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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11時26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的工作夥伴、記者媒體女士先生。有請我們總統府潘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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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潘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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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召委,辛苦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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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秘書長好,歡迎你回娘家!就我們今天的主題,本來我要問總統府相關預算的部分,但是前面幾位委員都問了有關總統府最近的一些事情,那我就近來請教你,請問秘書長,你也做過屏東縣縣長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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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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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當屏東縣縣長的時候,是不是已經有六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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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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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那個時候屏東縣是不是有33個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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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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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不是所有縣市裡面,你們下面的二級單位、下級單位是最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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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是全國有最多鄉鎮市的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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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印象中,那時候我們的老縣長,在你之前的有曹啟鴻縣長、蘇嘉全縣長還有蘇貞昌縣長,我記得我們老縣長曾說,全臺灣各縣市裡面,鄉鎮數目最多的是屏東縣,有33鄉鎮,他說了一句話,叫做「多子餓死爸」,這什麼意思?意思是說一個老人家照顧很多小孩,照顧得很辛苦,你做屏東縣縣長時有這個感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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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當然,真的是「多子餓死爸」!僧多粥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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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屏東縣的財政不太好,我們的鄉鎮更是一樣,屏東縣長要照顧33個鄉鎮,你當縣長時,應該也覺得財政狀況實在不太好,沒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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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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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但是最近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有人教我一句話,就是「賺,賺私攲;吃,吃俺爹」,你覺得這是什麼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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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沒錯啦!只有一個空的、切出來一大塊的餅,但沒有負任何的責任,就是「瘦,瘦俺爹;吃,吃俺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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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意思是說,我們鄉下地方的阿伯、阿嬤,他的小孩出去工作,賺的都自己花用,但是他們住家裡,甚至汽車貸款都是老爸老媽替他們繳,有這種情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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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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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說「賺,賺私攲;吃,吃俺爹」,目前我們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有分兩項,一項是統籌分配款,這是給地方政府去用,有限制用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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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絕對是有用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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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沒有啦,這個統籌分配款是由它自行決定如何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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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是!是!統籌分配款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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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就像是給你花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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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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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但是另外一項很重要,叫做一般補助款,一般補助款有指定用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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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一定有指定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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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像老師的薪水、警察的薪水等等,要做什麼事情都是有指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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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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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為什麼中央要給地方政府一般補助款?是不是像屏東縣,我們的財政收入比較少,所以我們很多項目的開銷,要中央替我們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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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基本支出跟財稅收入有不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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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這次財政收支劃分法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不只是中央跟地方的分配,不只是各縣市分配不公平,重要的是第三十條說什麼呢?它說,未來對地方的一般補助款都不能減,意思就是說,錢就儘量拿,但是原來中央替你出的開銷再繼續負擔,你覺得中央承受得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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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這絕對承受不了,因為歲入來源沒有那麼不多,而且還一直拿出去,毫無止境,不撙節開支,而且在用途上,如果是用在原來要負擔的義務、責任上,那倒還可以,但如果不是用在原來的義務跟責任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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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這個法律雖然這樣規定,但是很多我們屏東、南部有智慧的長輩就說了,這是「賺,賺私攲;吃,吃俺爹」、「有錢烏白舞,沒錢罵老母」,你覺得會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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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這是有可能的,變成地方大概都會哭窮,但是其實這八年多來,地方的財政都有大量的改善,而且從中央統籌分配款,包括補助款,從過去的2012年給地方政府的大概五千多億,明年則是已經到一兆一百多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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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秘書長,你過去是老縣長的身分,現在你是總統秘書長了,但是針對第二項,我來請教你,你也做過我們的立法院的委員,分別在2005年跟2015年,這兩任你是不是經歷過陳水扁總統跟馬英九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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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我在陳前總統跟馬英九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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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那你還記得當時陳總統的時候,民進黨是朝小野大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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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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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們那時候只有幾席?