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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10時24分)謝謝主席。我可不可以請一下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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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彭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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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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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主委,謝謝。我們還是回到金管會最重要的業務,還有這個會期我曾經質詢過的。剛才前面幾位委員也都非常關心租賃業者的消費金融業務要不要納入金保法這件事情。前幾個禮拜,我們有幾個委員也針對這件事情召開過協調會,協調會的共識其實非常清楚,為了協助業者改善體質、健全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和政府制度化的規範,其實大家是有共識要納入金保法,但是我們都知道,這些業者跟一般的金融業者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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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它會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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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如果都要納入,那應該是六千多家都要納入,租賃業者並不是一般的金融業者,在適用上,我們覺得 思考要更周全,現場公會是願意配合的,所以剛才你講的,無論是前面的法律適用等各方面,我們都應該考慮得更周全,免得像新青安政策一樣,推出來,但是後面朝令夕改或留下很多不同的後遺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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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我們希望多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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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但是會中,無論是所有的委員、公會、業者,還有金管會,大家都是有共識同意要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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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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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但是也必須要考量幾件事情,因為不只這三、四家,其他六千多家是否適用?他們也在看金管會怎麼說,你必須要有一個更完整的說法,因為這是全面性的,法令不可能只針對某幾家,而是全國六千多家的租賃業者,這必須要有一個更完整的說法,這你也非常清楚。但是金管會對於業者的納入,包括業者要納入金保法的管理、系統的調整、合約的調整、人員的訓練,這些都勢必要給予緩衝期,這件事情在所有新的法規要做的時候,我相信都需要有一些準備的作業時間,不論是你們在法規上做準備;業者、公會在法規上做準備,勢必都要做得更完整,這才有機會獲得雙贏。所以業者納入金保法之後,他們還有提出一個,未來納入消費爭議,譬如我買一個按摩椅,先用後付,如果發生爭議,這個調解費動輒都要上萬元。前面我們有提到,其實我買這個東西才3萬元,但是我後面要進入調解的費用可能就要好幾千元,甚至上萬元,這對業者來說,他們有陳情,這對他們來說負擔非常重,有時候消費者的爭議不完全是業者的錯,有時候是法規的問題、有時候是消費者的問題,不管,這是個案的問題。之前在協調會中,他們都有反映這件事情,我們也希望透過這個協調會來降低調解的費用,因為這個費用這麼多,他消費的金額可能只有3萬元或5,000元、6,000元,可是光是這樣的調解爭議,調解費就要好幾千元,甚至是上萬元,這個問題要如何解決?我們大家有互動、答案和共識,也都各自帶著功課回家,我們也希望儘速,你們私底下也多溝通,儘速配合趕快上路。但是絕對不是像某一些委員開協調會,就有人質疑你們被施壓了,我覺得立法院個別委員都應該彼此互相尊重,立法院113位委員,每天都各自有不同的協調會在溝通,難道每個委員都會施壓嗎?我覺得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留下公評,所有的會議紀錄都可以留下來讓大家去考證,但是不要隨便批評別人的委員會,這是第一點,有關金保法我要質詢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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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主委,我上次問過你TW-ICS要上路的部分,2026年1月1日我們要適用新的會計準則,上個會期的時候,你有答應我說我們會有第四個階段,你有說明過,而且11月底前會有定案,也會讓業者有足夠的時間來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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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年底,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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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我注意到第四期還沒有公布,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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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還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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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我們是不是碰到什麼困難?因為當時你有說,有一些變數我們可能還要調整,包括調整一些風險係數,還有其他的問題,到底碰到哪些挑戰跟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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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是,委員,我簡短回應你剛剛前面說的那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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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好,簡短一點,因為我只有3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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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知道。剛剛那個融資公司我們還是期待多溝通,大家有共識後就趕快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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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主委,那我問你,我們有施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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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我覺得溝通是很重要的,如果他們對於我們講得不清楚,我覺得就繼續溝通,畢竟這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作法,大家一定要有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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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因為法規上你們其實不可以針對3家,你們要一體適用,你非常清楚,沒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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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沒關係,我們就是希望它趕快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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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對,大家多溝通,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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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第二個,有關第四階段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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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對,TW-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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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主要是這樣,我剛才講了,第四階段主要有兩個作法,一個叫做在地化、一個叫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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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過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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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一個叫做過渡,過渡的部分都差不多了,現在是在地化的部分,因為我們現在要針對一些我們自己所適用的參數來做試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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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你現在要調整哪些參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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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比如說,我舉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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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你上次舉例過了,所以接下來什麼時候會公布?哪些參數會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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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年底前我們會公布我們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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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好,12月31日之前公布第四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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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比如利率的shock,還有比如我們的罹病率、長壽的shock這些,我們都有自己的資料。還有比如我們自己的資本市場,我們也有自己的資料可以來算,諸如此類。假設臺灣有可信的資料時,我們大概就會朝這幾個方向來做在地化。方法論我們是用國際的標準,但是我們的資料當然是有我們自己的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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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所以在地化會增加幾個係數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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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幾個只要是我們臺灣有係數的部分,我們都會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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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好。