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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 @ 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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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瑩:(13時35分)大家看得很清楚,這不是霸凌,什麼才叫霸凌?我們表決表不贏,但我們發表意見;你們表決贏了,還是繼續在霸凌!今天看到高金委員拿上來的那一張,我很想請大家看看,我們看一下。
1 張委員雅琳:主席,你都沒有維持秩序。
2 主席:時間暫停、時間暫停、時間暫停!麻煩、拜託各位委員,我知道,拜託大家尊重一下發言委員的權益,好不好?謝謝,再一次拜託,時間繼續。請陳瑩委員。
3 陳委員瑩:因卡美明(雲力思)──高金委員助理的老婆!連老婆都讓國家養,我們針對制度可以檢討,也不想去做人身攻擊,但是從頭到尾都在攻擊現在所有的族群委員,還有伍麗華跟我,你要想想你們自己做了什麼?自己助理的老婆也給國家養,還有這也不是只有高金委員一個人。鄭天財委員,你的助理也是一樣,也擔任過族群委員,但是我肯定他,我肯定他的工作經驗以及人脈都可以勝任,所以我們沒有特別去做什麼奇奇怪怪的提案。如果你們批評說伍麗華像個地下主委,高金委員,您更像個地下總召,在指導國民黨,也餵稿給民眾黨,我想這個在議場都是看得到的。
4 對於第七條的修法,這是關於工作權的保障,這個也必須要考慮進去。我想制度上可以檢討,我已經花了很長的時間,把卑南族民族議會的宣言以及他們產生族群委員的辦法提給大家參考。這裡面也包含了邵族、魯凱族、賽夏族、排灣族、Sakizaya族、泰雅族等等,有好幾族民族議會的宣言,難道這是假的嗎?不是只有你們說了算,不是你們說這些族群委員沒有代表性,就全部都沒有,你把我們卑南族當作是什麼?當塑膠嗎?你的助理也在卑南族,我們卑促會的理事長是你的助理,他也沒有跳出來贊成你,而是跟我們卑南族民族議會站在一起,所以不是只有你一個人說了算,也不是你們聯合霸凌人家、你們的話才是真的,太過分了!停止霸凌,也尊重這些具有專業的族群委員。謝謝。
5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的發言。
6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國民黨所提再修正動議條文。現在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我們記名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7 (進行表決)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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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3
speakers ["韓國瑜","柯志恩","洪孟楷","張雅琳","陳秀寳","李坤城","林宜瑾","郭昱晴","陳培瑜","吳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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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13"]
gazette_id 1140101
agenda_lcidc_ids ["1140101_00002","11401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content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至第七條之三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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