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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昱晴 @ 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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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郭委員昱晴:(12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年應該是臺灣運動賽事的金牌黃金年,我們非常的開心,同時我們也看到國光體育獎章的頒獎典禮在日前也隆重的舉行。今天我們在這裡共同見證了臺灣運動員的卓越成就,特別是在近日,除了剛剛大家都提到的,包含我們的世界棒球十二強賽,還有我們勇敢的「臺灣囡仔」U12的亞洲盃少棒奪冠,同時還包含其他更多的運動項目,包含我們的桌球、拔河等等,同時在跆拳道,我們在前幾天看到我們也拿下了4面金牌。這些榮耀彰顯了臺灣運動員的實力跟努力,當然也凸顯了運動科學研究的一些重要的貢獻。 |
1 | 為了延續這些成果,我們推動了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修法,聚焦在三大重點,第一,就是支持我們的運動平權;第二,就是獎勵運動工會,同時也要嚴懲簽賭不法。首先,我們增訂了第七條之一,要求公營事業跟各級政府經營的運動團隊,必須依照性別平等的原則,避免發生像之前瓊斯盃女籃跟男籃他們出場費不平等的待遇;第二,中央將提供更多運動員工會更多的支持,同時也助力職業運動的發展;最後,新增了第七條之三,加重處罰染指賽事的不法分子,為了維護運動產業健全發展,以及增進國人的信心。當然在這裡也要非常謝謝教育部、體育署,以及所有提案連署修法的委員同仁們,我們跨黨派的都是希望大家能夠透過更多的努力,健全臺灣運動的產業,謝謝大家! |
2 |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8號陳培瑜委員發言。翁曉玲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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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13 |
speakers | ["韓國瑜","柯志恩","洪孟楷","張雅琳","陳秀寳","李坤城","林宜瑾","郭昱晴","陳培瑜","吳春城"] |
page_start | 23 |
meetingDate | ["2024-12-13"] |
gazette_id | 1140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101_00002","11401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至第七條之三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40101_0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