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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 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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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李委員坤城:(12時50分)謝謝主席,作為一個職棒的老球迷來講,今天非常欣慰看到運產條例的修正通過,我從職棒元年看球看到現在,那當然其中也有經歷一些假球事件,讓我不願意再走入棒球場裡面看棒球。但是最近也看到我們的臺灣隊在世界12強賽拿到冠軍,也有更多的球迷希望臺灣隊能夠打得越來越好,也希望在明年的球季能夠有更多的球迷進球場來觀看球賽。不過在臺灣拿到世界12強賽的冠軍之後,其實我們也有看到有網紅在他的直播節目中提到,他在年輕的時候曾經做過球版、做過職業簽賭的事情,這個發言也讓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發出聲明表示:「簽賭跟假球的討論讓十數年前那段沉痛、沉重的不堪回首又重新回到了社會視野中,對臺灣社會而言,假球風暴真的還沒走遠,淌著血的傷口還留在所有喜愛棒球的球迷與球員們的心中。」所以這一次我們修正了運產條例,也特別修正了其中的第七條之三第四項,對於意圖營利或三人以上共同犯第二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二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也希望加重對於運動競技賽事簽賭的刑責,以嚇阻意圖操縱賽事的不肖分子。 |
1 | 最後我援引中華職棒工會在聲明裡面所講的最後一段話:「運動賽事防賭,是與人性的戰爭,是沒有終點線的工程」,當然運產條例的通過只是第一步,我們會繼續再努力,我們也更希望運動部早日成立,希望能夠讓相關的組織法、相關的子法儘速通過,謝謝。 |
2 |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的發言。 |
3 | 接下來請登記第6號林宜瑾委員發言。郭昱晴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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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13 |
speakers | ["韓國瑜","柯志恩","洪孟楷","張雅琳","陳秀寳","李坤城","林宜瑾","郭昱晴","陳培瑜","吳春城"] |
page_start | 23 |
meetingDate | ["2024-12-13"] |
gazette_id | 1140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101_00002","11401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至第七條之三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40101_0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