保護全民的權益,我先向大家念一段話,這也是剛剛執政黨的委員所講的,但是我們真的沒有辦法想像執政黨的委員為什麼會因為時空背景、環境而持續的搖擺。 |
| 00:01:14,525 | 00:01:37,059 | 洪委員孟楷 | 之前在2018年民進黨政府法務部有提出,公部門的弊端跟私企業的不法行為界線難以一分為二,而揭弊者跟被揭弊者之身分關係亦非單一法律關係可涵蓋,為了避免產生公私部門揭弊者權益的落差,所以應該用專法一併規範。 |
| 00:01:39,980 | 00:01:55,505 | 洪委員孟楷 | 2018年,民進黨當時由法務部提出來的揭弊者草案,就是要求公私部門一體,但之後因為爭議太大,因為討論過多而無疾而終,但是該不該推動? |
| 00:01:55,505 | 00:01:56,244 | 洪委員孟楷 | 該推動! |
| 00:01:56,244 | 00:02:12,319 | 洪委員孟楷 | 因此,我們在第10屆的時候,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4黨團的委員也都有提出相關的版本,但是行政部門遲遲沒有提供版本,以致於第10屆沒有辦法正式進入修法的階段。 |
| 00:02:13,121 | 00:02:21,670 | 洪委員孟楷 | 到今年第11屆了,我們也一直在請教行政部門什麼時候能夠把你的吹哨者保護法草案拿出來?沒有。 |
| 00:02:23,069 | 00:02:38,026 | 洪委員孟楷 | 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吳宗憲委員擔任召委的時候,我們很負責任的包括逐條審查、包括討論、包括質詢,更重要的是,在逐條審查的時候,行政部門沒有任何的版本。 |
| 00:02:38,786 | 00:02:58,572 | 洪委員孟楷 | 好,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民進黨黨團在最後一刻、上禮拜五終於有一個再修正動議的版本也拿出來,但我們要講,如果可以在最後一刻拿出來,為什麼之前委員會的討論、為什麼之前協商的時候不拿出來? |
| 00:02:58,572 | 00:02:59,253 | 洪委員孟楷 | 大家共同來討論嘛。 |
| 00:03:00,592 | 00:03:15,924 | 洪委員孟楷 | 國民黨黨團很負責任,吳宗憲召委提出再修正動議,我們也認為公部門可以先行,但是應該要有時間來去評估、判斷,考量私部門繼續納入的可能性,這個是我們在今天立法的一個宗旨,我們也希望能夠順利通過,為臺灣2,350萬人,保護我們的安全、保護我們的權利,並且讓想要為非作歹的,不管是公部門也好,不管是任何企業也好,都能夠受到應有的監督以及制衡,謝謝。 |
| 00:03:16,424 ≈ | 00:03:24,709 | 主席 | 謝謝洪孟楷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吳秉叡委員發言,吳思瑤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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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院會-11-2-15 |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4-12-27"] |
| gazette_id | 11407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07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 agenda_id | 1140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