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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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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吳委員秉叡:(16時10分)主席,麻煩請施部長。 |
1 | 主席:麻煩部長,謝謝。 |
2 | 施部長能傑:委員好。 |
3 | 吳委員秉叡:部長,關於退撫制度的沿革,從開始到現在也經過了很多次轉變啦! |
4 | 施部長能傑:對。 |
5 | 吳委員秉叡:歷次退撫制度的訂立、立法跟屢次改變中,有哪一次是沒有經過行政機關提案、沒有對案,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單獨提案來做這項變革的?在你的印象中有沒有? |
6 | 施部長能傑:以我的理解,印象中沒有啦! |
7 | 吳委員秉叡:沒有啦! |
8 | 施部長能傑:對。 |
9 | 吳委員秉叡:我爸爸也跟我講沒有啦! |
10 | 我想,這件事情中不光只有錢的問題,而是涉及憲政結構。關於立法院,在我們中華民國孫文先生所訂的五權憲法裡面有行政權跟立法權。在今年年初舉行的其實是2項選舉,總統的選舉屬於行政權,立法院是國會的選舉。關於行政權的選舉,行政權的核心其實說穿了只有2個東西,一個就是人事,一個就是經費。立法權則是做審議的。如果行政權不能決定人事,也不能決定經費要怎麼支用,那這個行政權就是名存實亡嘛!所以過去為什麼要這樣?就是因為過去無論退撫制度如何沿革、如何訂定,都是由行政機關提出,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後實施。剛剛前面的委員也有講到啊!無論國民黨執政或民進黨執政,都有人認為年金制度應該怎麼改、怎麼改,但無論要怎麼改,都是由行政機關提出。行政機關會計算基金要怎麼用,法條還包括行政機關、行政權每年要花多少費用放在退撫上面。如果立法院沒有經過行政機關的同意就自己立法,理由是反正我人數比你多,行政權得乖乖聽我的話,因為我就是比你大啊!這樣中華民國的行政權要如何繼續做下去呢?你對這點有什麼樣的看法? |
11 | 施部長能傑:我在行政院也服務過,了解委員的所有講法。我也知道預算法有相關規定,就是所有提案如果牽涉到…… |
12 | 吳委員秉叡:不得為增加預算支出的提案。 |
13 | 施部長能傑:都要先徵詢行政院的意思之類的,我想這屬於立法部門在預算法中的規範,以我的理解是這樣。 |
14 | 吳委員秉叡:對。 |
15 | 另外,現在還有一項什麼財政紀律法,賴士葆委員還很得意,說是他通過的,他認為是他非常得意的成績。 |
16 | 施部長能傑:這跟預算法其實很相近。 |
17 | 吳委員秉叡:裡面就講到,若要為增加預算的提案,必須講財源要從那裡來啊!但現在的講法是我就是要你多出啊!財源行政機關要給我擠出來啊,我管你什麼原因。不然國家就多印錢嘛!全民來承擔啊!超級的通貨膨脹就讓全民來負擔這個後果啊!我覺得今天若要討論這個問題,微調的部分、不涉及金額的部分可以討論,至於這樣由立法院的立法委員提出法律修正案、沒有經過行政機關的研究、研討,我覺得太可怕了!這樣要是可以的話,以後在每一個地方都可以亂來啊!我舉個例子,我如果很同情勞工,又糾集了一半以上立法委員,那我也可以主張勞工全部都要加啊!為什麼就只有他們可以加、我們不能加?這樣國家要如何進行下去?我們的憲政要如何維繫、延續、維持呢?這個議題可能比光講要花多少錢、幾年會破產更為上位,以我讀法律的人而言,這是更上位的問題啊!這是國家憲政結構的問題。所以我請你們要慎重,你們一定要堅持住,不能隨便承諾、不能亂答應,亂答應是違憲的啊! |
18 | 施部長能傑:是。 |
19 | 吳委員秉叡:加油!謝謝。 |
20 | 施部長能傑:是。 |
21 | 主席:謝謝吳委員。 |
22 | 下一位請許智傑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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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36-18 |
speakers | ["吳宗憲","賴士葆","翁曉玲","張嘉郡","羅智強","黃建賓","林思銘","張智倫","黃健豪","許宇甄","鍾佳濱","吳思瑤","陳俊宇","莊瑞雄","王義川","李彥秀","吳沛憶","沈伯洋","林宜瑾","陳俊宇","黃國昌","楊瓊瓔","洪孟楷","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張啓楷","李坤城","林楚茵","張雅琳","黃秀芳","林淑芬","陳秀寳","郭昱晴","陳素月","徐富癸","賴惠員","吳秉叡","許智傑","陳培瑜","郭國文"]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4-12-05"] |
gazette_id | 1140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3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委員張智倫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張嘉 郡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賴士葆等26人 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公 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邱鎮 軍等25 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國民黨黨團擬具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公務人 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 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 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黃建賓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 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案 |
agenda_id | 1140301_00001 |