只有27席嘛!加上無黨籍,無黨籍的3席不算我們的啦。那時候馬英九總統不是有提名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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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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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記得那時候馬英九提名大法官的時候,民進黨有沒有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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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民進黨好像那次沒有進去投票,因為27席根本起不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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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所以那時候沒有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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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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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然而在陳水扁提名大法官的時候,民進黨只有27席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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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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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陳總統提名的大法官有沒有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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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好像有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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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提名了兩次,都有通過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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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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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覺得27席可以通過嗎?是不是有在野黨支持才能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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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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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說嘛,本來大法官的提名,總統提名的時候就會衡量國會的席次態勢,像朝小野大,總統的提名當中就會包含各種多元的、不同立場的,希望能夠得到在野黨的支持,你覺得這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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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當然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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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但是當馬英九上台之後,那時候國民黨掌握81席,單獨過半,所以那時候在野黨的人數非常少,就沒有進去投票,一樣過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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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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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但是你知道嗎?在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當中,有沒有不足81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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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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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有嘛!表示連馬英九當總統的時候,他提名的大法官,他掌握了國會的絕對多數,一樣有他自己本黨的立法委員不買單、不投票,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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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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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接下來我們來看2010年的時候,我們也看到賴浩敏跟蘇永欽的得票,少於國民黨的票耶!而且民進黨是有投反對票,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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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好像印象中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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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印象是沒有錯啦!因為這個有點久遠,但是到了2011年的時候,馬英九再度提名時,民進黨沒有進去投反對票,但是國民黨一樣跑票。你要知道,到了蔡英文當總統的時候,第九屆的時候民進黨絕對多數,國民黨抵制不投票,但是民進黨過半,過了嘛!到了第十屆,您覺得蔡英文總統再度提名有兩次的時候,你知道那時候大法官,國民黨有進來投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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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那個時候我不在立法院,所以我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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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完全沒有,所以用政黨立場來決定要不要參與大法官,這個憲法機關的,憲法忠誠義務的,過去這兩屆就是國民黨,他認為民進黨單獨過半了,他根本連進去投都不投。而且在馬英九當總統的時候,他自己掌握的國會過半,他自己本黨的委員,也沒有完全都支持國民黨總統提名的大法官。這樣講夠清楚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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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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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很清楚,好,謝謝。現在我用剩下的時間跟你請教幾個問題,請問現在有媒體說,我國的前元首成為中共對臺統戰的樣板,你覺得會不會有這個社會觀感?馬英九去見宋濤,說已經成為中共統戰樣板,有沒有這樣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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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當然目前的社會氛圍是有這樣的一個輿論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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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那麼陸委會喊話,請馬前總統不要去傷害臺灣的地位跟國格,你認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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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當然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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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那你認為這樣的作為,是不是已經傷害到臺灣的國家地位跟國格,妨礙國家的尊嚴?如果有這樣的行為的話,你覺得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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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我想我們還是希望在兩岸對等互惠,平等對等的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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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兩岸條例有這個規定喔,它說如果是妨礙國家尊嚴的行為會怎樣?吳斯懷條款,會有處置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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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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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認為馬前總統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已經發生了跟兩岸條例裡面可以適用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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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這個可能要那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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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陸委會來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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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主管單位來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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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謝謝,秘書長不介入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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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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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我們看一下,請問馬英九前總統的卸任禮遇終止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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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目前我所知道是終止,但是有一部分還是有,就是說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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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對啦!