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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旭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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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王委員正旭:(16時30分)謝謝主席,麻煩人事總處蘇人事長。 |
1 | 主席:麻煩人事長。 |
2 | 王委員正旭:還有銓敘部施部長。 |
3 | 主席:部長。 |
4 | 王委員正旭:「歹勢」,我國語比較「頇顢」。 |
5 | 蘇人事長俊榮:委員好。 |
6 | 施部長能傑:委員好。 |
7 | 王委員正旭:謝謝兩位、謝謝主席。我的父親93歲,他是公務員退休,所以退休三十幾年,他真的很感謝國家在這一段時間給他的保障,讓他覺得生活很舒適,很感謝大家關心退休公務人員目前的一些生活狀況。當然有的人會覺得需要改變,不過我相信以我父親來說,他是真的很感謝國家給他的協助。 |
8 | 我要跟兩位請教的是有關於整合國人健檢資料、強化落實預防醫學的部分,各位會覺得很奇怪,我為什麼會請教兩位這個問題?我本身是一個臨床醫師,所以對這個健康檢查,除了年金改革以外,其實國民健康,包括公務員的健康也是很重要的議題,所以今天特別利用這個時間來請教兩位,包括蘇人事長和施部長。 |
9 | 因為健康元年開始,我們今年要開始針對健康的議題,打造「健康台灣」非常非常重要,我們過去也發現國人做健康檢查的風氣還有執行都不是很高,只有六成多、四成多,大家都覺得自己身體很好,不用去做什麼檢查。銓敘部在107年的時候就注意到公務人員有四大死因:第一個是癌症,第二個是心臟病,第三個是自殺,第四個是肺部疾病。這四個病都是可避免造成死亡的疾病,就是說如果我們平常有在注意,有在做健康檢查,知道有這個過程的時候,就有機會去減少這樣的風險導致他的死亡,這是107年的資料。 |
10 | 考試院針對這一部分,也希望銓敘部能夠有更多的瞭解跟注意,請教人事長,針對公務人員進行健檢的分析掌握,不知道目前有什麼資料,有沒有去掌握這個進度? |
11 | 蘇人事長俊榮:我這裡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現在整個健檢的部分變得比以前更有彈性,一般是一年健檢一次,我們現在允許他有兩年,因為一年的檢查項目一般比較有限,可以改成兩年檢查一次,他可以做的檢查項目會比較周延,而且也有往年齡比較年輕的,大概四十幾歲,讓他們也可以提早去做健檢,大概這幾年來我們也做了很多的調整與改變。 |
12 | 王委員正旭:所以事實上都有在幫我們公務同仁做這些把關,好,謝謝。因為我們也知道,目前很多的健檢資料分布在不同的族群,包括勞工、學生、國人及公務人員,公務人員依照這個防護辦法或者是實施要點,他會去做健康檢查,健康檢查的部分對象需要提報檢查結果,這個提報要怎麼提報,要怎麼處理才能避免造成影響?根據保訓會表示,依職安法的規定,公立醫院及學校中的公務人員必須要提報,就是說你如果有不正常,你就要去提報給相關機關作處理。 |
13 | 最後想要瞭解的就是,政府機關針對這些健康檢查,除了補助以外,因為現在都是用各個機關的年度預算支應嘛!支應的過程,提報的時候就會有一些資料運用的問題,譬如說個人資料保護法允不允許未來把這一些公務人員相關的資料也能夠納為全民在做保健的時候一個重要的運用,這部分就要麻煩考試院及人事總處提供資料和研商,包括有沒有機會讓它跟衛福部的資料可以銜接,他要是有不正常或是怎麼樣,要怎麼保護這些公務人員,在健康的保護上可以有更大的協助,這部分可不可以請部長跟人事長也多用心,如何銜接我們的…… |
14 | 蘇人事長俊榮:和健保署那邊來合作。 |
15 | 王委員正旭:就是衛福部啦!跟這邊來做處理,好不好? |
16 | 蘇人事長俊榮:好,謝謝委員。 |
17 | 施部長能傑:謝謝委員。 |
18 | 王委員正旭:再拜託兩位。好,謝謝,也謝謝主席。 |
19 | 主席:謝謝王委員。 |
20 | 下一位請王定宇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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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36-18 |
speakers | ["吳宗憲","賴士葆","翁曉玲","張嘉郡","羅智強","黃建賓","林思銘","張智倫","黃健豪","許宇甄","鍾佳濱","吳思瑤","陳俊宇","莊瑞雄","王義川","李彥秀","吳沛憶","沈伯洋","林宜瑾","陳俊宇","黃國昌","楊瓊瓔","洪孟楷","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張啓楷","李坤城","林楚茵","張雅琳","黃秀芳","林淑芬","陳秀寳","郭昱晴","陳素月","徐富癸","賴惠員","吳秉叡","許智傑","陳培瑜","郭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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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2-05"] |
gazette_id | 1140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3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張嘉 郡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士葆等26人 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公 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邱鎮 軍等25 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國民黨黨團擬具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公務人 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 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案 |
agenda_id | 11403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