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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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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吳委員思瑤:(15時34分)立法委員真的有這麼大嗎?立法委員可以把手伸到司法權裡面去嗎?現在在討論非常嚴肅的憲法課題,臺灣面對了有史以來最大的憲政危機,大家看看我的左手邊,傅崐萁大黨鞭戴著耳機、聽著音樂,完全不理會嚴肅的憲法條文辯論,大家看看國民黨的傅崐萁,去了一趟中國回來,強推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在討論議案的時刻,他戴著他的耳機聽什麼音樂,我不知道!但我要告訴傅崐萁,不要掩耳盜鈴,不要小看人民的聲音!國民黨的立委、民眾黨的立委違憲上癮了,所以害怕釋憲,乾脆就來摧毀憲法。 |
1 | 今天在討論的憲法訴訟法同樣分成兩包:第一包是第四條跟第九十五條,委員會有審查,但只是過水;第二包是第三十條跟第四十三條,大家注意了,跟剛剛的選罷法一樣,完全是逕付二讀,委員會零討論,朝野協商零討論,今天就要來強行表決! |
2 | 我手上拿著的是當代法律11月的版本、11月的期刊,我要提醒黃珊珊委員,你說立法院依法行使職權,但也不該導致憲法法庭的實質停擺!黃珊珊說:翁曉玲的版本不可行,從憲法法庭實務的運作來看,並不會發生少數意見主導。黃珊珊也反對國民黨的版本,在權力分立的制衡原則下,立法院不能侵犯司法的獨立,這是法律人黃珊珊的投書。但現在討論的第四條,黃珊珊即便增列了第三項,不過他同樣是閃躲,利用同意權來杯葛總統的提名權,實質就是癱瘓憲法法庭!民眾黨不要再包牌了,不要再沆瀣一氣、助紂為虐,這樣的條文違憲!違憲!違憲! |
3 | 主席:謝謝。 |
4 | 下一位請蔡易餘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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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14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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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2-20"] |
gazette_id | 114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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