最後一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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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還沒有最終的定案,年底之前我會跟大家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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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好。那會有第五階段嗎?2026年1月1號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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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沒有,應該這樣講,我們的政策一定是希望能夠周延,所以我想,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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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就分階段啦!我覺得每一件事政府都要分階段做,這個我同意嘛!你要公布對租賃業者的新法規,但是這件事情都會分階段來做,所以會有第五階段嗎?有可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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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現在還沒有這樣的計畫,但是未來要接軌還有一年的時間,這個時間很長,如果有什麼重大的事件,比如國際政經情勢的變化,我覺得這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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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你可能會做滾動式的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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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那是所有政策所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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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好,謝謝主委,這個議題結束。主委,接下來我要問一下詐騙的議題,詐騙的議題其實是:詐騙之島,臺灣人之痛。我覺得心裡很難過,前陣子在我內湖的選區,有兩個被詐騙的母女就這樣失去生命,所以如何有更積極有效的作法,我覺得要去做一些調整跟討論。所以主委,現在不論是對人頭帳戶的管理、臨櫃的關懷,我們都有做幾件事情,這個我都非常支持,但是第一個,現在銀行局有盯上跳槽族這件事情,主委,你應該也有小孩,小孩會開始出去找工作,我現在面臨幾個年輕人跟我陳情,因為他們剛開始工作,在工作的前期,可能一個工作只做1個月、2個月,他就跳槽了,譬如我的助理之前在臺北市政府工作,他領的是富邦銀行撥款的薪水,後來轉來立法院,他領的是臺灣銀行撥款的薪水,因為我們的薪水就是這樣撥,所以此時他就變成人頭高風險帳戶,因為他在富邦銀行就沒有存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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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不斷地換帳戶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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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那個機制對他來說是很痛苦的事情,年輕人跟我陳情,在這個轉換的過程中,有沒有什麼更好的作法?譬如我們可不可以主動跟勞動部去做一些溝通、協調,還是說在他同意底下,就是他們可以簽註如果6個月之內他有工作轉換,你可以去勞動部調他的資料,看他是不是有薪資的轉換。我同意你們對高風險人頭帳戶做列管,但是同時我們有什麼樣的機制,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有一個銀行以上、不同銀行的帳戶,所以這件事要如何做更妥善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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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從11月開始,我們就要求所有的銀行都要設置打詐主管,執行責任地圖制,那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我們希望它做精準的打擊,所謂精準的打擊就是剛才講的,確實我們現在有很多的薪轉戶,我們也看到高頻率的薪轉戶是詐騙集團很喜歡收購的,所以剛才講說,譬如年輕人因為轉換工作比較頻繁,可能就被列為高風險的帳號。當然,有些是很正常的轉職,所以我們講說要怎麼樣精準的掌握這個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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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對,譬如我的助理從臺北市政府轉到立法院來上班,如果他拿薪資報告去跟富邦銀行解釋說,我只是轉到這裡,我完全是正常的,這可以怎樣去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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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來精進,確實,因為所有的警示項目,一定有些是真的,有些是沒有問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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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對,這是我第一個提醒,他個人可以怎麼處理?然後你們可以怎麼樣跟勞動部勾稽?這是第一點。第二點,現在10件詐騙案,有9件都還是從社群平臺,無論是LINE、臉書、TikTok、IG或是YouTube,都是從這邊出來的,我知道這是數發部的問題,還有其他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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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也有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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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你們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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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我們的是涉及證券那一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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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除了這樣子,我們政府所有的單位,我們要怎麼樣?因為我覺得他們做得並不好,我們也沒有好好的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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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有一個新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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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不投放廣告,或者還有什麼其他的手段、工具,我們政府應該要做,你知道這個真的是,我的服務處每天接到這麼多被詐騙的電話,我真的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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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對,這點我們有注意到,這個作法我不方便在這邊說,對於廣告下架這部分,我們有新的作法,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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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什麼時候會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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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不公布,我們不能對外講,對外講它就知道我們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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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那你會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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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已經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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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我什麼時候可以看到具體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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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也希望能夠有成效,因為這種打詐的方法,我們最好不要公開的說,因為公開的說他們就會知道我們的對應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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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主委,我同意,但是我期待看到你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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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是,我們也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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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因為打詐專法通過後,成效並不好,你非常的清楚,數字和數量都越來越多,越打詐越多,因為詐騙集團的手法也不斷地在進步。我們在進步,他們也在進步,他們甚至還有一個教戰手則教導提錢時要怎麼樣因應銀行的人不讓你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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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這個確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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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他們什麼都有教戰手則,所以我們一定要滾動式調整,不斷地精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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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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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再拜託你們,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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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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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彥秀:謝謝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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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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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李彥秀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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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請伍麗華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