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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 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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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1,828 00:00:46,651 沈委員伯洋 我今天上來那麼多次,第一次拿資料上來,因為實在太亂七八糟了,從剛剛講的每一個錯誤累積到現在,已經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說這個版本了,更不要講說我們憲訴法,因為比如說國民黨的版本有訂現有總額,但是剛剛在前面表決的時候已經把現有總額拿掉了,這個前後會連動的,為什麼不在一起討論呢?
00:00:47,591 00:01:08,224 沈委員伯洋 就是因為從頭到尾每一個程序都跳過、跳過、跳過、跳過,根本沒有辦法好好合在一起討論,結果變到現在要二讀的階段,然後我們才會說你剛剛通過的那個第四條,跟現在如果你要通過國民黨版本的第三十條,沒有辦法合在一起耶!
00:01:09,164 00:01:09,845 沈委員伯洋 這樣你到底要該怎麼辦?
00:01:11,368 00:01:22,513 沈委員伯洋 所以這種粗糙的立法技術,我從剛剛講到現在,更不要說佳濱委員剛剛提到的最嚴重的問題。
00:01:22,513 00:01:40,180 沈委員伯洋 人民今天要來聲請憲法法庭的裁判,他是希望要能夠違憲,結果違憲你要九成,你的違憲門檻高成這個樣子,你的合憲門檻那麼低,到最後都合憲就好啦!
00:01:41,141 00:01:44,082 沈委員伯洋 那你是實質在侵奪人民的權利耶!
00:01:45,042 00:01:59,868 沈委員伯洋 我們今天不是在討論本來你們想要通過的惡法到底能不能夠通過憲法法庭的裁判,而是連一般人民一年那麼多件的憲法訴訟的權利,你都要剝奪。
00:02:01,601 00:02:06,461 沈委員伯洋 我還是要再說一次,等一下國民黨到底要投哪一個版本?
00:02:07,282 00:02:18,184 沈委員伯洋 你的現有總額定義現在不見了,那你要投民眾黨的版本,你知道民眾黨這個版本跟剛剛第九十五條一樣是在害你嗎?
00:02:18,184 00:02:25,186 沈委員伯洋 剛剛113年直接的規定根本就不符合我們現在的立法例,它已經害你那麼多次了。
00:02:26,687 00:02:53,256 沈委員伯洋 在國會濫權的時候,每一個調查委員會說要生期末報告,突然一個條文跳出來說要生期中報告,而期中報告哪來的,你們也不知道,全部都舉手,特別還上來告訴你們說這個矛盾了,你們也不聽,一下有告知義務、一下沒有告知義務,一下主席同意、一下主席不用同意,千瘡百孔的法律、矛盾的法律,你們都給它通過。
00:02:53,256 00:02:58,661 沈委員伯洋 更重要的事情是始作俑者的你們,到現在還沒有要修正的意思耶!
00:03:00,010 00:03:09,618 沈委員伯洋 沒有要修正的意思,然後一直開調查委員會,那現在如果這一個條文又一樣出現了矛盾,那怎麼辦?
00:03:09,618 00:03:13,983 沈委員伯洋 還有剛剛選罷法在地方上多選區的時候該怎麼辦?
00:03:13,983 00:03:16,203 沈委員伯洋 在委員會完全沒有討論耶!
00:03:16,203 00:03:17,065 沈委員伯洋 這個事情要怎麼解決不知道耶!
00:03:18,046 00:03:21,108 沈委員伯洋 就讓它矛盾下去,這個國家的法制到底要怎麼維持啊?
00:03:21,908 00:03:23,450 沈委員伯洋 拜託不要再做這種事情了,好不好?謝謝。
00:03:23,450 00:03:23,831 主席 好,謝謝沈伯洋委員的發言。
00:03:24,331 00:03:27,473 主席 接下來請吳秉叡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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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4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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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20"]
gazette_id 1140501
agenda_lcidc_ids ["11405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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