我們要審預算,卸任元首的禮遇,預算是編在總統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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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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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請問馬英九前總統享受禮遇的待遇是誰付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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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國家付錢,政府付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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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不是總統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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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總統府付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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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總統府繼續付警政署維安人員的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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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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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那這筆錢我們呼籲大家審查預算要注意一下,一個卸任的國家總統,禮遇已經終止了,居然還要由總統府繼續支付他的維安人員的安排,這個我覺得總統府要三思。接下來我們看一下,請問卸任總統如果協助統戰,我們還有義務維持他的禮遇嗎?如果他在禮遇的期限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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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當然他如果涉及所謂的犯了內亂外患罪的話,而且要經過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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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覺得要不要比照兩岸條例,不只有內亂外患,比照損害國家的國格跟尊嚴也加進去,你支持嗎?我提醒一下,你現在是民進黨總統任命的秘書長,目前符合卸任總統禮遇的,剛好都是民進黨的卸任元首。未來現任總統卸任後,也是民進黨總統卸任,所以簡單說現在到未來的幾年內,如果有卸任總統禮遇,我們要加嚴格的話,不會是去針對其他在野黨,你同意吧?應該就是只有民進黨的卸任總統有可能遇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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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我想國家是有典章制度的,任何法律的制定,不會去看顏色啦!我想這個是很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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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的,很好,但是我要提醒你,正因為我們目前加嚴格卸任總統的禮遇條例、禮遇的辦法,人家不會說你是針對在野黨,因為現在跟未來有可能卸任的都是民進黨。趁這個時候要趕快提出加嚴,因為我們很不習慣,有政黨當自己面臨罷免的時候才來修改選罷法,把罷免門檻提高、加嚴,怕自己被罷免。釋字第499號說類似這樣的自肥,起碼要下屆適用,但是我們在上週由藍白聯手,害怕被罷免的立委,本屆當選之後急急忙忙的修改選罷法。您覺得這樣子,為了自己確保職務而去修改法律,您覺得適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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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我想這個社會自有公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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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很好,那你認為如果我們目前加嚴,防止未來的卸任元首出賣國家、侮辱國格、有損國家尊嚴,現在去修改這個條例是不是比較好?因為現在跟未來可能卸任元首都是民進黨,民進黨來修是不是比較有正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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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我個人基本上是支持,但是我們必須尊重大院的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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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很好,謝謝。我們做人做事就要這樣子,自己會適用的法律加嚴、加緊,自己開始,不要等到自己要遇到的時候把它放寬、放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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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這個新聞報導,理想大地案外案,傅崐萁引中資買地。幾則新聞報導在2011年10月25號、30號,2012年4月5號,你有沒有看過榮亮公司的董監事名單?請問一下這個名單你有沒有看到傅崐萁的名字?還是有看到徐○蔚的名字?你認為不管是卸任或在職的臺灣公職人員,去中國投資要不要注意一點,顧慮到社會觀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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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兩岸的自由貿易,我們基本上是樂觀看待,但是作為公職人員更應該注意,至於這個是否有用到公務,還是個人的投資行為,這個必須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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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這些還不是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所揭露的,是媒體揭露的。你認為如果有過去曾經在職的公務人員因財產申報,現在就算不在原職務上被揭露出來,在職期間有用自己的財產資金赴中投資沒有做揭露,你覺得監察院的財產申報是不是要予以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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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公職期間必須要揭露,必須要申報,我想這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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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卸任後被發現在職期間沒有被揭露,你覺得該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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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這個可能監察院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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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很好,監察院處理,我們會告訴監察院。我們來看一下,中國統戰資金的來臺途徑,透過第三國境外捐獻進來或者透過在中的臺商,以臺商在臺的企業捐款,這兩種目前的法令沒辦法禁止。請問如果中國的資金透過人頭,比如說介入了花蓮理想大地案外案的路徑,這種情況之下,你覺得要如何去防止?這個部分請吳秘書長來答復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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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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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請潘秘書長稍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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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釗燮:鍾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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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吳秘書長,你覺得如果有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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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釗燮:有關於中資的部分,我們有一些既有的法律規定,我們應該是依照這些既有的法律規定來處理,必須經過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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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如果涉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是不是國安單位應該也要讓監察院知道一下,如果你們有掌握這樣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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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釗燮:如果有的話,我們會請相關機關來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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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很好,謝謝吳秘書長。我繼續往下問,請問兩位秘書長,中國學生來臺交流不斷引發爭議,什麼稱呼我們臺灣的奪冠隊叫中國臺北隊,都違反了當時兩岸交流切結的書面資料。現在陸委會說可能嚴重的話不得再邀請來臺交流,甚至中國的媒體稱呼去臺灣的中山女高說進了盤絲洞。經過這樣的情況之下,馬英九基金會邀請中生來臺交流引發爭議,民意調查有35.6%的人認為馬英九基金會應該負責,有56.3%的認為這個法定的管制要更加嚴格來管制統戰的網紅。請問兩位秘書長,你們認同這樣的民意反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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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釗燮:個人是非常的認同,尤其是兩岸的交流必須互惠對等,也必須健康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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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潘秘書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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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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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很好,那我們來看一下,馬英九基金會可以邀請中生來臺交流,他的基金捐贈來源為何?我們看到112年度他的捐贈收入超過3,000萬,113年度……這個可能日期反過來了,就是剛好反過來,其實是增加3倍。我們看到這是112年到111年,這樣的情況,請問吳秘書長,如果有民眾檢舉,認為馬英九文教基金會的捐贈來源具有中國的資金,請問由誰來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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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釗燮:這個部分,如果是有中國資金的話,應該還是交到陸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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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陸委會,好,謝謝。往下看,實質掌控基金來統戰,我們看到馬英九捐款基金會,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馬英九勝選後政府補貼的競選經費兩千多萬,裡面的人物包括金溥聰,後來也成立了敦安社會福利基金會,他把他競選市長的政府補助款一千三百多萬也放進去,裡面的人有周美青。你認為如果這兩個基金會目前還存在,創辦人如果仍然是馬英九前總統,都有實質掌控,這樣的人到中國去做交流,要不要嚴格密切注意他是否有引進中國的資金?兩位秘書長請分別答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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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釗燮:當然是要注意,不過還是要由主管機關來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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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那潘秘書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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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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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吳秘書長請回,潘秘書長,我們來看一下,現在卸任的總統、副總統禮遇,蔡英文前總統是不是像這邊所說的,他的卸任總統每月25萬元的禮遇金,他只領8萬6,000元,剩餘的16萬統統捐作公益,8年捐出超過1,500萬,潘秘書長這是否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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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目前大概每月的編制是二十六萬多,目前只領8萬6,000元,他有具文要求餘額在年改之後的上限,其餘的目前有一百十幾萬指定捐給公益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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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那8年來捐了很多,那麼請問前副總統陳建仁在520卸任後,回任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是不是第一位主動放棄禮遇的卸任副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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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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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有沒有卸任的總統放棄禮遇?馬英九前總統有沒有放棄禮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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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目前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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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吳敦義前副總統有沒有放棄禮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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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這個我要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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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連戰前副總統有沒有放棄禮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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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印象中好像沒有,這個我要詳細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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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你查一下。最後你查一下,馬英九前總統已經過了禮遇的期限了,現在還有8人的維安編制,這是創下卸任總統禮遇結束後的維安,這有沒有前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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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基本上我可能要查一下這個有沒有前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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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這涉及你們今天的預算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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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OK,剛剛我們人事處特別提示,呂副總統後來不是用特勤,他是用一般的內政部警政署的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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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他是用內政部的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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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不是用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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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沒有用總統府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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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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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你們分清楚,因為這涉及我們待會的預算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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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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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最後的結論,請總統府也可以思考一下,推動修法,當卸任總統、副總統如果協助中國統戰,應該比照退將的兩岸條例,取消禮遇。因為這個條例是你們總統府負責的,秘書長會考慮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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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是內政部處理的,可能要透過內政部的提案或委員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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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另外那個題目,因為剛剛已經答復過了,我就不重述。請總統府要嚴格、密切的注意,我們國家人民的公帑,如果用在卸任總統或副總統,元首、副元首的禮遇上,應該要確保他能夠維持我國的國格,跟不能損及國家的安全,你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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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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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謝謝,謝謝潘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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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秘書長孟安: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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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鍾佳濱召委及兩位秘書長的詢答,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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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鍾委員佳濱):接下來有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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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黃委員國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